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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自清 捐1500萬特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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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參加公開活動時,受到民眾加油打氣,但他坦言「心情很差」,表示如果被起訴,會依黨的規定辭黨主席。昨晚並宣布,為避免特別費遭曲解,決定將近八年來匯入他個人帳戶的特別費一千五百萬全數捐出。
記者陳瑞源/攝影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晚宣布,為避免市長特別費不斷遭到曲解,他決定將八十八年就任市長起至上月底,直接匯入個人戶頭的每月十七萬元特別費,總額約一千五百萬元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昨天舉行記者會,指稱馬英九昨天上午起透過秘書匯出多筆大額捐款,緊急讓存款「瘦身」。馬英九晚上九時卅分在市政府開會後,步出辦公室,面對媒體,公開回應管碧玲的質疑。

他表示很早就有此決定,昨天先捐出六百萬元,已委請秘書以每筆五十萬元金額,轉出十二筆,給不同的公益、文教、社福團體,預計下周一再捐出四百萬元。

馬英九哽咽地說:「我絕對不是貪錢的人,卻被以貪汙罪嫌調查,這輩子從未受過這樣的侮辱,讓我心裡非常的難受!」他為凸顯特別費問題遭扭曲,願意成為捐出全數首長特別費的第一人。

他說,上任近八年來,每月匯入帳戶的特別費多數都已餽贈、犒賞或捐做公益,這次全數捐出後,自己因此要倒貼很多錢,但他仍決定,扣除議會刪除的特別費,其餘一千五百萬元全數捐出。

他強調,當前特別費受到很大曲解,使得全國六千五百位首長全數被視為貪汙,為制度改革,也為證明自己的清白,他願意率先全數捐出;但他並未要其他六千五百多位首長跟進。

馬英九說,犒賞及餽贈確實有時難拿領據,他舉例說,去看一個病人,或過年發紅包,叫人家簽收據,於心何忍?已經贈出和犒賞的金額,他自己用薪水貼,錢財身外物,沒什麼了不起,所有想幫的公益團體都可捐到,感覺很好。

他說,本來準備捐款到某個程度才對外說明,但昨天已被立委公開,因此提前宣布。他知道即使把特別費全數捐出,仍會被民進黨籍立委曲解,但仍堅持這樣做。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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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王夜會共識 王金平:特別費儘速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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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尚毅夫/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證實前晚與陳水扁總統見面,陳總統將重提監委名單,並希望特別費法制化。
記者邱勝旺/攝影
 
陳水扁總統昨天再度在公開場合被記者問到「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有何不同」的問題,他依然微笑以對。
記者胡聖堤/攝影
 

陳水扁總統周四晚間與立法院長王金平會面。王金平昨天表示,總統同意重新提名監察委員,也談到「特別費」的爭議,兩人共識應該儘速法制化。

王金平昨天證實陳總統在前天主動約見他,兩人不僅談到監院人事、軍購案及勞退基金監理條例立法等議題,也談到最近在政壇惹起風波的「特別費」。他表示,兩人經過討論後,認為特別費的爭議,過去的問題如何處理是一回事,但日後應該建立制度讓大家遵循,避免困擾。

王金平強調,兩人會面並沒談到「國務機要費」,或是馬英九特別費等相關爭議內容,這種場合兩人也不便談到過去所惹的爭議。不過,王金平認為,立法院是立法機關,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有部分相同性質,若能一併規範也很好。

王金平認為,特別費的法制化,還是由行政院來提法律案比較適宜,他前天晚間也找過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表示希望特別費法制化及由行政院提案立法較宜,他相信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已了解。

王金平說,陳總統還談到監院人事、檢察總長及軍購案、勞退監理條例等重大議案。王金平說,他向總統建議重新提名監委,並可以開始先行作業。他認為,立法院在北、高兩市選後會再進行同意權。據了解,陳總統接受王金平的建議,可能在選後向立法院提出新名單。陳水扁也希望立院能儘速行使檢察總長同意權,並通過國防重大投資暫行條例、勞退基金監理條例兩項草案。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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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扁市長支出能否再查核 北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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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晚在二一○○全民開講時指出,陳水扁總統擔任台北市長期間,以特別費支付民生官邸的水電費、瓦斯費,審計部官員昨晚接受採訪時說,民國八十七年主計處確曾函示機關首長宿舍水電、瓦斯費用可以「公帑」支付,若私人自宅則不行。由於特別費的性質仍屬公帑,而民生寓所並非公家宿舍,若真以特別費支付水電、瓦斯等費用,可能會有問題,但仍須進一步釐清。

不過官員也說,依審計法第廿七條「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自決定之日起二年內發現其中有錯誤、遺漏、重複等情事,得為再審查;若發現詐偽之證據,十年內仍得為再審查。」陳市長民生寓所水電瓦斯費用距今已七至十年,能否適用再查核,要由北市審計處決定。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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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爆料:扁市長任內 水電費報特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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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新輝、劉永祥/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民進黨抨擊馬英九將特別費當生活費,公私不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天在二一○○全民開講爆料,指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任內,將住在民生東路的水電費、瓦斯費、插花費拿來報特別費,阿扁才是真正的公私不分。吳育昇、賴士葆晚間十點多並進一步指出,陳水扁在市長任內,用特別費支付民生寓所水電等費用,累計金額達四十幾萬元。

賴士葆說,馬英九沒有住在市長官邸,但家裡的水電費、瓦斯費都是自己付,從沒拿來報特別費。賴士葆質疑陳總統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支費使用情況,總統府官員昨晚表示,這是政治烏賊戰術,府方不予回應。

賴士葆在二一○○指出,陳水扁當年當選台北市長,為展現清廉,一上台就說,徐州路的官邸他不住,要住在民生東路的自有住宅,當時贏得社會好評。

他說,外界有所不知,陳水扁雖然沒有住在官邸,但他家裡的水電、瓦斯都不是他自己出的,阿扁從首長特別費支付他們一家的生活開銷。

賴士葆指出,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首長住在官邸,官邸的生活開銷可以從特別費支付,但如果是在自己的家裡則不行。吳育昇晚間受訪時則補充指出,行政院主計處在八十七年曾函釋各政府機關,指示公家宿舍的水電、瓦斯、電話等家用可檢具單據由政府支府,但各級公務人員住宅的上述費用,均不得檢具單據由政府支應。

吳育昇說,馬英九身陷特別費風暴,有市府員工看不下去,主動找出陳水扁八十四年至八十八年初的四年市長任期,將民生東路住處每兩個月一次的水電費、每個月一次的瓦斯費及一、兩個月不定期的插花費用,全部在特別費項下以「公館水電費」、「公館瓦斯費」核銷。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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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部:剩餘未繳庫 有貪瀆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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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核銷疑雲,民進黨立院黨團昨天邀請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台北市審計處處長李月德等人到立法院說明,幹事長葉宜津質疑,假如馬英九特別費用不完,該繳庫卻未繳庫,是否涉及貪瀆?審計部發言人王永興回應指出:「某種程度上有這種嫌疑。」王永興也說,報假帳可能觸犯偽造文書及貪汙罪。

【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馬英九昨晚說,法律上公職人員申報財產的義務是,在帳戶內不論來源都需申報,若其中有一塊錢特別費沒用完,就算貪汙,合理嗎?

他宣布捐出鉅款之後說:「錢財乃身外物,沒什麼了不起,所有想幫的公益團體都可捐到,感覺很好。」他說,幾十年文官制度都這樣規定,大家都沒記帳,因此不論說沒用完或用完,都無法取信於人,唯有全數捐出,才不會再被扭曲。

馬英九說,他歷年捐出公益的特別費約五百多萬元,每一筆都有匯款單據,昨天和下周一捐出總額則約一千萬元,其他兩次競選經費捐出者則約四千七百多萬元,總共捐款六千一百萬元。

他指出,犒賞及餽贈確實有時難拿領據,例如去看一個病人,或過年發紅包,叫人家簽收據,於心何忍?他已經贈出和獎賞的金額早就超過,他自己用薪水貼。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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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特別費變財產 就是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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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尚毅夫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民進黨立委在立院施政總質詢砲火猛烈,主張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變財產應予課稅。行政院長蘇貞昌答詢,特別費若是私有就是侵佔,依法侵占有刑責,依民事則追回非法所得及追繳利息,而非課稅。

民進黨立委昨天輪番上陣,砲打馬英九將特別費列為財產,還質疑馬英九用特別費捐款再拿收據扺稅來逃稅等。財政部長次李瑞倉對拿捐款收據扺稅問題指出,以往沒有討論過,兩周內將研究後答復立委。

財政部次長李瑞倉答詢,特別費若發生匯入私人帳戶後,用於私人用途,其實應是追回款項的問題,不是課稅問題。他說,這類所得不叫所得,等於是非法收入。

【記者陳志平、李志德/台北報導】馬英九身陷特別費風暴,建議馬英九辭去台北市長的呼聲不斷,但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反問「他有什麼理由要辭?」蘇貞昌說,他當縣長時也常被各種各樣的人告,如果被告就要辭職,「沒縣長能做得透(指做完任期)」。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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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幕後》自認不貪卻惹汙名 馬最難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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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楊金嚴馮復華】 2006.11.18 03:15 am 
 
台北市長馬英九一下子捐出一千萬元,不少人都在問,是什麼原因,讓他做了這個自己起碼要貼七到八百萬元,等同馬家財產立刻少四分之一的決定?究其因,主要是一向以清廉自許的馬英九,如今卻遭到質疑,讓他再也無法忍受。

據了解,在十三日檢察官傳訊馬英九時,除要求馬英九說明有單據的部分外,還包括不用單據部分。對馬英九而言,不用單據的特別費,幾年下來已陸續支用,但一些像餽贈、犒賞不見得有單據的支用,面對檢察官要求說明去向,自然感到屈辱。

也因此馬英九昨天面對媒體時,才會說出:「我絕對不是貪錢的人,卻被以貪汙罪嫌調查,這輩子從未受過這樣的侮辱,讓我心裡非常的難受!」

依市府評估,本來馬英九這部分的帳戶就不是專款專用的帳戶,而是和其他的錢放在一起,帳目流向本來就會混入其他收入,但如果不弄清楚,一定會持續被追擊。

官員說,馬英九從五、六月民進黨開始扯特別費支用問題,來遮掩陳水扁總統國務機要費弊案後,即多次私下表明有捐款打算,余文案算是最後一根稻草。立委管碧玲昨天的指控,更讓連日氣憤難忍的馬英九,乾脆提前公開所有捐款計畫。

「馬英九自認一輩子對法律和金錢如履薄冰,結果最守法的人卻被亂石圍毆。全部捐出也算是對這種不問是非的惡劣風氣,表達抗議吧!」曾多次與馬英九討論捐款計畫的官員說,對於別人任意踐踏他最不可侵犯的領域,馬英九「也會很不爽」。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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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觀點》捐不捐 與法律責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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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法界人士指出,其實首長特別費在法令上一直存有模糊空間,台北市長馬英九不論捐不捐特別費,是否真的要負法律上責任,仍有爭議。

法界人士指出,政府發給首長特別費,目的是在讓首長用之於公務上,不管是不是要用發票核銷或是需不需要領據,只要首長用在公務上沒有納入私人口袋,就不會有問題。法令對特別費的核銷,規範不夠明確,這種制度要改,否則會讓首長掉入陷阱。

法界人士表示,馬英九的特別費有沒有問題,考量的重點就在於他有沒有將特別費用於公務上。如果他有刑事或行政上的責任,縱使事後將特別費全部捐出,也無法免除他的刑事或行政上的責任。因為無論是貪瀆或侵占罪,都是即成犯,一有行為就構成犯罪,事後將特別費捐出,只能代表犯罪後態度良好,做為法院量刑的參考。

法界人士認為,行政院規定首長特支費有部分可以不用發票報銷,直接匯入首長帳戶,這種規範只是方便首長使用特別費,但不表示這些錢就是首長的私房錢,還是必須用於公務上。但又因沒有明確的法令,導致長期以來首長特別費的使用及核銷出現不同的做法。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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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批馬英九脫產 存款急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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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晚拿出匯款人姓名署名馬英九的台北富邦銀行匯款單,質疑馬為年底公布財產脫產作帳。
記者陳易辰/攝影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昨天表示,一位自稱台北富邦銀行員工向她檢舉,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透過秘書匯出多筆大額捐款。她強烈質疑,馬英九是擔心被發現財產過多,緊急讓存款「瘦身」。

馬英九大額捐款的消息,昨晚獲得證實。管碧玲痛批馬英九已是貪汙罪的「即成犯」,如此行為形同竊盜犯被發現後,急忙把贓款丟掉,她要求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侯寬仁立即保全證據,扣押馬英九的銀行存款。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也說,馬英九的捐款動作是「亡羊補牢,為時晚矣」。他表示,馬英九一直自詡清廉,很「假仙」卻假不了仙,耍權謀卻落得半吊子。

管碧玲昨天傍晚舉行記者會,驚爆「馬英九正在洗錢、脫產」。她表示,馬英九前天才說十二月要公布個人財產,昨天就派辦公室秘書以馬英九名義,「大量撒錢」捐款給台北市登記有案的弱勢團體,每筆都在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還有六、七十萬元不等的捐款。

管碧玲還出示一張台北富邦銀行的「匯款委託書」影本,部分內容雖經掩蓋處理,但匯款人依稀可見「馬英九」的字形。她表示,馬英九選在特別費核銷案沸沸揚揚、風風雨雨時,暗地這樣「撒錢」,就是意圖減少財產帳面數字,避免給外界財產暴增印象。

她表示,馬英九宣稱過去十三年共捐出約五千三百萬元,但扣除兩次台北市長選舉的補助款,共四千七百七十五萬元捐給自己的「新台灣人」基金會及廣達董事長林百里的「敦安」基金會,以及過去擔任國民大會代表薪資三百六十萬元交付信託,實際上只捐了一百六十五萬元。

她質疑馬英九過去捐款那麼少,甚至連邱小妹妹「人球」事件也只捐了兩萬元,現在卻大筆捐款,目的何在?必須說明。由於馬英九捐款動機不明,她並希望接到捐款的弱勢團體,暫時不要接受這些捐款。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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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捐款澄清 捨法理訴諸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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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本報記者范凌嘉】 2006.11.18 03:15 am 
 
特別費風暴越演越烈,馬英九大動作捐出特別費,頗令各界詫異。對照之前「本人沒有涉案、市長不需辭職」的邏輯,捐錢動作格外令人錯愕,不在乎一千五百萬特別費、卻不捨四十天任期,馬氏天平的運作規則,實在耐人尋味。

失去漂亮辭去市長的黃金卅六小時,馬英九此時大方割捨金錢,不但無助於制度釐清,反而更混亂真相呈現。如果馬英九認為沒有涉案,就不必辭去市長,那匯入私帳、申報用餘也無違法,又何必捐出財產?

反過來說,如果這種特別費處理方式有適法疑義,就算馬英九捐再多金錢,也不能替他脫罪。馬英九的捐贈決定,在法律上沒有意義。

但放到政治脈絡裡評量,也讓人難以理解。最大的問題在,這樣「授人以柄」的舉措,讓民進黨立委以「脫產」形容,更容易招來「此地無銀三百兩」的質疑,這麼沒有政治謀略的決定,怎不讓人感到唐突。

過去面對各種挑戰,馬英九一直謹守法理制度,這讓他走遍天下;但他這次竟然繞過法理制度,以捐出財產的民粹手段,訴諸民眾的直觀感受,或許反映他內心的惶恐與不安。

這更說明了,馬英九童子軍般的性格,絕不容任何榮譽、責任遭到質疑挑戰,更不能讓他一生樹立的「清白」形象有一絲玷汙的機會,此時此刻,他無不可捨,只有「乾淨的馬英九」定位不能捨。

不論各界如何抨擊馬英九這項決定缺乏政治智慧,無法審度時機,卻不能不承認,馬英九確保他「清廉自持、誠實問政」的基本價值,也是確保他爭取二○○八大位的根本利基,馬英九或許笨,馬或許用人不當,但至少在這麼混沌濁汙的政壇裡,他還能證明榮譽比權位重要,對照現在與未來的政治對手,這點政治資本,還真的只有馬英九才有。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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