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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我 都不會再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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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熊迺祺、葉英豪/連線報導】 2006.11.27 03:19 am 
 
趴在桃園縣警局拘留所地板上的「水晶」,自印尼被騙來台賣淫,下體因尋歡客的粗暴性行為,已經潰爛得無法坐立。

承受著巨痛的水晶,想到即將被送回印尼,脫離人間煉獄,開懷地說「回到印尼,我要到郊外狂喊發洩,還要跳到溪裡,洗去台灣男人留在我身上的恥辱」、「以後打死我都不會再來台灣」。

被騙來台賣淫的外籍女子,幾乎每人都有段令人心酸的遭遇。「台灣經驗」成了她們這輩子揮不去的烙記。

廿三歲的水晶,經營鞋店的丈夫生意失敗,積欠五百餘萬印尼盾(折合台幣約兩萬元),為了償債及養孩子,經人介紹來台幫傭,糊裡糊塗被送去賣淫。

「我曾求老闆讓我當幫傭,不要賣淫,老闆卻說沒做足兩百五十個客人,別想領錢。」水晶被迫接客三年,直到一名好心客人給她五千元,並幫她逃出火坑。水晶哭著說,她曾經兩度想尋短,但想起印尼還有兩名小孩,才忍氣吞聲活下去。

廿一歲的「金莎」被控制賣淫一段時間後,逃到台中打工謀生。她說,當初講好,以假結婚方式來台到工廠打工,工資與仲介的「老闆」均分,但她一到台灣,就被送到KTV店上班陪酒。

金莎說,來台一星期,她發現懷孕了,想保住越南男友的孩子,老闆帶她到診所,騙說幫她做產檢,她被麻醉昏睡,醒來才知道已被動手術墮胎,老闆只讓她休息一周,就要她繼續上班,還質問她的越南同伴「為何不把第一次留給台灣男人」。

廿六歲的「小萍」是越南農婦,來台前想得很清楚,任何辛苦工作都可以,就是不賺皮肉錢。但老闆要她先還仲介來台的十餘萬元,她付不起,更擔心老闆在越南的惡勢力,會找上她的家人,只好向現實屈服。

廿歲「小紅」前年以假結婚來台,原以為只是單純到工廠打工賺錢養家,抵台後才知事態嚴重。她說,老闆恐嚇她必須賣淫,不賣淫就要殺掉她。知道她是處女,立刻把她的初夜高價賣出。「我很難過,很想自殺,也想逃跑,但聽說有人逃跑,被抓回來後被打個半死,只好打消念頭。」

今年初,小紅聽老闆說要把她轉賣掉,她問老闆「難道把我們當魚蝦般買來賣去?我不想被買賣。」小紅謊稱有男友要替她贖身,其實是自己辛苦掙得廿萬元皮肉錢,但老闆嫌錢太少,她狠下心決定不替自己贖身了,寧可把這筆錢寄回越南給家人。

【2006/11/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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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人肉販子 唯有修法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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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葉英豪/桃園縣報導】 2006.11.27 03:19 am 
 
人蛇集團引進外籍女子賣淫的手法逐年翻新,專辦人蛇集團案的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張春暉指出,杜絕人蛇集團犯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修法加重刑期,否則人肉販子沒完沒了,也影響台灣國際形象。

張春暉說,外籍女子來台謀生,當初人蛇集團引進泰國女子以「假結婚」來台為主。人蛇集團居間索取高額仲介費用,當泰籍女子無力清償時,就被推入火坑,從事性交易。去年偵破鄭明陽人蛇集團案,就有多達數百名泰女獲救。

桃園縣警局保防室主任蘇天從說,泰籍女子被境管人員盯緊後,人蛇集團改為引進越南籍女子,手法從假結婚變成介紹工作,同樣先在越南收取高額仲介費用,越女入境後,就直接送往茶室、KTV從事色情工作「還債」。

不同的是,越女入境後,只要兩年不被警方抓到,就可以恢復自由身,從此賺錢不再被抽頭。去年十一月間,桃園縣連續查獲周瑞祺等三起人蛇集團案,救出上百名賣淫女子,全部來自越南。

張春暉指出,經查原來人蛇集團和印尼公務人員掛勾,當地仲介者招攬一批女郎,即由人蛇集團代為申請護照,有賣春等不良前科的女子,就改用他人身分轉貼自己照片(行話又稱替頭),經過打點,就可取得乾淨無瑕的印尼護照,順利取得入境台灣簽證安排通關。

他指出,一波波外籍女子入境賣淫,主因人蛇集團落網後,了不起只觸犯偽造文書罪,量刑輕甚至罰款就可了事。政府應該儘速修法,對專門引進外籍女子來台賣淫人蛇集團,應加重刑期,否則類似案件恐怕永遠無法杜絕。

【2006/11/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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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護撈女 人頭老公儼然新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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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唐秀麗、熊迺祺/連線報導】 2006.11.27 03:19 am 
 
東南亞女子來台淘金,多以假結婚方式入境,「人頭老公」在台儼然成為一種行業。一名在嘉義地區從事外籍配偶仲介近十年的男子,道出「人頭老公」的怪現象與潛藏問題。

他說,人蛇集團通常有專人到大陸或東南亞國家,物色有意來台賣淫的女子,再安排人頭老公前往迎娶。

他說,假結婚來台賣淫的女子,通常在當地已是下海老手;也有部分外籍女子來台擔任女傭或監護工,受不了雇主苛待,被來台賣淫同鄉慫恿「改行」。

這名業者指出,找老手以假結婚方式來台,主要是風險低;如果動輒強逼賣淫,很快就會東窗事發,得不償失。

自願「假結婚真賣淫」的外籍女子,一人須付仲介新台幣廿到廿五萬元,行情高低和姿色、年齡有關。這筆費用先由台灣業者代付,等來台工作賺錢時,再逐月扣款償付。

至於人頭老公的來源,仲介業者表示,榮民及農村失業的中年男子是「基本盤」,他們多會「呷好逗相報」。

業者每個月帶著三、五名人頭老公,到東南亞或大陸旅遊約一周,吃香喝辣全部免費,再與假老婆「配對」認識後,拍幾張出遊恩愛照片,到當地政府機關辦理結婚證明,就大功告成。

被人蛇集團相中的人頭老公,除免費旅遊外,還可按月領人頭費,全看名下的外籍老婆「賣淫」是否順利,平均每名人頭老公可賺六萬至十萬元。

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人頭老公利潤高,相對風險大,得時刻有被警察找上門的準備,因為假老婆一旦被查獲從事色情行業,人頭老公往往會吃上偽造文書官司,因為仲介業只會撇清關係。

【2006/11/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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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妻搞失蹤 帶跑台灣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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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唐秀麗/嘉義縣報導】 2006.11.27 03:19 am  
 
嘉義縣黃姓男子指控越南籍妻子騙光他的積蓄,還帶走兩名幼兒。
記者唐秀麗/攝影

「請政府幫我找找孩子」,嘉義縣黃姓男子拿著一疊厚厚的報案單,平均每半個月就到派出所報到一次,請警方協尋他就讀國小的兩個孩子,警方懷疑他的兒子已被妻子帶回越南。

商業周刊曾引述台灣駐胡志明市辦事處估計,至少有三千名台越混血兒滯留越南;越南媒體也曾報導這個現象,指越南「出口媽媽、進口孩子」。這些拿中華民國護照的孩子,或因經濟問題或因家暴,被越南媽媽送回娘家,黃姓男子的遭遇只是其中一例。

四十七歲的黃姓男子以開挖土機為業,九年前他透過仲介,花一百八十萬元娶越南妻子,因妻子不孕離婚。翌年他又花七十萬元,娶廿四歲的越南妻子,生了兩個兒子,分別為七歲及八歲,本來夫妻感情融洽,但四年前變了調。

黃姓男子說,妻子原本在附近工廠打工,但常深夜未歸,不理家務,甚至搞外遇、失蹤,騙光他所有積蓄後,七月帶著兩名幼子逃家,他屢次報案請求協尋妻兒。

他說,以前妻子在家時,常呼朋引伴到家裡打麻將,拿別的男人為她慶生相擁的照片給他看,他氣得動手毆妻,留下家暴紀錄。今年初,老婆離家出走,在高縣按摩店被警方查到從事色情行業,通知他具保領回,但老婆又失蹤。

黃姓男子感嘆說「已經驚到了」,這輩子再也不敢娶越南妻子。他說「越南某已撩落去做色情,我也不要了,只希望趕緊找回兒子。」

當地的陳姓村長說,黃妻失蹤前曾說要去高雄工作,一個月可賺十幾萬元,希望他幫忙勸丈夫同意。他懷疑她是準備從事色情行業,台灣夫婿與越南妻子對貞節觀念不同,才會造成異國婚姻的家庭問題。

【2006/11/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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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盡越女苦楚 「心中只有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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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葉英豪/桃園縣報導】 2006.11.27 03:19 am  
 
飄洋過海外籍女子,不幸身心靈受創,牧靈中心成了庇護站。
記者葉英豪/攝影

越南籍神父阮文雄十九年前來台,一手創辦新竹教區外籍牧靈中心,他萬萬沒想到,傳播宗教信仰的牧靈,竟會成為來台越籍女子的庇護站。這些年,他看盡越女被騙來台賣淫的苦楚,「心中只有一個痛字」。

「以往來台賣淫的越南女子多來自南越,近年來,南越赤貧人口逐漸減少,人蛇集團將魔手轉向北越偏遠村落,悲慘的故事在越南繼續流傳。」阮文雄說,早期南越的西寧、同潭縣,當地女子渴望外出淘金,成為人口販子行騙的對象。

才十六歲的「阿華」,三年前和同縣姊妹淘夢想到海外淘金,每人繳交五千五百美元「移民費」給人口販子,結果她們在聚集後就被關起來,全部賣到台灣賣淫。「阿華」每天接客數量多到不行,卻沒拿到半毛錢。最後逃脫,經牧靈中心安排返回越南。

近年來人口販子轉向北越下手,阮文雄說,像廣寧縣等地因為資訊閉塞,當地人搞不清楚外面世界形形色色。十四歲的「小青」去年從賣淫集團逃脫後,嚎啕大哭說,當初介紹人說要帶她到大陸,結果被迫賣淫,兩年後又被人蛇集團偷渡送到台灣賣淫,只要稍有反抗,就遭受無情鞭打。

「越籍女子來台,除了被迫賣淫,幫傭慘遭雇主性侵案件更是不勝枚舉。」阮文雄表示,去年台南某仲介公司接到阿玲和阿瑞兩名越女幫傭,業者見她們頗具姿色,一夜間性侵三、四次,越女在他們的眼裡,簡直只是賺錢或洩慾器具,無視她們的人格與尊嚴。

阮神父說,為保障更多外籍女子在台安全,牧靈中心和其他八個機構共組「家事服務聯盟」,就近提供諮詢服務,為外籍女子爭取應有權益。

【2006/11/27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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