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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自清 捐1500萬特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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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參加公開活動時,受到民眾加油打氣,但他坦言「心情很差」,表示如果被起訴,會依黨的規定辭黨主席。昨晚並宣布,為避免特別費遭曲解,決定將近八年來匯入他個人帳戶的特別費一千五百萬全數捐出。
記者陳瑞源/攝影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晚宣布,為避免市長特別費不斷遭到曲解,他決定將八十八年就任市長起至上月底,直接匯入個人戶頭的每月十七萬元特別費,總額約一千五百萬元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民進黨籍立委管碧玲昨天舉行記者會,指稱馬英九昨天上午起透過秘書匯出多筆大額捐款,緊急讓存款「瘦身」。馬英九晚上九時卅分在市政府開會後,步出辦公室,面對媒體,公開回應管碧玲的質疑。

他表示很早就有此決定,昨天先捐出六百萬元,已委請秘書以每筆五十萬元金額,轉出十二筆,給不同的公益、文教、社福團體,預計下周一再捐出四百萬元。

馬英九哽咽地說:「我絕對不是貪錢的人,卻被以貪汙罪嫌調查,這輩子從未受過這樣的侮辱,讓我心裡非常的難受!」他為凸顯特別費問題遭扭曲,願意成為捐出全數首長特別費的第一人。

他說,上任近八年來,每月匯入帳戶的特別費多數都已餽贈、犒賞或捐做公益,這次全數捐出後,自己因此要倒貼很多錢,但他仍決定,扣除議會刪除的特別費,其餘一千五百萬元全數捐出。

他強調,當前特別費受到很大曲解,使得全國六千五百位首長全數被視為貪汙,為制度改革,也為證明自己的清白,他願意率先全數捐出;但他並未要其他六千五百多位首長跟進。

馬英九說,犒賞及餽贈確實有時難拿領據,他舉例說,去看一個病人,或過年發紅包,叫人家簽收據,於心何忍?已經贈出和犒賞的金額,他自己用薪水貼,錢財身外物,沒什麼了不起,所有想幫的公益團體都可捐到,感覺很好。

他說,本來準備捐款到某個程度才對外說明,但昨天已被立委公開,因此提前宣布。他知道即使把特別費全數捐出,仍會被民進黨籍立委曲解,但仍堅持這樣做。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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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筆記》別再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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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張立】 2006.11.18 01:59 am 
 
農曆十五,我對著一尊號稱靈驗的神,默禱著心中的六個數字,樂透開獎時,摃龜了。初一的夜,我拜訪了另一座神,同樣六個數字,又摃龜了。靈界中的神都有辦不到的事,何況現實社會的人?若想把人當成神,恐將更失落。

馬英九是台灣社會的「清廉之神」,但一個特別費的案子,卻讓他遇到從政以來的最大危機。依馬自己的講法,特別費案與陳總統的國務機要費「完全不一樣」,也沒有半毛錢進到自己口袋。但不管實情為何,他個人政治前途所受的傷害,卻不比陳水扁小。

馬英九一直以「最高道德標準」自許,讓不少人以為看到了台灣未來的希望,但他御下不嚴又缺乏強有力的行政團隊,因此屢屢出現螺絲鬆動現象。他的團隊中出現狀況,馬英九都會是受傷最重的人,更何況特別費一案是從他的名下支領,他該負最大的責任。整個社會的氛圍,把他當成了不可有瑕疵的「神」;神犯了錯,自應比其他人受到更多譴責。

當年李遠哲頂著諾貝爾獎的光環,大力推動十年教改,現在,卻成了多少家長與學子的噩夢。六年前,李大師執扁之手,送他進了總統府,如今見到府邸貪腐不斷,也應有另一番思維吧!

有些人之所以變成「神」,其實是人們造就了「神」,讓他以為自己無所不能。

最近幾年,台灣社會恐怕只有王建民,是唯一可以超越藍綠的人;但不幸的,在各方吹捧造勢下,他也快被升格為「神」了。在台灣人眼中,他是全世界最好的投手,沉著、穩重、樂觀、進取,只差沒把「魚在水中逆流而上」的寓言套在他身上。但別忘了,建仔只是一個廿六歲的大男孩、只是個剛進大聯盟第二年的菜鳥,現在把他當成「神」歌頌,對他絕無好處。

停止造神吧!造就更多的神,只會讓自己更加失落。還想當神的,請想想李登輝、陳水扁、李遠哲、馬英九諸神現在的景況吧!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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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全都查》恣意行政 怎一個憲政海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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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台中市)】 2006.11.18 01:59 am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日昨表決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主計處將中央各機關十二職等以上首長及副首長,自九十三年元月以後的特別費核銷單據明細,兩周內送法制委員會。此一行動,恐將有如海嘯一般,又若真如嘉義縣長陳明文所說的,全台灣可能沒幾個中央、地方首長特別費不會有類似行政瑕疵,那將會是怎樣的一個憲政情景呢?

距離解除戒嚴已有二十來年,而行政程序法之公布施行,也已有五年,但該法第四條所規定的「依法行政原則」,卻經常被淘空,行政人員的慣行卻是有法不依,另鑽巧門、恣意行政,以致本應要「依法行政」的,卻硬是被扭曲為「依黨行政」、「依利行政」。

威權戒嚴時期,長官要亂報帳,原應獨立查核的會計、審計的人員沒敢說不,卻退讓、恣意的設計一套「一半要單據,一半不要單據」的古怪章法,以致很多未受法制教養、訓練的行政首長,就這樣幾十年來的相沿成習,依慣例報帳,造成今日的憲政危機。

這種憲政危機本不應該發生的。因為各個行政機關本都設有法制單位、參事人員。不過,因為選舉掛帥、政治當家,這些法制單位或參事人員,經常被認為是「行政烏鴉」而遭到排斥,以致無法擔負行政風險控管、查核的工作。

近年來,「行政遁入私法」的現象日益嚴重。大量預算財源流入政府捐助創設的所謂民間「財團法人」。其實,這些穿著民間便服的,卻又都是在行使公權力,辦理公行政事務。這種移花接木的措施,嚴重傷害了年輕世代應考試、服公職的憲法人權,與國家應有的法制人員整備。

因此,今日肇因於國務機要費、行政首長特支費虛假報帳之憲政危機,除了要依大赦制度來導正威權民粹時代之錯誤以外,更要從大量招考法制人員,重建堅實、優越的行政法制組織做起,才能確保憲政的實際施行。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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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範生馬英九 「捐」掉英雄氣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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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桑品載/作家(台南市)】 2006.11.18 01:59 am 
 
馬英九爆特別費風波,有兩種人要求他下台,第一種,是民進黨人,嗓門很大,弔詭的是,他們雖言必曰「以相同標準」,卻又總不說要和馬英九比的人是誰?是陳水扁或呂游蘇謝葉嗎?恐怕比不得吧,一比之下,反倒可能替馬英九提供了平反的證據。因此,他們打馬只是政治鬥爭不在於理法。

第二種,是反扁派,他們希望藉由馬下台,凸顯扁之戀棧權位;更有人說:「馬因犯小錯便下台,犯大錯的阿扁還有臉不下台嗎?」但我敢斷言,即使馬英九連黨主席一起辭,陳水扁也不會下台。有這種想法者不啻割肉餵鷹,一旦成為事實,說不定會有人高興得放鞭炮。

他的特別費使用及所出現的錯誤,若確如他的說明,則這個狀況幾乎公私機關皆難免,特別是大機關。組織的重要意義之一是分層授權,各有所司,王永慶不可能知道總務部門採購桌椅之事,警政署長不會知道某派出所員警怎樣排班出勤。事情出錯,處分有一定層級,要求金字塔頂端的人一律概括承受,恐怕連如來佛都幹不了這個職位。

但有種狀況例外,即這個錯誤事件是他交代去辦的,陳水扁之不能被原諒,道理便在於他事先知道且允許吳淑珍去蒐集發票用來報國務機要費,而公款中飽私囊。馬英九的問題也在這裏,若查出他曾要求幕僚報假發票,又領出公款為家用,那他就和陳水扁爛得相同。

觀察馬英九的另一個角度,是他面對問題的態度。沒有身體不生病,沒有人不犯錯,生病治病,犯錯改錯,這是基本態度。人民可以無情,不能無理,大錯如病入膏肓,可以叫他準備後事,但不能只得傷風感冒就叫他去死,這種念頭就很病態。馬英九已為此事認錯、道歉,感到羞愧,態度可取。硬要他為一種過不在己的行政疏失下台,市長任期只剩三十多天,馬英九果若如此,反倒予人有塑造悲劇英雄的作秀之嫌。

公眾人物在乎人民對自己的觀感,這是對的,因為「觀感」是面鏡子,提供了一門反躬自省的功課,但不宜過度,過度就有「攬鏡自憐」的意味,反而成為舉步維艱的約束。昨天晚上,馬英九宣布將八年市長任內匯入首長私人帳戶的特別費一千餘萬全部捐為公益,就嫌多餘,因為對手攻擊你的是即成的行為,不是今後的行為。對照他所強調的「為了矯枉,不惜過正」,這就是「模範生馬英九」,但孟子所謂「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及魯迅「橫眉冷對千夫指」的英雄氣概,在他身上,可能更不容易找到了!

從民調看,他仍受多數人民信賴,因此只要特別費事情中不存在「未爆彈」,應可安然過關。但他不能再虛榮地以每天工作十七小時為傲,這種狀況下,隨時會打瞌睡!他又不肯在小手指上戴戒指,小人很容易出現。

很多人都預購了二○○八年「馬英九彩券」,六年多來被陳水扁整窮了,整怕了,對這張彩券的號碼不免敏感,要他下台是怕出差池的集體性焦慮及愛你越多恨你越多式的歇斯底里。但,彩券被扯碎後怎麼辦?最好先想清楚。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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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應否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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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8  【聯合報黑白集】

馬英九應否辭職下台?藍營和紅衫軍裡出現了父子騎驢的各種建議。有人叫他下,有人說不要下。

問題是:特別費案爆發時,馬英九的任期只剩四十天,如今更只剩三十幾天了。

主張他下台者說:反正剩下不到四十天,宣布下台,「與陳水扁形成強烈對比」,即可讓綠營閉嘴,有利北高選情。相對地,反對他下台者認為:只剩不到四十天任期,宣布下台,會被視為借題發揮、矯情作秀,恐怕反而弄巧成拙。其實,這兩種說法,各有見地。

就目前所知案情而論,馬英九的特別費案與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確實相當不同。如果馬英九涉嫌貪汙,別說任期剩下四十天,就算只剩一天,也該下台。但是,如果案情真的只是余文自作主張「大單報小單」,而馬英九在任期不到四十天的此時下台,究竟將被視為負起「政治責任」,或只是欲玩弄本小利大的「政治秀」,恐就見仁見智。屆時,當事者政治演技的高下,與社會評價必然高度相關。

這就牽涉到馬英九這名演員的戲路問題,亦牽涉到藍營紅軍基本觀眾的政治口味。馬英九只能演不下台的戲,不會演「本小利大」在任期最後四十天借題發揮下台的戲;藍營紅軍的基本觀眾恐怕也未必會為馬英九下台喝采鼓掌。何況,以國民黨那個班底,他們能把這齣下台戲碼演得活靈活現、大家叫好嗎?別作夢了!

馬英九說:假如起訴,我就辭黨主席。這個說法已較陳水扁的「一審有罪就下台」來得乾淨俐落,但不知能否滿足那些看父子騎驢的觀眾?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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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發票 都有市府統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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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針對立委質疑十一人串供等質疑,暫代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的台北市政府秘書長李述德回應說,立委講話自行負責。對於有人懷疑送檢方的小額發票是臨時蒐集的,他說,發票上面都有市政府的統一編號,沒有莫名其妙的單據。

李述德也證實,兩位副市長金溥聰及陳裕璋,都在台北市長馬英九周三召開記者會道歉當天口頭自請處分。

這兩天包括他和兩位副市長,已陸續將書面自請處分公文送給市長,市長目前還未批示。

他說,三千七百多張發票日期都在九十二年一月至九十五年六月之間,要兩天內收集完畢,怎麼可能?他不認定事實真假,尊重檢調調查結果,檢調才能提供唯一答案。

李述德及曾參與調查過程的市府官員都說,外界質疑這三千七百多張發票也疑似造假,就他們整理過程,這兩箱單據多半為二聯式收據,上面蓋有秘書處章,另外發票則有市府的統一編號,初步查核並沒有「莫名其妙」的單據。

李述德說,市府調查過程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包括余文所說的話,他也不會幫忙打包票,因為是真是假他也分不清,待檢調釐清真相。在進入檢調程序後,他也沒有再跟余文說過一句話,就是怕被誤會成施壓。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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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偶向同事索取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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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馮復華/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北市秘書處組員余文。
林秀明/攝影

台北市長馬英九捲入首長特別費風暴,被檢調列為嫌疑人的台北市政府秘書處組員余文昨天強調,當初使用假發票只是圖個便利,也曾偶爾向市府員工索取發票來報帳,不過同事都不知情,純粹是他個人行為。

余文昨天上午銷假上班後,主動走出辦公室接受記者訪問,並五度說造成市府和馬市長的困擾,深感抱歉。但他也說,他很誠實跟檢察官講出全部真相,因此偵訊之後,感到比案發時心情輕鬆很多,只要誠實以對,就沒有千斤重擔。

他強調,從沒有貪瀆念頭,純粹為貪圖方便,在這幾個月陸續被約談,才覺得這種做法是錯的。

針對民進黨立委質疑發票平均下來每天只要貼四張就行,怎麼會沒空的說法,余文回應:「我也不是每天隨時都在貼發票,當然是閒暇之餘或是要核銷的時候才會處理,在那個時間點絕對不可能是只有幾張發票。」他說,同事有時因為公務外出,兩、三天才一次報帳,不是每天平均交幾張那麼簡單。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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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員:未查出貪汙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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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台北市長馬英九昨晚宣布將不需要單據核銷的全部市長特別費主動捐出,偵辦特別費案人員對此舉表示肯定,並表示目前尚未查出全案有任何貪汙事證。

檢調偵辦台北市長馬英九的市長特別費案,查出市府秘書余文核銷的發票中,還有一張知名女性SPA按摩店美容療程發票,金額一萬六千元。

辦案人員表示,由於目前查出不實發票的種類相當多,為釐清市長辦公室在審核發票過程中,究竟有無官員從中涉及舞弊,決定下周以證人身分約談市長辦公室前主任鄭安國到案。

而高檢署查黑中心昨天也約談兩名幫忙余文收集發票的友人到案,調查幫忙收集發票的動機為何。同時繼續比對余文自行提供的小額發票,究竟有無實際支出,兩名證人訊後都飭回。

檢調持續比對特別費發票,發現還有十餘張誠品書店的發票,將持續約談這些實際消費者到案調查。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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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若被訴 就不能當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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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馮復華范凌嘉/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昨天上午說,如果他因市長特別費被起訴,依照黨的規定就要停止黨權,因此就不能擔任黨主席。

反貪腐總部總指揮施明德昨天呼籲,希望馬英九請辭市長,對貪腐陳水扁施壓。馬英九晚間回應說,非常謝謝施明德的建議指教,但現在市長室發票核銷事件,僅是一位組員余文個人的行政疏失,他個人並未違法,因此此時此刻並不適合辭職;但若他個人有問題,他絕不戀棧,會立刻下台。

國民黨高層表示,台北市長馬英九一旦遭到貪瀆、賄選或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起訴,依照黨內規定,將被停止黨權;而依照國民黨相關規定與慣例,馬英九若遭停止黨權,將暫停黨主席職務,由第一副主席代理。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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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特別費須檢據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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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昨天表示,明年起首長特別費全部檢據核銷,全年度總經費約九億六千八百萬元的特別費都將先支出、再撥款,「首長不會再摸到錢了」。這也是廿四年來的重大變革,新制至少可解決當前百分之九十九的問題。

許璋瑤日前曾說,「特別費」不是薪資的一部分,無法法制化,但昨天強調,要將特別費法制化,一定要「配套」立法或修法。

許璋瑤說,特別費是以行政命令處理,去年主計處曾草擬「首長特別費支給條例」草案,但遇到一些困難。例如「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明文規定北高議長每月特別費廿萬元,如果因此拉高中央首長特別費,將不符社會期待,所以特別費法制化必須配套處理,一併修正相關法令。

行政院發言人鄭文燦和許璋瑤昨晚舉行記者會,強調政院已正式發文全國六千五百位正副首長,明年元旦實施新制。這樣的改革,也可避免「大家用異色眼光看這些首長」、「不會有放入個人口袋的疑慮」。

許璋瑤說,明年起首長特別費必須是「因公招待、餽贈及獎賞之需」,實際支用時,應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取得收據、統一發票或相關書據;特殊情形不能取得者,由經手人開具支出證明單註明原因,並經支用人核章後據以請款,且支出憑證應依會計法相關規定註明用途或案據等。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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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總統有找我 只是我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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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志平/台北報導】 2006.11.18 03:15 am 
 
立法院長王金平主動透露前晚和陳總統會面談國務機要費法制化,也引發陳總統「拉王打蘇」聯想,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強調,陳總統幾天前也曾和他討論過,「只是我出來沒說而已」。

國民黨立委郭素春昨天下午就扁王密會談國務機要費一事,質詢蘇貞昌是否曾和陳水扁就此問題交換意見,蘇揆表示,過去陳總統曾經對他說,國務機要費是沿革幾十年的問題,像這種國家轉型中過去無法法制化的事,現在應予法制化,才是公道、正確。

對扁蘇到底是在何時討論此事,蘇貞昌一開始只說就在國務機要費議題「沸沸揚揚」時,但在郭素春質疑國務機要費法制化只要行政院提案修法即可,扁找王密會是否為凸顯扁蘇不和?蘇貞昌隨即明確地說,陳總統「幾天前」也曾與他交換意見,只是他沒說,王院長和總統討論一事,王院長也已告訴他。

對郭素春問扁蘇是「密會」還是一般見面,蘇貞昌說,他們見面時只有彼此兩人,不知道密會的定義是什麼。

【2006/11/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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