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6 中國時報 呂昭隆/特稿
關於第一家庭的SOGO禮券來源,扁的說法總是跟著辦案進度走,亦步亦趨,拍子分毫不差。到目前為止,至少有五個版本,接下來會不會有第六、七、八版本,誰也不敢說。
第一家庭的禮券來源,陳總統昨日又有一個最新版本。他說,「整個事實是是黃芳彥收了患者李恆隆姊姊感謝的禮券,而這些禮券後來成為女兒的滿月禮,以及孩子、孫子的過年紅包。」陳總統不知有沒有一點後悔說過,「從沒拿過李恆隆等的禮券」、「從沒直接拿過李恆隆等的禮券」?
台北地檢署偵辦SOGO案,曾傳黃芳彥與李恆隆兩人當庭對質,一共三次。黃芳彥於第三次庭訊,默認收受李恆隆前後計約三百萬元禮券。陳總統承認收到來自黃的禮券,但強調第一家庭從未介入SOGO經營權之爭。
陳總統又忘了,黃芳彥不但接受禮券,還替病患的弟弟李恆隆出面,協調SOGO經營權之爭,並找來第一家庭律師李志豪幫病患家屬打官司,向遠東的徐旭東討公道。甚至還曾經出面「了解」也有意SOGO的蔡家意向,某種程度算是「勸退」了蔡家。
關於第一家庭的禮券來源,依照陳總統的最新說法,等於是說,禮券是李恆隆給了黃芳彥,黃芳彥再給「孩子、孫子」當滿月禮與過年紅包,而第一家當時並不知情,不知道這些禮券來自李恆隆。
「十萬禮券給金孫當滿月禮」此一說法,是在台北地檢署調查SOGO禮券案,查第一夫人逛專櫃所使用的禮券來源時,就出現的說詞。只能說,檢調案子查到那,總統府亦能同步「探悉」,所謂的金孫滿月禮,就是這麼出來的。為此,黃芳彥還遠赴美國走避沉思多時。
現在,第一家庭的禮券來源,還是來自黃芳彥,但證實是黃取自病患弟弟李恆隆的,且又增加一個「給孩子、孫子的過年紅包」,這個說詞是先前不曾有過。一定是檢調查出新事證了。
可能的情況是,高檢署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從禮券發票中,追查出陳總統的小孩在SOGO消費禮券,消費的發票,用國務機要費核銷,不管是陳幸妤、或是陳致中所用,都要給個說詞。黃芳彥過年給晚輩紅包的說詞,如同給金孫滿月禮的說詞,能讓第一家庭成員在法律上脫身嗎?第一家庭成員用禮券,不論來路可能沒法律責任,但為什麼會在國務機要費中核銷呢?只是借用單據?還是重複報銷?陳水扁的說詞未必講清楚了。
第一家庭的禮券,從沒有禮券,到與友人集資,到金孫滿月禮,再到「沒有直接拿禮券」,乃至現今最新的過年紅包版本,只能說,至少出現五種版本。國務機要費偵辦還未簽結前,過年紅包應不是最終版本,至於還有什麼說法,就看檢調查到什麼案情而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