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張榮仁、楊德宜、王聖藜、許佳佳、何祥裕/台北報導】 2006.12.16 03:25 am
被開除的壹週刊記者臧家宜昨天傍晚舉行記者會,強調沒有勒索,希望郭台銘還她公道、清白。
記者林建榮/攝影
全台首富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指控壹週刊記者臧家宜藉採訪寫書,勒索一百萬美元;刑事局偵九隊前天在郭委託律師交款時逮捕臧家宜及她的男友黃尚平,查扣新台幣三千兩百萬元。
警方隨後到台北縣中和市莒光路臧、黃兩人住處搜索,起出寄發「恐嚇」電郵的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及隨身碟,依恐嚇取財罪嫌送辦,檢察官複訊至昨天凌晨諭令各以五萬元交保。因兩人拿金融卡提款,只湊出五萬元,檢察官同意交保金減半,讓兩人交保。
臧家宜在檢警訊問時喊冤,辯稱錢是郭台銘買她的出書版權所得,否認恐嚇不法。
壹週刊昨天聲明,臧家宜行為已偏離記者職場倫理,立刻開除,並已書面向郭台銘致歉。被臧家宜指要出書的財訊文化,昨天也聲明只在洽談階段。但臧家宜表示,的確已與財訊文化洽談出書細節,希望出版業者要拿出道德勇氣。
檢警調查,臧家宜(卅二歲)因採訪財經新聞結識全台首富郭台銘。臧以撰寫名為「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銘」新書為由,密集和郭台銘聯絡,再以掌握郭台銘不為外人所知的一面、出書恐造成傷害為由,要郭台銘拿錢封嘴。
檢警指出,今年八月廿二日和九月廿日,臧家宜寄發兩封電子郵件給郭台銘,第一封是請郭台銘為她的新書寫序,第二封附上新書大綱及部分有關郭台銘負面消息的內文章節。
郭台銘收到電郵後,認為臧家宜藉此向他「暗示」恐嚇,怒不可遏,指示秘書配合律師介入周旋,側錄臧家宜與黃尚平(卅五歲)恐嚇索財的電話內容,十月下旬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兩人。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紹斌、檢察官蕭惠菁指揮刑事局偵九隊成立專案偵辦,十月底郭台銘赴刑事局製作筆錄。郭台銘告訴警方,臧家宜寄來新書大綱及部分章節內容讓他過目,但書目聳動毒辣、諸多著墨負面不實,臧家宜並指「書可以不出版」,但開價一百萬美元。
警方說,臧家宜和郭台銘協調過程,指定不要鴻海集團發言人代郭台銘出面,郭台銘委託顏姓律師、同學等人居間和臧家宜及黃尚平約在六福皇宮斡旋,雙方敲定一百萬美元、折算台幣三千兩百萬元,並由律師預擬「保密協議書」,協議日後臧家宜如將預計出版書籍內容外洩,要賠償郭台銘一億元新台幣,確保新書不出刊。
前天下午,雙方約在台北市仁愛路台新銀行敦南分行VIP室交錢時,警方現身逮人。辦案人員表示,臧家宜和黃尚平兩人當時的表情「很難形容」。
【2006/12/16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