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30 中國時報 楊秋蘋/草屯報導
鑑於國內土石流災害接踵而至,矛頭指向造林不力,林務局近日推出「租地造林收回補償計畫」,期能以發放「補償金」收回承租地,南投林區管理處轄下百餘戶,柔性勸導的成績「掛零」;曾有2戶提出申請,1戶不符合資格,另1戶不滿價錢太低也談不成。
近年來台灣各地紛傳土石災情,尤以大甲溪上游、石門水庫等土石流潛勢溪流,水庫上游、河川兩岸最為嚴重,林務局今年度編列近3億元補償金,期能針對上述地區的承租林農,以每公頃20-80萬元不等的價格,優先鼓勵其繳回林地。
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轄下有25000公頃林地開放承租,林農多達9千多戶,其中列為優先收回約有百餘戶,南投林區管理處指出,目前只有水里1戶2.99公頃的林農,以及埔里1戶40公頃的林農提出申請,要求該局派員查驗造林現況,並進行補償金查估作業。
南投林區管理處指出,水里林農因不符優先補償對象,報呈林務局遭到剔除,埔里林農則因不滿查估補償金額太低,不肯接受每公頃不及20萬元價格,也不願繳回承租地。
南投林區管理處不諱言,對於長期依賴農事維生的林農,繳回林地形同「棄械投降」丟掉謀生工具,除非每公頃的補償金均能達到7、80萬元,才具有鼓勵的誘因,但對林務單位而言,造林現況可是不能浮濫查估以對,否則將會吃上圖利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