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之道
【朱慶文╱台北報導】勞工遭僱主非法解僱打官司,常會遇到舉證的困難,律師余文恭說,除了勞工平常自行蒐證外,建議可先向縣市政府勞工局求助,藉由公權力調查拿到所需要的證據。另外,縣市政府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調查後如認定僱主有性別歧視,也可以增強法官的心證參考。
員工可自行蒐證
余文恭指出,僱主對員工歧視一定有醞釀期,勞工感受敵意時,工作時要注意細節,例如僱主、主管有敵意的言論,可以記下時間、地點,是否有其他同事在場,如有必要,甚至可以錄音蒐證。
余文恭認為,勞工遇到僱主非法解僱時,首先要想到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因為勞工局可介入勞動檢查、訪談,獲得勞工獨自無法獲得的公司簽呈證據,比勞工獨力打官司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