【經濟日報/記者謝偉姝/台北報導】 2007.02.13 03:54 am
行政院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再爆爭議。據了解,NCC因私下與中廣和解,並取消行政院新聞局先前訂定發照給中廣的五項條件,未告知行政院,行政院長蘇貞昌震怒,將對NCC開鍘,罕見對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分。
這是繼上次行政院聲請大法官釋憲,確定NCC為行政院從屬機關定位後,蘇揆首度引用行政權對NCC作出處分。至於處分主委,或是如何處分,行政院近日將對外說明。
趙少康入主中廣,讓中廣股權移轉問題浮上檯面。蘇揆上周在行政院院會中,要求NCC執行過去頻譜重整計畫的行政處分,也就是收回中廣音樂網與寶島網兩張全國性廣播執照。
中廣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訴訟,NCC在訴訟庭上與中廣和解,行政院認為完全違反行政院政策,以及原屬新聞局管轄時於93年所訂出的行政處分,即95年6月前收回該兩張廣播執照,新聞局同時也訂出發給中廣執照的五項條件。但行政院日前發現,NCC已私下取消這五項條件,並與中廣和解。
行政院認為NCC私下與中廣和解案有相當大的法律爭議性,行政院將透過法律途徑撤銷NCC的和解案。據悉,蘇揆已要求,儘速在本周內,要求NCC執行收回中廣音樂網與寶島網。
NCC委員是依據政黨比例產生,在野黨派任的委員占多數,在處理中廣股權移轉案時,並未依照行政院的政策指示處理。蘇揆決定開鍘,對NCC祭出行政處分。
蘇揆認為,無線電波是國家資源、公共所有,不能隨意買賣移轉,趙少康取得中廣股權,未依規定進行營運計畫審查,規避法律;但此項交易,讓趙少康一人以買賣股權方式,獲取占全國四成頻譜、五張全國性執照的大規模公共資源,並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