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9 中國時報
王貴郎/基隆報導
攸關漁民採捕、養殖權益的3浬專用漁業權,早在九十三年七月底屆滿,國內42個區漁會前年底先後向漁業署重新申請換照,漁業署迄今卻尚未展開審查工作,搞不清楚「葫蘆裡賣什麼藥」。
漁會質疑漁業署是政策性「封殺」漁業權,漁業署官員表示,過去漁會申領到3海里專用漁業權之後,除向會員收取入漁費之外,大多沒好好規劃經營和管理,並辦理漁場保育和復育等工作,導致專用漁業權水域的漁業資源難以達到經濟效益。
另一方面,國內未來會有多項公共工程建設,用到專用漁業權的水域範圍,為避免日後施工單位與漁民發生紛爭,這次特別慎重審查。
漁業署強調,3浬專用漁業權的空窗期,若發生海洋汙染事件,漁會可請環保署代為力爭漁民權益。
專用漁業權有效期10年,漁政單位上一次核發漁業權執照是八十三年七月,九十三年七月到期,由於漁業署遲未審核換照,讓過去兩年專用漁業權處於尷尬的空窗期,也等於讓漁民無照經營漁業,各區漁會抱怨不已。
基隆區漁會指出,政府對專用漁業權水域的經營方向,將改以觀光休閒用途為優先,要求漁民讓出賴以為生的作業生存空間,並對專用漁業權申請內容和專用漁業權的權限,做出如公用通行、海域開發,區漁會所屬專用漁業權不得有所限制及請求補償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