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9日電】 2009.07.09 09:37 pm
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在法庭證稱,他以國務費犒賞前行政院長張俊雄,至於謝長廷、蘇貞昌兩名前閣揆,雖然沒有直接犒賞,但兩人在選舉時,他都有挹注。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費案,今天提訊陳水扁作證,釐清前總統府專員陳鎮慧涉案部分。
原本一直拒絕答辯的陳水扁,一開始也以陳鎮慧是污點證人,他與陳鎮慧有恩怨為由,婉拒作證。經審判長蔡守訓出示最高法院判例,指證人有作證義務,陳水扁仍不接受,後來才以「自己別無選擇、僵在這裡也不是辦法」,配合證述,而且一講就講了近半小時。
陳水扁表示,他是為犒賞張俊雄任內備極辛苦,「沒做錯事,就調整他職務 (行政院長),感到不好意思」,因此主動找幕僚轉交犒賞金新台幣200萬元給張俊雄,但是由哪位幕僚所送出,他已經不記得了。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問陳水扁,為什麼沒有犒賞其他卸任的行政院長?為什麼張俊雄回鍋擔任閣揆後,又不犒賞?陳水扁立即反駁,「你(檢察官)怎麼知道我沒有用其他方式感謝其他人」。
陳水扁指出,像是謝長廷、蘇貞昌在選舉時,他都有挹注,另一位前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後來擔任民進黨主席時,他也給過很大資助,「那些都遠超過給張俊雄的200萬」。
至於張俊雄第二度擔任閣揆後未犒賞,陳水扁答稱「讓他當第二次院長已經很不容易了」,並表示自己任內沒有像前總統李登輝一樣,有奉天、當陽等專案經費可資運用。陳水扁並批評檢察官把他這個前元首當帳房般來問,根本是不了解總統的統治行為。
張俊雄改口:有拿扁200萬犒賞
【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09.07.09 09:06 pm
張俊雄:應該有拿阿扁「犒賞金」 / 黃義書
前行政院長張俊雄(右)上午前往台北地院應訊。
記者黃義書/攝影
在陳水扁八年總統任內,二度當過行政院長的張俊雄,上午以證人身分出庭扁案作證,張俊雄以他年紀大了,很多事情容易忘記為由,解釋當初他為何在特偵組作證時,會說拿扁二百萬元犒賞「他沒有印象」,張俊雄表示,後來他經過回憶,應該是有拿,但有關接受扁犒賞的場合、金額、時間,有何使用,他卻全想不起來。
張俊雄上午作證時,三度強調擔任公職以來,絕對禁止內人參與政治,所以他太太也不知道拿扁犒賞金的事,太太更不可能去經手這件事,所以他在特偵組打電話給太太時,朱阿英才會回答說她沒有印象。
張俊雄上午在太太朱阿英的陪同下到台北地院出庭,在回答檢察官詢問有關扁的二百萬元犒賞金,有無申報繳稅時,張俊雄自爆,當過二任行政院長,孩子還要去買法拍屋的,只有他一人。張俊雄解釋,他名下沒有房子,與孩子住在一起,之前,孩子去買法拍屋時,他有贊助拿點錢給孩子,結果國稅局卻以他未申報贈與稅進行調查。
審理扁家世紀大審的台北地院合議庭,上午傳喚前行政院長張俊雄,調查扁犒賞二百萬元部分,下午再傳喚前總統府秘書長葉菊蘭,釐清陳水扁使用國務機要費犒賞的情形。
由於張俊雄去年在接受特偵組調查時,針對有無接受扁二百萬元犒賞金情形,回答說:「他沒有印象」,張俊雄說,後來隔了多久才想起來,他也記不得,是慢慢的思考,才回想起應該有這件事,並向特偵組遞出陳明狀。
張俊雄說,事隔8、9年,加上他年紀大了,很容易忘記事情,變成記憶不可靠,當初在特偵組會說「沒有印象」,他只是把當時心裡的感受告訴檢察官,接受偵訊回家後,仔細回想才想起來,但他並沒有與陳水扁有接觸或電話,還說,如果他要串證,一開始只要附合陳水扁的說法就好了。
張俊雄以不復記憶,改口說有拿扁的二百萬元犒賞金,但對於檢察官詢問是誰提議犒賞、在什麼場合、金額多少、誰交付的、是否為現金,乃至拿到後如何使用,張俊雄笑著回答,表示他全想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