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民生戰線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民生戰線】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政府疑弊蠢懶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以生命安全問題為由扁不公開珠寶出借者
 瀏覽908|回應3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特派記者黃雅詩/帛琉報導


陳水扁總統昨天強調,他們夫婦申報財產絕對非常負責,沒有隱瞞,過去遺漏就依法補正,「我也相信我太太針對珠寶的申報」。他表示,若向監院說明出借珠寶的親友身分,很難保密,一旦洩漏,誰能保障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為了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不能公開(他們的身分)。」

面對媒體記者追問,陳總統指稱,大家用這種心情來質疑,必須尊重,但「人家出借,不願被知道,也是人家的自由。」他接著話鋒一轉,舉民國八十二年趙少康指控連方瑀珠寶申報不實的例子,反問媒體「大家沒有興趣去了解嗎?」質疑媒體雙重標準。

先前陳總統曾多次談到扁嫂的健康狀況與外孫思念父親,被認為打悲情牌,昨天被問到家人的近況,他說,「希望我家人過平靜、低調的日子。」

對於外界對女婿趙建銘聘用顧立雄律師一事大作文章,陳總統不滿地說,「趙建銘是唯一不能請律師的被告嗎?律師是他太太幫他請的,不是我。」

【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陳總統在帛琉表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未規定必須提供十七件「出借」珠寶的親友資料。監察院官員不禁瞠目結舌,私下感慨陳總統「純粹是硬拗」。

官員說,若陳總統說法可成立,日後所有公職人員有樣學樣,都隨便填報高價珠寶是向親友借的,不必說明「親友」是誰,財產申報法乾脆廢掉算了。

【記者李祖舜/台北報導】針對陳水扁總統在帛琉隔海抨擊媒體人趙少康兩套標準,趙少康昨晚反擊說陳總統根本就是張冠李戴,搞錯對象。

趙少康說,當初他說開珠寶展的是指李曾文惠,而非陳總統所說的連方瑀,陳總統別張冠李戴轉移焦點。

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辦公室幕僚則表示,陳水扁隔海用十多年前的非事實申報資料,批評他人,顯見扁試圖掩飾他的罪惡感。

【2006/09/06聯合報】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1840252
 回應文章
說出借珠寶親友誰保他們安全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6.09.06 中國時報  何榮幸、蕭旭岑/台北報導


第一家庭補申報珠寶備受矚目,陳總統昨日強調,法律沒有規定要說明出借珠寶的親友,而且一旦洩露,誰來擔保他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他並指出,趙少康曾質疑連戰夫人連方瑀申報的珠寶數量只有八件,大家若不健忘,標準何在?為什麼大家沒興趣去了解?

陳總統出訪在帛琉召開記者會,媒體詢問第一家庭為何不公布借給吳淑珍珠寶的親友姓名以釋眾疑,陳總統做以上表示。

申報照規定無任何隱瞞

陳總統說,第一家庭財產申報的問題,一切依規定辦理。如果有超過、遺漏的部分,依法該補正,就會按法律進行。吳淑珍對珠寶等財產的申報,按照過去紀錄來看,絕對非常負責,沒有任何隱瞞。

他強調,沒有那一條法律規定,必須申報向親友借戴的珠寶,該報的就報,不該報的就不必報。誰借給你的要說明,法律也沒有規定。如果要說明珠寶的出借者,該向那些人公開也是問題。因為台灣社會情況特殊,實在很難保密,如果洩密的話,誰來保障其他人的財產生命安全?「我們也是負擔不起。」

連方瑀短報為何不去查

陳總統說,有些事無法明說,是基於保護這些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他有義務保障出借者,如果別人願意借而不給予保護,他實在負擔不起。

媒體繼續追問時,陳總統說,大家用這種心情質疑,他必須尊重,但「人家借我們東西,這也是丟臉的事」,「人家不願意給別人知道,也是人家的自由。」

陳總統並提出,如果不健忘,八十二年《聯合晚報》第三版,標題很大,趙少康說要辦連方瑀珠寶大展。同樣的事,連方瑀申報的珠寶、五、六年千篇一律總共八件。當時趙少康是新黨領袖,媒體很關心、配合和支持,用整版報導,趙少康質疑連方瑀珠寶難道只有八件嗎?

陳總統表示,當初報紙有照片、沒申報的也刊出來,還列表、有影像,他反問媒體:大家若不健忘,標準何在?大家難道都沒興趣去了解嗎,這是怎麼一回事?

連幕僚反擊扁賊性不改

陳水扁總統昨日在帛琉隔海抨擊前立委趙少康兩套標準,意外扯到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妻子連方瑀。連戰辦公室幕僚昨天回應指出,趙少康已澄清非指連方瑀,陳水扁在海外用十幾年前「非事實的申報問題」,只是在掩飾自己內心的罪惡感,充分顯露陳水扁「卑鄙無恥的賊性」不改。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1840282
監院官員:總統帶頭破壞陽光法案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6.09.06 中國時報  林庭瑤/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昨以「沒有法律規定」、「保護親友生命財產」為由,堅拒提供出借珠寶的親友身分。監察院官員對此強調,法律條文不可能規定那麼細,但國家元首如此做法,已帶頭破壞陽光法案的精神,未來恐怕會上行下效。

監院官員指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不可能規定那麼詳細,詳細到「向親友借戴珠寶也要申報」。但依據該法第十條已明文規定,監院負有向申報人查詢的職責,而且受查詢的機關、團體或個人,也有據實說明的義務。否則,監院如何查證申報義務人是否如實申報。

官員說,如果申報義務人都不交代財產關係,不交代出借親友的身分,或者以後所有債權債務都任意填寫,當監院還要再細查時,申報人再以「保護當事人」為由搪塞,這樣「還要財產申報制度幹嘛?陳總統講這種道理,通嗎?」監院官員認為,陳總統身為國家元首,如此做法已首開惡例,帶頭破壞陽光法案的精神,未來恐怕會上行下效。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1840276
60分總統處處找法律巧門
推薦0


星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6.09.06 中國時報  王己由/特稿


法律,是社會最低道德標準。若以分數指標比擬,最低道德標準剛好是及格的六十分;低於六十分,才會違反法令,遭受刑事制裁。

陳水扁談到國務機要費弊案時,對蒐集發票,涉及不實浮報的關鍵部分,絕口不提,只是以法庭上「攻擊就是最好的防禦」,暗指台北市長馬英九,將特支費放入私人帳戶,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納入私人口袋,完全是六十分的口吻。

對女婿趙建銘涉及台開股票內線交易弊案,陳水扁指稱常受他委任的律師顧立雄,是「趙太太」委任。但趙太太、陳幸妤是她的女兒,也是「第一家庭」成員,第一家庭成員委任的律師,民眾的觀感,絕不會因此就認定和陳水扁無關,何況岳父救女婿,以人情之常,天經地義,是否外界形容的「御用律師」?有什麼好在意的。

第一夫人吳淑珍,未據實申報的珠寶,陳水扁不理會法令規定,一再說是向親友借用。這次在國外,對珠寶明細及來源不但沒說清楚,反以前副總統連戰夫人連方瑀過去只申報八件作為回應,同樣是法庭上訴訟技巧,先模糊焦點,轉而攻擊對手。

先不論連方瑀珠寶申報八件,是否太少,好歹連戰是依法申報,陳水扁既不申報,更視法令如無物,還奢言要落實社會公平正義?總統帶頭不守法,法治要如何建立?又要民眾如何守法?

民進黨執政後,掌權者幾乎都是律師出身,法律人治國,若只是嚴守最低道德標準為足,不期許自己有高標準,然後處處鑽法律竅門,固然沒有觸犯刑事法令,但領導者以六十分的最低道德標準行事,就是向下沉淪,難怪律師界會有將「陳律師」除名,以免玷汙法律神聖的聲音。六十分的總統,國家如何向上提升?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43&aid=184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