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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控勒索3200萬 女記者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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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張榮仁、楊德宜、王聖藜、許佳佳、何祥裕/台北報導】 2006.12.16 03:25 am  
 
被開除的壹週刊記者臧家宜昨天傍晚舉行記者會,強調沒有勒索,希望郭台銘還她公道、清白。
記者林建榮/攝影

全台首富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指控壹週刊記者臧家宜藉採訪寫書,勒索一百萬美元;刑事局偵九隊前天在郭委託律師交款時逮捕臧家宜及她的男友黃尚平,查扣新台幣三千兩百萬元。

警方隨後到台北縣中和市莒光路臧、黃兩人住處搜索,起出寄發「恐嚇」電郵的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及隨身碟,依恐嚇取財罪嫌送辦,檢察官複訊至昨天凌晨諭令各以五萬元交保。因兩人拿金融卡提款,只湊出五萬元,檢察官同意交保金減半,讓兩人交保。

臧家宜在檢警訊問時喊冤,辯稱錢是郭台銘買她的出書版權所得,否認恐嚇不法。

壹週刊昨天聲明,臧家宜行為已偏離記者職場倫理,立刻開除,並已書面向郭台銘致歉。被臧家宜指要出書的財訊文化,昨天也聲明只在洽談階段。但臧家宜表示,的確已與財訊文化洽談出書細節,希望出版業者要拿出道德勇氣。

檢警調查,臧家宜(卅二歲)因採訪財經新聞結識全台首富郭台銘。臧以撰寫名為「烈日灼身│你所不知道的郭台銘」新書為由,密集和郭台銘聯絡,再以掌握郭台銘不為外人所知的一面、出書恐造成傷害為由,要郭台銘拿錢封嘴。

檢警指出,今年八月廿二日和九月廿日,臧家宜寄發兩封電子郵件給郭台銘,第一封是請郭台銘為她的新書寫序,第二封附上新書大綱及部分有關郭台銘負面消息的內文章節。

郭台銘收到電郵後,認為臧家宜藉此向他「暗示」恐嚇,怒不可遏,指示秘書配合律師介入周旋,側錄臧家宜與黃尚平(卅五歲)恐嚇索財的電話內容,十月下旬向台北地檢署控告兩人。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張紹斌、檢察官蕭惠菁指揮刑事局偵九隊成立專案偵辦,十月底郭台銘赴刑事局製作筆錄。郭台銘告訴警方,臧家宜寄來新書大綱及部分章節內容讓他過目,但書目聳動毒辣、諸多著墨負面不實,臧家宜並指「書可以不出版」,但開價一百萬美元。

警方說,臧家宜和郭台銘協調過程,指定不要鴻海集團發言人代郭台銘出面,郭台銘委託顏姓律師、同學等人居間和臧家宜及黃尚平約在六福皇宮斡旋,雙方敲定一百萬美元、折算台幣三千兩百萬元,並由律師預擬「保密協議書」,協議日後臧家宜如將預計出版書籍內容外洩,要賠償郭台銘一億元新台幣,確保新書不出刊。

前天下午,雙方約在台北市仁愛路台新銀行敦南分行VIP室交錢時,警方現身逮人。辦案人員表示,臧家宜和黃尚平兩人當時的表情「很難形容」。

【2006/12/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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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女黃尚平 曾涉偽造股票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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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何祥裕、楊德宜/台北報導】 2006.12.17 02:38 am 
 
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與男友黃尚平被控以出書向鴻海精密董事長郭台銘恐嚇勒索,警方查出黃曾在華科聯合科技公司任職,涉嫌偽造公司的投資股權證明書向外兜售,被華科提告;臧家宜則向刑事局檢舉華科「有問題」,要求調查。

黃尚平(卅五歲)涉嫌販售偽造的華科股票,去年十月被板橋地檢署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起訴,目前由板橋地院審理。至於臧家宜的檢舉,刑事局認為案子「怪怪的」,且查無實證,最後沒有成案。

卅二歲的臧家宜被指控以出版不利郭台銘書籍為手段,向郭恐嚇勒索三千兩百萬元。據了解,臧家宜多次專訪郭台銘,警方自她個人筆記型電腦中發現,臧家宜已著手撰寫「烈日灼身,不為人知的郭台銘」,至少完成上萬字。

據調查,黃尚平曾經在華科聯合科技公司業務部擔任職員,負責公司藍芽英語線上學習軟體的推廣;九十三年七月間,他向何姓男子謊稱華科公司當年度即將上興櫃市場,隔年就會上櫃,預估會有高獲利,有投資價值。

何姓男子不疑有他,花了九萬元拜託黃尚平購買華科股票。黃尚平收錢後,明知未受公司委託出售股票,涉嫌自行偽造公司大小章與負責人印章,蓋在華科公司投資股權證明書上,將這些股權證明書寄給何姓男子。

同年九月十日,黃尚平失去聯繫,何姓男子懷疑自己買到的投資股權證明書是偽造的,將證明書寄到華科公司鑑定檢查,確認是偽造的,對黃尚平提出告訴。

【2006/12/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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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聲明:臧與黃 言明收錢不簽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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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嚴珮華/台北報導】 2006.12.16 02:07 pm 
 
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以個人名義發表嚴正聲明,聲明如下:

一、本人確於今年屢次收到任職於媒體界的臧小姐,以其個人名義寄發電子郵件,臧小姐在郵件中表示計畫要寫關於本人的書,並刻意先將少數內容及標題分次先給本人過目,本人發現臧小姐來信所描述的內容,多扭曲不實,涉嫌嚴重毀損本人及公司名譽。之後,臧小姐與其友人黃先生一起主動表示他們要求本人以100萬美金之代價,換取不對外公開有關消息,臧小姐亦確曾向本人親口同意以新台幣3200萬元折算,之後臧小姐及黃先生堅持要求上述款項全數以現鈔給付,並表示要將現鈔存入他們開設的保險箱,為能置放,還進一步要求將3200萬現金全數以面額2000元之大鈔支付,且強烈拒絕在收到錢後簽收任何有金錢數字之單據。二人此舉形同勒索,本人對於此不法惡行,深惡痛絕,遂於民國95年10月17日向檢察機關報案,在交款時,由警方人員將二人現場逮捕。本人今為免台灣社會知名人士,再飽受惡意勒索,即便明知主動揭發所引起之社會關注及代價,可能遠高於屈服臧小姐的勒索惡行,但仍願挺身而出,請求司法機關依法辦理,將臧小姐等繩之於法,希望能藉由司法伸張社會正義。

二、本人堅信此事件應屬極少數媒體從業人員的個人行為,同時也對其原任職的週 斷然處置及自律自省行為,深表尊重。

三、本案現已進入司法調查審判程序,本人深信司法之公正,所以不再對本案案情再作任何公開說明,一切端依司法調查及審判為主。

聲明人郭台銘

【2006/12/16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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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重形象 大企業告記者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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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鄒秀明】 2006.12.17 02:38 am  
 
科技首富郭台銘。
本報資料照片/記者胡聖堤攝影

科技首富郭台銘再度與記者爆發紛爭,外界好奇是什麼驚人內幕讓郭台銘「心生恐懼」,為何大費周章與一名記者斡旋兩個月。不過,郭台銘非常在意形象,連自傳都想自己出版,臧家宜意圖寫出郭的內幕,無疑是在捋其虎鬚。

鴻海集團高達五百人的法律「部隊」素來聞名,人數之多在企業界居冠;無論在商場競爭或是對抗媒體,鴻海的法律部門從不手軟,控告媒體記者的次數,恐怕也居台灣企業之冠。

郭台銘身為警察子女,承襲無法容忍違法亂紀的個性。更注重自身媒體形象,連喝水的樣子都不讓人拍照,生怕記者拿著照片「看圖說故事」。

這次前壹週刊記者臧家宜打算寫書爆料,與其說讓郭台銘「心生恐懼」,不如說他「大為光火」,祭出他最拿手的法律反擊動作。

郭台銘給人最大的形象就是「有錢」,每年股東會都有小股東想沾財氣找他握手,除了他自己是科技首富外,只要是與郭台銘有關的故事、新聞報導,無論好壞,往往都是雜誌、書籍的大賣點。

他深知「郭台銘」三個字的威力,常對媒體說「愛我不要害我」,要大家少寫他;因為他在商場以善打法律戰聞名,因此他曾說過,台灣任何一篇報導,都會被翻譯成英文,變成競爭對手打擊鴻海的工具。

對於記者的相關報導,若被他解讀是惡意中傷,除法律伺候外,還會提出假扣押記者名下資產、甚至薪水。

但過去郭台銘控告媒體記者,警告意味大,因此最後都以和解收場;但這次臧家宜事件,因已與新聞自由無關,被郭台銘認定是向他恐嚇取財,為避免自己成為歹徒眼中的大肥羊,他兩個月前就已報警。

坊間有關他自傳、鴻海帝國的書籍很多,但郭台銘其實都不滿意,認為沒有寫到精髓。

他曾說,二○○八年退休後,要自己出自傳,好好寫自己的故事。或許他現在開始投資電影事業,以後還會把他個人的創業故事搬上大銀幕呢。

【2006/12/1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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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痛惡不法 不願花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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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王純瑞/台北報導】 2006.12.16 03:25 am 
 
台灣首富、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針對前壹周刊記者臧家宜涉嫌勒索100萬美元事件,昨(15)日提出聲明,強調對此非法之事,深惡痛絕,不願花錢了事,因此主動報警,藉由司法伸張社會正義。

郭台銘表示,今年屢次收到臧家宜寄發的電子郵件,表示計畫要寫關於郭台銘的書,並刻意先將少數內容及標題分次先給他過目。

但後來郭台銘發現,臧家宜來信所描述的內容,多扭曲不實,涉嫌嚴重毀損個人及公司名譽。之後,臧家宜與其黃姓男友主動表示,要郭台銘以100萬美元,換取不對外公開有關消息。

郭台銘強調,臧家宜確曾向他親口同意以3,200萬元折算,要求全數以現鈔給付,並表示要將現鈔存入他們開設的保險箱。郭台銘說,臧家宜為將錢全數放入保險箱中,還進一步要求,將3200萬現金,全數以面額2000元之大鈔支付,且拒絕在收到錢後簽收任何有金錢數字之單據。

郭台銘認為二人此舉形同勒索,在10月17日報警。在雙方交款時,由警方人員將二人逮捕。郭台銘說,免台灣社會知名人士,也飽受惡意勒索,因此明知主動揭發所引起之社會關注及代價,可能遠高於屈服臧家宜的勒索惡行,但仍願挺身而出,請求司法機關依法辦理,將臧家宜等繩之於法,希望能藉由司法伸張社會正義。

郭台銘強調,此事件應屬極少數媒體從業人員的個人行為,同時壹周刊斷然開除臧家宜的行為,深表尊重。

郭台銘在聲明中描述整個事件來龍去脈,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將不再對本案再作公開說明。

【2006/12/1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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