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6 中國時報 陳宏銘/高縣報導
徵才廣告出現「誠徵作業員,限女性」、「男,品管工程師」等字眼,已明顯觸犯兩性工作平等法的就業歧視相關規定,高縣勞工局對16家業主開出罰單。該局表示是高縣首批行政處罰案例。
兩性工作平等法九十一年三月實施迄今4年多,目的在禁止職場性別歧視、性騷擾防治等,高縣勞工局多年來透過各類管道宣導,相信多數業者都已知悉相關法令規定,才會決定依法執行處罰規定,讓業者知道政府共創兩性平權優質工作環境的決心。
16家業主罰單陸續寄發
該局表示,坊間的報紙仍可發現徵才廣告內容,少數徵才事業單位註明「誠徵作業員,限女性」、「男,品管工程師」等字眼,這就涉及性別歧視。該局查核六、七月相關徵才廣告,共發現18件因限制性別的就業歧視案,該局稍早召開轄區就業歧視委員會審議,有16件被委員會認定違法,裁罰案已呈縣長裁示,罰單將陸續寄發。
勞工局的審議會中,業主以「不知道」的說詞都不被委員接受,被排除罰款的2件業者強調工作的特殊性,非限制性別不可才為委員接受免罰。
初期開單全處1萬罰鍰
勞工局再次提醒僱主,招募廣告勿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否則可能構成違反兩性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可依同法第38條規定應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而勞工局對初期開單的16家違法業主,都先開出各1萬元的處分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