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電通公司掏空案,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昨天到台北地院出庭應訊,他並指責女友林慧珍,毀了他的清譽。
記者曾吉松/攝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海基會副董事長張俊宏涉嫌掏空全民電通公司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首度開庭審理,張俊宏全盤否認犯罪,他指責同居20年的女友林慧珍利慾薰心,背叛公司及出賣投資人,也毀了他的清譽。
林慧珍則表示,她在全民電通沒有擔任任何職務,不是公司負責人,也不是會計人員,對於公司買地,沒有參與決策及付款等事,她只是張俊宏的同居女友,只陪張到台中看地一次而已。
張俊宏與昔日同居戀人林慧珍在法庭上毫無互動,兩人宛若陌生人,在林答辯時,張甚至故意歪頭看著其他被告,就是不看她。
張俊宏並在庭外散發聲明稿,表示整體事件的核心人物是林慧珍和郭源泉,他是被他們挾怨報復,構陷入罪。他說,他擔任全民電通董事長,實際上只是核章的角色,他請法官徹底清查每個被告的資金流向,以錢追人,就能水落石出。
檢方指控,民國83年間,政府開放成立第四家無線電視台,張俊宏對外募資30億元成立全民電通後,僅將10億元入股民視,剩下的20億元,被張俊宏和林慧珍挪用投資,從中牟取私人利益,導致全民電通虧空了八成資本額。
檢察官將張俊宏、林慧珍、全民電通顧問郭源泉、前總經理葉健一等十四人依背信罪等提起公訴,張俊宏和林慧珍分別被具體求刑七年和六年。
郭源泉昨天出庭喊冤說,他只是張俊宏的私人顧問,從未領過該公司的薪水。
【2006/09/1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