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熊迺祺、葉英豪/連線報導】 2006.11.27 03:19 am
趴在桃園縣警局拘留所地板上的「水晶」,自印尼被騙來台賣淫,下體因尋歡客的粗暴性行為,已經潰爛得無法坐立。
承受著巨痛的水晶,想到即將被送回印尼,脫離人間煉獄,開懷地說「回到印尼,我要到郊外狂喊發洩,還要跳到溪裡,洗去台灣男人留在我身上的恥辱」、「以後打死我都不會再來台灣」。
被騙來台賣淫的外籍女子,幾乎每人都有段令人心酸的遭遇。「台灣經驗」成了她們這輩子揮不去的烙記。
廿三歲的水晶,經營鞋店的丈夫生意失敗,積欠五百餘萬印尼盾(折合台幣約兩萬元),為了償債及養孩子,經人介紹來台幫傭,糊裡糊塗被送去賣淫。
「我曾求老闆讓我當幫傭,不要賣淫,老闆卻說沒做足兩百五十個客人,別想領錢。」水晶被迫接客三年,直到一名好心客人給她五千元,並幫她逃出火坑。水晶哭著說,她曾經兩度想尋短,但想起印尼還有兩名小孩,才忍氣吞聲活下去。
廿一歲的「金莎」被控制賣淫一段時間後,逃到台中打工謀生。她說,當初講好,以假結婚方式來台到工廠打工,工資與仲介的「老闆」均分,但她一到台灣,就被送到KTV店上班陪酒。
金莎說,來台一星期,她發現懷孕了,想保住越南男友的孩子,老闆帶她到診所,騙說幫她做產檢,她被麻醉昏睡,醒來才知道已被動手術墮胎,老闆只讓她休息一周,就要她繼續上班,還質問她的越南同伴「為何不把第一次留給台灣男人」。
廿六歲的「小萍」是越南農婦,來台前想得很清楚,任何辛苦工作都可以,就是不賺皮肉錢。但老闆要她先還仲介來台的十餘萬元,她付不起,更擔心老闆在越南的惡勢力,會找上她的家人,只好向現實屈服。
廿歲「小紅」前年以假結婚來台,原以為只是單純到工廠打工賺錢養家,抵台後才知事態嚴重。她說,老闆恐嚇她必須賣淫,不賣淫就要殺掉她。知道她是處女,立刻把她的初夜高價賣出。「我很難過,很想自殺,也想逃跑,但聽說有人逃跑,被抓回來後被打個半死,只好打消念頭。」
今年初,小紅聽老闆說要把她轉賣掉,她問老闆「難道把我們當魚蝦般買來賣去?我不想被買賣。」小紅謊稱有男友要替她贖身,其實是自己辛苦掙得廿萬元皮肉錢,但老闆嫌錢太少,她狠下心決定不替自己贖身了,寧可把這筆錢寄回越南給家人。
【2006/11/2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