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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漂鳥 「草莓遊民」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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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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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地方新聞中心記者/連線報導】 2006.11.12 03:34 am 
 
各縣市社政單位這幾年發現,遊民的年齡不斷往下降,六、七年級的遊民比率越來越高,甚至只有十來歲;社政單位說,「草莓遊民」的產生和家庭因素有很大關係,是值得重視的警訊。

桃竹苗地區這兩年都出現二、三十歲遊民,桃園縣列冊的四百多遊民中,有十六人是年輕遊民,專案輔導的人安基金會表示,這些人大多與家人相處不睦,在外遊蕩,此後就不回家。

苗栗縣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課兩個月前,處理一名流落街頭夜宿車站的廿多歲女遊民,她平日有錢就進網咖,上網可待上一天,沒錢了,就把火車站當家。新竹市最近也出現卅餘歲青、壯遊民,社會局社會救助課長葛雅琴說:「大都因家庭因素、失業而流落街頭。」

花蓮縣志願服務協會前會長黃愛伶觀察,以往遊民大多數是五、六十歲,如今卻常見三十歲上下遊民。年輕化的遊民有的是因找不到工作,有的是懶惰,有的則為逃避現實,選擇自我放逐。

高雄市四百多遊民,部分只有十幾歲,遊民收容所說,這些年輕遊民多來自破碎家庭,或因情感問題離家出走成了遊民。

高雄縣政府社會局表示,七年級左右的草莓族加入遊民行列,多集中於都會區,毒品氾濫、酗酒年齡下降,是導致他們提早成為遊民的重要原因。

社政單位分析,這些草莓遊民大多學歷不高,家庭大都有問題;像有一名廿多歲的陳姓遊民,小時候父親常當著他的面打母親,長大結婚,也認為打老婆很正常,結果結婚不到一年老婆就走人,他因此靠酒精來麻痺自己,淪為遊民。台南市則曾出現年僅十七歲的遊民,出走原因為家庭失和等因素,。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副局長利坤明另有觀察,卅歲以下的遊民「經濟因素是主因」。他說,台中市是都會區,就業機會多,吸引鄉鎮年輕人到這裡找機會,但近年景氣不好,並非人人能如願。一名六年級後段班男子服完兵役到台中找工作,但因國中畢業學歷低,四處碰壁,錢花光後,沒臉返鄉;社工員發現他時,已在公園流浪半年。

高雄縣遊民收容所主任翁文正分析,部分六、七年級遊民讀書時學習成就不高,出社會後一旦交上壞朋友,很容易染上毒品、酗酒,就這麼墮落下去,「儘管很難救回來,但還是要努力,拉回一個算一個,否則問題會益形嚴重。」

【2006/11/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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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漂鳥》63歲阿宗:親情難捨想金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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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金武鳳/台中市報導】 2006.11.12 03:34 am  
 
離家卅載的陳政宗(左)被家人誤會死亡,得知升格當阿公,欣喜寫在臉上,牧師林正良(中)及街友兄弟為他高興。
記者金武鳳/攝影

六十三歲的陳政宗,卅年前因酗酒離婚後流浪街頭,家人以為他死了,為他超度拜了十幾年,直到本月初前妻才知他還在人世,告訴他已升格當祖父。

陳政宗眼眶泛紅說,前妻獨力養大兩個兒子,他未盡到人父之責,對不起妻兒。至於未來是否回家結束流浪生涯?陳政宗說「自由慣了,隨緣」,不過他很期待能早日「父子會」,看看可愛的金孫。

髮鬚花白的陳政宗,目前寄住在台中市希伯侖教會附設街友之家,本月七日前妻從台北縣趕到台中,兩人相見那一刻,內心激動,淚流滿面。

陳政宗說,年輕時做廣告霓虹燈生意,收入不錯,一家四口和樂融融。後來因嗜酒害了他,連工作也丟了,妻子跟他離婚,他心灰意冷,離開台北縣遠走他鄉。

時間一晃卅年,陳政宗說,這些年東飄西蕩,公園、車站是他夜宿地點;生活潦倒,更無顏回鄉見妻兒。

陳政宗說,十多年前前妻誤信傳聞,以為他死了,為他立了牌位供奉,每年還到法鼓山為他做法事超度。前妻告訴他,本月初到汐止戶政事務所辦除籍;戶政人員發現他戶籍寄在台中市希伯侖教會附設街友之家,前妻才知道他還活著。

【2006/11/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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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漂鳥》24歲小菁:這是我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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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張明慧、王紀青/連線報導】 2006.11.12 03:34 am  
 
流浪女小菁(左)常打扮成小男生保護自己,她說流浪生活自由又快樂。
記者張明慧/攝影

台中縣豐原社皮、縣議會一帶公園,有個身形瘦小的「資深街友」,她是廿四歲的「小菁」,十六、七歲就離家流浪,「我不愛讀書,也懶得工作,流浪沒有人管,自由又快樂!」

大部分時間,她都穿著寬鬆的POLO衫,搭個牛仔褲或吊帶褲,剪得極短的平頭甚至理光頭,有時還叼根香菸,像個小男生,「這樣人家比較不會注意我!」

小菁說,從小沒見過爸媽,阿嬤說爸爸生病死了,印尼籍媽媽改嫁;小時就不愛讀書,上課都聽不懂,乾脆中輟逃學,國中畢業當女工,工作辛苦又常被罵,阿嬤過世後她就不回家,過著流浪生活。小菁不像一般女孩擁有漂亮衣服、化妝品,財產就是一床棉被和睡袋,她不想接受協助安置或找工作,「這是我選的生活!」

高雄縣遊民小陳原本在台北學美髮,但先是酗酒,後來又染上毒品,每天醉茫茫,無法工作;回到故鄉高雄縣成了遊民。因常路倒街頭,被送醫救治,再轉介到遊民收容所,高高屏三縣市廿餘家精神病院都住過。

小陳常喝得爛醉,酒後被指打死人,後來證明是被陷害的;也因喝酒喝到不省人事,被其他遊民海扁。由於酒精中毒,有器質性精神疾病,出現暴力、破壞行為,高高屏地區收容機構都拒收。

【2006/11/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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