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王文玲、李順德/台北報導】 2012.11.29 04:40 am
酒店花公款 顏清標貪汙須服刑 / 戴佳儀
立委顏清標(右) 、台中市議長張清堂(左) 報公帳喝花酒案定讞,即日起喪失民代資格。
圖/本報資料照片
立委顏清標、台中市議會議長張清堂擔任台中縣議會正副議長期間,報公帳到酒店喝花酒被控貪汙,纏訟十二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兩人都判刑三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確定,必須入監服刑。
顏清標和張清堂即日起喪失立委及議長身分,且因為犯貪汙罪確定,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兩人都無法再參選。
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內政部將報請行政院解除顏清標的立委資格,並通知中選會於三個月內擇期補選。顏清標成為區域立委選舉,施行單一選區兩票制後,首位被褫奪公權而須補選的立委。
由於民國九十九年張清堂的同選區有五名市議員,如今只少一位市議員,未達補選規定,可由同選區「落選頭」的市議員遞補。至於台中市議長形同出缺,簡太郎說,依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將由台中市議會補選。
同案判決確定的,還有案發時的台中縣議會主任秘書蔡文雄。蔡共同報公帳喝花酒判刑三年,另以不實發票核銷考察費用十二萬餘元,判刑五年,合併應執行六年半,褫奪公權四年確定。
判決指出,顏清標等三人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到二○○○年十一月廿九日,先後到台中市的金錢豹系列酒店、海派系列酒店、假日酒店、台中縣豐原市新芳玉酒家飲宴、唱歌、跳舞,甚至帶小姐出場尋樂。
顏清標等人要求店家開立「便餐」名目的統一發票或收據,交給行政人員以「誤餐」名義,從「議事業務費」報銷付給小姐的坐檯費、出場費,及打賞小姐、服務人員等五百多筆費用,金額達一千八百十四萬元,觸犯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最高法院昨天中午通知最高檢察署、台中地檢署,關於顏清標等人判刑確定的消息,由檢方立刻啟動監控防逃機制,確保顏清標等人順利到案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