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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之家案》愛滋人判搬離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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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2006.10.1204:04am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決,收容愛滋病患的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應搬離台北市再興社區。
判決指出,再興社區是住戶密集的純住宅區,社區規約規定住戶不能收容傳染病患,以維護住戶的衛生健康及居住品質,並不違反憲法人民有居住及遷徙自由的規定,也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及比例原則;既然規約是合法的,社區管委會有權請求關愛之家搬家。

前司法院副院長汪道淵的兒子汪其桐在台北市木柵再興社區買了一棟五層樓別墅,去年以每月一元的租金租給關愛之家協會,收容了廿多名愛滋病患,其中有五、六名愛滋寶寶。關愛之家搬進社區後,引起其他住戶恐慌,社區管委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通過決議,要求關愛之家搬家。

管委會指出,去年六月間,關愛之家半夜趁管理員不在時搬進社區,之後還在社區外牆懸掛大幅宣傳標示牌,罔顧愛滋病患的隱私,且不繳管理費。管委會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提起訴訟,要求關愛之家搬家。

關愛之家表示,台北市政府曾函釋指出,關愛之家提供無家可歸的愛滋病友暫時容身處所,「不屬於收容機構性質」,因此關愛之家沒有違反社區規約。

但法院不採北市府的見解。法官認為,關愛之家有收容愛滋病患之實,「屬愛滋病感染者中途收容機構」。

法官指出,台北市政府列管的愛滋病帶原者有一千三百零九人,關愛之家就收容了十四人,佔百分之一以上;愛滋病患與住戶間的接觸機會相較增加,且愛滋病患集中的醫療廢棄物處理都對社區居民的健康及心理造成嚴重威脅。

【2006/10/12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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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之家迫遷》35人權團體批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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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2006.10.14 02:56 pm
 
 
收容愛滋病友及愛滋寶寶的「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日前遭台北法院判決必須遷離現址,宣判之後,外界抨擊不斷,國內35個愛滋、人權團體上午聯合召開記者會齊力聲援,一致認為,法官心態可議,扭曲人性,違反了憲法精神。

前法務部長、台北市長馬英九則在下午帶領台北市政府法務人員至關愛之家,以實際行動支持愛滋中途之家,看看市府可以為關愛之家做哪些事。

關愛之家義務律師李復甸則表示,社區居民的表決結果可以強迫某些人搬離現址,該項宣判一旦確立,某些病患是不是就得遠離人群,離開社會,因為全台灣沒有任何一個社區會願意容納他們。

「此例一開,恐怕引發其他社區群起效尤!」人權律師邱晃泉生氣地說,這項判決扭曲了大廈管理規約的原意,且嚴重侵害人權及憲法,讓許多律師感到難過,心情低落。

邱晃泉強調,如果大廈管理規約可以凌駕憲法,社區管理委員會是否也可明文禁止年收入在40萬元以下的民眾不可居住,或者濁水溪以南的人民也不能搬進社區。

「宣判結果出來之後,大家都在挫著等!」愛慈基金會執行長邱淑美表示,基金會下的「恩典之家」與關愛之家性質相同,都收容愛滋病患,現在則是風聲鶴唳,深怕一個不小心,地點曝光之後,也會遇到一樣被驅離的命運。

邱淑美無奈地說,最近都會規勸住在恩典之家的老年病友,暫時不要出門散步,愛滋寶寶哭鬧時,還得趕快安撫,以免吵到鄰居,讓收容地點曝光。

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教授陳宜民說,愛滋進入台灣社會已20多年,但沒想到法官對愛滋病的認知仍舊停留在20年前的水準,絲毫不瞭解中途之家的運作與功能,並誤解了愛滋病毒的傳染途徑。

陳宜民強調,法官以法定傳染病為由,要求關愛之家搬離社區,事實上,B型肝炎也是法定傳染病之一,難道以後社區內也都不能居住B肝帶原者了嗎?

【2006/10/14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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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弱勢族群流浪記大憨兒良性互動終獲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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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3 中國時報  地方新聞中心/連線報導


「台灣關愛之家協會」被社區興訟驅逐,曾有類似遭遇的高雄縣「慈安居」老人養護中心及創世基金會鳳山分院決定遷移新址後,記取教訓勤與社區溝通,終於獲得接納。

以照顧獨立就業知能障礙成人為主的心路基金會高雄分會,堪稱典範。該基金會在高雄市熱河街與博愛路各設立一間試辦社區家園,另有兩處日托照護中心,「大憨兒」居然成了街坊鄰人的寶。


社工員洪昭穗說,設置社區家園時,先要拜碼頭,社區主委、里長及房東都要先溝通說明,讓他們了解大憨兒特性,不會干擾其他住戶。

安置在熱河家與博愛家八位大憨兒下班後,會到公寓樓下機車行與老闆哈拉,陪小朋友玩,或一起看電視。社工員也常帶大憨兒到社區商店學習買東西,十多位大憨兒的名字,不少商家老闆都能如數家珍。

也有人一回社區家園,先向樓下鎖匙店老闆娘報到,一句親切的「阿姨我回來」,讓多位阿姨把憨兒疼入心肝裡。另一位四十多歲的大憨兒,進住社區家園後,原排骨的瘦弱身子,被鄰居早餐店養得白白胖胖。

設在國民市場附近的新興日托中心收容重度知能障礙大憨兒,被社區教會視為小天使,熱心的教友,三步五時,來日托中心探望大憨兒,也常辦活動相互交流。

至於高雄縣阿蓮鄉復安村的「慈安居」老人安養中心,民國八十九年間,高雄縣社會局獲得補助四千多萬元,先後完成規畫、發包等作業,竟然在動工前一天,許多社區人士跳出來反對。

由於地方人士堅決反對,縣府社會局一再溝通仍無力回天,導致慈安居案一度胎死腹中。幸好仁武鄉民楊明山聽聞此事後,主動與社會局連繫,表示願捐五百坪土地,且土地距離附近社區均有段距離,加上勤於與社區民代及居民溝通,終於讓慈安居得以安居落腳於仁武拷潭村,並於今年五月正式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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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擬援例興訟請技藝中心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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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3 中國時報  郭石城、曹俊漢/桃園報導


中壢北帝國官邸社區去年被控阻撓啟智學生進住,三位社區委員被判妨害自由雖定讞,管委會已聲請釋憲。昨日獲悉北市再興社區訴請「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搬遷一審勝訴,已考慮援引再興案例,逕訴請技藝中心搬遷。

官邸社區管委會新任主委柯忠慶指出,技藝中心不願溝通就強行進住,致三位前任管委會幹部吃上官司,管委會為平反已聲請釋憲。


柯忠慶贊同台北地院法官有勇氣,考慮援例興訟,要求技藝中心搬離。

官邸社區被控妨害自由纏訟多時,三位前任幹部主委劉愛華、副主委楊錦成及財委周木鈴,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各判拘役八十日、緩刑兩年。三人不服上訴,高院二審改判各役六十日、同樣緩刑兩年定讞。

這件訴訟勝訴的台灣省私立啟智技藝訓練中心收容人,去年八月一日在警方陪同下,進駐中壢市南園二路別墅生活。時隔一年,十一名收容人在別墅、工作地點往來,過著規律生活。在南園二路的北帝國官邸社區住戶則選擇低調以對,完全不想回應。

昨晚六時許,六名女收容人及五名男收容人帶著中心提供的晚餐,祈禱後開始進食,中心老師魏瑞雪前往關切,並閒話家常。

中心執行長葉春蓉指出,該中心當初選擇搬進社區,就是希望能融入社區,讓身心障礙者不僅能有一技之長,也能發展人際關係,而不是一味被同情、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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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慎恐懼高雄分會融入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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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3 中國時報  陳璧琳/高雄報導


照顧收容十六位愛滋患友的「關愛之家」高雄市辦公室護理師陳燕玲昨日表示,愛滋患友已不太敢接觸外界,面對各界異樣眼光與不公平對待,更無力反抗,能接納愛滋患友的社區在那裡?

獲悉台灣關愛之家協會台北總部與社區居住糾紛民事訴訟敗訴,落腳在一棟透天厝的高雄關愛之家盡量保持低調,下午里長來「關切」,讓陳燕玲捏了把冷汗。


陳燕玲指出,台北關愛之家這次訴訟案引起社會極大關注,高雄關愛之家希望不要節外生枝,讓愛滋患友能繼續與里民和平共處。

她表示,愛滋患友難以為社會接納,關愛之家為愛滋患友提供家的溫暖;患友相互扶持照顧,也要自我管理,否則很難與社區居民和平共處。

陳燕玲坦言,高雄關愛之家成立這兩年,引起里民異樣眼光與關注,有些民眾對愛滋患友的生活點滴也有意見反應給里長,再由里長出面和他們溝通。她盡量改善以符合里民的期待,希望以時間換取空間,讓里民了解患友的生活作息。

她一再要求愛滋患友衣著盡量整齊,減少到外面走動,遇見鄰人多主動與人打招呼,更不能鬧事引起民怨。

陳燕玲指出,目前高雄關愛之家的愛滋病友都是成年人,沒有懷孕的愛滋媽媽;原有位愛滋寶寶,最近被父親帶回養育。

與高雄關愛之家互動良好的衛生局疾管處醫療科長賴黃梅表示,地方里民原不太了解愛滋病傳染途徑,無法接納患友。其實關愛之家收容的患友都是有心戒毒及積極接受治療者,值得關懷與鼓勵。

她回憶,高雄關愛之家於去年初成立時,疾管處與地方里民開過三次協調會,民眾有任何反應,關愛之家都會設法改進,讓里民看得出關愛之家的誠意,慢慢就比較能接納。

賴黃梅指出,地方里民非常在意關愛之家的垃圾處理,無法容忍垃圾隨意亂擺。經協調,每天的垃圾都等垃圾車來時才拿出去傾倒。其實,關愛之家的垃圾是一般垃圾,沒有感染的問題。

賴黃梅認為,關愛之家有存在的價值,他們背負法律責任保釋身懷六甲的愛滋媽媽就醫,也幫愛滋媽媽做月子,督促患友治療與追蹤檢查,配合衛生局到監獄進行愛滋防範衛教宣導,內部管理非常好,是很自愛的輔導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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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手共餐擁抱不會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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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3 中國時報  黃庭郁


愛滋病毒傳染途徑特殊,主要途徑為危險性傳染(性行為不戴保險套)、血液感染(毒癮者共用針具、輸血)及母子垂直感染。只要避免上述行為,就等於與愛滋感染絕緣。

愛滋病毒不會經空氣、飛沫傳染,也不會經未損傷的皮膚侵入人體。因此輕吻、蚊蟲叮咬以及日常生活中牽手、擁抱、共餐、共用馬桶、游泳、上課等都不會傳染愛滋病毒,與感染者共同生活並無感染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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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審法官:忠於良心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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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3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台灣關愛之家協會被判須遷離再興社區現址,引發社會軒然大波。承審法官黃柄縉十二日表示,他是忠於良心和法律確信作成判決結果,如果有人認為本案屬於憲法層次問題,自可訴請釋憲。

黃柄縉說,被判敗訴的台灣關愛之家協會對判決結果表示情緒上意見,他可以理解,也會容忍。本案是一般民事判決,他已在判決理由中說明為什麼無法產生憲法上效力的理由,如果當事人認為本案是憲法問題,可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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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處容身關愛之家盼原地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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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3 中國時報  黃庭郁/台北報導


藝人藍正龍昨天在M.A.C彩妝的安排下到了收容有七個愛滋寶寶的關愛之家,為滿周歲的愛滋寶寶「喜喜」慶生。慶生活動雖熱鬧一場,但會場隔壁小房間裡就躺了二、三個正在發燒中、等著要去住院的愛滋感染者。

楊捷說,關愛之家在文山、大安、高雄的幾個收容點裡共有五十多位住民,除了愛滋,還有不同的安養需求,包括。四位植物人、一位下身癱瘓者、十幾位身心障礙者、還有一位眼盲與一位耳聾的的感染者。沒有孤兒院願意收愛滋寶寶,植物人、身心障礙者更是安養機構的拒絕往來戶「但不管狀況如何,最後都落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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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署衛所力挺上訴協助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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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3 中國時報  黃庭郁、蔡慧貞、劉鳳琴/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收容愛滋感染者的關愛之家必須遷離再興社區。衛生署與台北市衛生局昨天派人前往關愛之家關切,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林頂說,政府將協助關愛之家上訴;對於其他無生活能力的愛滋感染者,衛生署將與內政部提供協助,考量由公立安養機構優先安置。

但自今年六月關愛之家事件進入法律實質訴訴訟迄今,不論地方或中央從來沒有主動對關愛之家提供任何法律諮商。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處副處長林碧芬表示,衛生局每月都邀請住戶到市府開會,不過居民只希望關愛之家遷離,且參加的人很少。


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目前的判決太「出世」,違反政府和社會正在努力的方向。關愛之家若上訴,勝訴機會應該很大。

他指出,住戶公約的法律效力非常窄,對於愛滋病患等有更上位的法令,例如《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愛滋病)防治條例》、《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等都有相關規定,憲法更是保障居住自由、遷徙自由等。住戶公約不可違反更高的法律。

關愛之家律師李復甸認為,判決顯然違反憲法保障的居住自由,將提出上訴。若法官對憲法規定的保障人權有疑義,將在二審判決前,聲請釋憲。而且「關愛之家」將愛滋病患集中,如今被迫搬遷,問題被丟出來,又未有效管理,等於任憑愛滋病患流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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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之家感染者心聲:如果可以回家何必選擇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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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3 中國時報  黃庭郁/台北報導


「四年前我發病住進醫院,出院後衛生所護士來我家『追蹤』,搞得全庄都知道我得愛滋病。鄰居看不起我太太、小孩覺得我們家很羞恥。為了他們好,我自己搬到台北,這幾年來在幾個中途之家輪流住。現在大家要趕我們走,我也沒話可說。只不過,如果有自己的家可回,我們又何必在這裡讓人侮辱?」

關愛之家愛滋病患者對於被法院判定必須離開社區,他們很不平,也很無奈。


頭戴環保署送的免費棒球帽,短褲、白襯衫,「家」在北海岸的蔡老伯看來再尋常不過,在關愛之家待了一陣子,家人也常來探視。聽聞落腳處陷入官司糾紛,他話不多但眼神顯得落寞,關愛之家工作人員低聲提醒媒體,「別跟蔡老伯提回家,不然他又要哭了」。

公廁公主有種回家的感覺

廿二歲的同志小宏在二二八公園有個「公廁公主」的綽號,出櫃後頭也不回地選擇離家獨自闖蕩,未料從此真的回不了家。小宏說,離家後交了損友,每天混二二八公園、三溫暖,為了賺錢還搞援交,結果被抓到監獄裡關。

荒唐一陣得了菜花,看醫生進一步檢查發現「還得了比菜花更厲害的病」。民國九十二年確知自己是愛滋帶原者,雖未發病但卻改變他的人生,他不再胡亂來,還認真地找了份工作希望過正常生活。

農曆過年前他輾轉進了關愛之家,社區所謂歧視氣氛對他似乎沒什麼影響。「在外流浪了這幾年,第一次在關愛感受到有個家。」小宏很珍惜關愛之家,還說自己與創辦人楊捷一樣堅定,不強求敦親睦鄰,只希望彼此尊重。

一生像候鳥過冬後繼續飛

年紀這麼輕,小宏的人生勉強才起步,問到他的心願,他笑得很勉強說,「我愛做菜、想當廚師,還希望保有關愛之家這個大家庭」。但隨即又補了一句「這些都是遙不可及的夢」。

面對外界的紛爭擾攘,小宏有一種超齡的體悟,「我們這群感染者就像候鳥,過完這個寒冬,就要繼續往下一個溫暖的地方飛去。」未來如何,小宏想了想,故作瀟灑地說:「就繼續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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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局:公權力無介入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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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報/記者張雅雯/報導】2006.10.1203:57am


「台灣關愛之家」與再興社區居民的官司判決出爐,因為不符合「社區不得有收容中心」的公約而敗訴,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表示,若判決不是針對愛滋的議題,公權力恐沒有介入空間;對此,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生氣直呼:「政府機關簡直擺爛!」
法官在判決書中認定,居住在「關愛之家」的愛滋患者,如病況嚴重,理應到醫院接受治療;既然有工作能力,何來收容必要?林宜慧認為,目前台灣的確需要這類中途之家或收容中心,但應該落實「中途」之名,讓剛出院、身體虛弱卻又無家可歸者,有適當的休養環境,恢復後能夠獨立工作,她坦言「關愛之家」內部管理的確有問題,然而,均不見相關單位以積極的態度來解決。

「試問這些中途之家到底有無主管機關?內政部還是衛生署不應該再互相踢皮球。」林宜慧表示,「關愛之家」自從曝光之後,患者居住權問題已經紛爭多時,然而政府不跳出來建立制度,等出事情再處理的態度,她質疑在這樣仍充滿對愛滋歧視、恐懼的社會中,「如何說服民眾去接納?」

林宜慧強調:「政府不能把球丟給民間團體!」她表示,若「關愛之家」關門了,這些人流落何方?政府機關不能充耳不聞,提升的做法就是要出來承擔,不論透過公辦民營還是何種方式,讓這樣的收容機構能夠經營下去;此外,她也建議法令應該與時並進,對法定傳染病患者的諸多限制,應該透過修法去檢討。疾管局則承諾,會主動與「關愛之家」聯繫,偕同地方政府提供必要的協助。

【2006/10/12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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