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9 今日晚報 中廣新聞/劉映蘭
全國勞工權益保障公聽會,今天針對勞委會即將修法:調降雇主不提撥勞退金的罰款比例,要求政府別欺負勞工!總工會認為,政府這樣做,會讓資方寧願繳罰款,也不願提撥勞退金,工會代表大喊政府騙人!
攸關全國將近一千萬勞工六%勞退金的滯納金,勞委會近期研議修法,對不提撥的雇主罰金比例由現行的三%,調降到0.一%或0.二%,,勞委會認為,過去因為罰則太高,反而導致資方刻意倒閉來規避,這樣勞方反而是受害者。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副處長王建宏表示,沒繳納的事業多半資金困難,如果再加上高額罰款,無異是要它倒閉。
不過代表勞方的總工會卻不是這麼認為,總公會指出,若降低雇主不繳納勞退金的罰款,根本是保障雇主而不是勞工,總工會大喊被政府騙了。桃園縣總工會總幹事,黃英華說:「我們好像上當了!勞委會當初承諾會一直罰到」雇主繳為止。
新制勞工退休後,雇主如果沒有繳納勞退金,勞方也無法像過去一樣向資方抗爭,因為現在由勞退基金支出,總工會希望政府要制訂好罰則比例,不要讓資方寧願繳罰款,也不願提撥勞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