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09.09.09 04:26 am
律師宋耀明昨天指出,王家申報王永慶遺產約五百九十五億元,繼承人包括王永慶三位配偶及九名子女;但王文洋拒絕簽章,另提申報書,不僅否認李寶珠是王永慶的配偶,甚至否認自己母親楊嬌為王永慶的繼承人。
宋耀明表示,王永慶過世後,王家向國稅局申報的十二位繼承人,除了大房王月蘭因患老人失智症無法親自申報,其餘兩位配偶及八名子女都一致簽章申報,只有王文洋自認是大房王月蘭的代理人,自行向國稅局申報繼承。
他說,王文洋否認自己的母親楊嬌為王永慶的繼承人,也否認李寶珠照顧王永慶所付出的心血,實在不了解王的居心,三房因此暗批,王文洋為了爭產六親不認。
關於王月蘭的身體狀況,及王文洋到底有沒有大房的合法授權代理?宋耀明說:「我們也很關切大房的身體狀況,但是否構成禁治產宣告的無行為能力,必須經由法院鑑定。」目前王家在台灣並沒有就此提告確認,「美國法院也未確認王文洋有代理王月蘭的訴訟能力」。
王文洋日前也發聲明,抨擊三房長女王瑞華傲慢混淆視聽,不願誠實公開王永慶遺產。宋耀明指出,「三房過去對媒體所做的說明,沒有一件是跟判決內容有出入,王文洋要求我們誠實至上,這個呼籲令人大開眼界!」
美國紐澤西法院將在本月十一日第二次審前公聽會後,就王永慶在紐澤西是否有遺產,如有遺產,王文洋能調查那些項目及調查權限範圍等,作出決定。
56年編製 王文洋:家譜未列三房兒女
【聯合報╱記者陳曼儂/台北報導】 2009.09.09 04:26 am
王永慶的長子王文洋昨晚搬出民國五十六年的「家譜」,來證明李寶珠並不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因為當時三房的兒女根本未列名其中,顯示王永慶沒有給三房正式名分。
王文洋並發表聲明反駁李寶珠的主張,她說,「本人從不知李寶珠女士曾於何時何地與先父結婚之事實」,「先父不可能干犯國法(重婚罪)」。
不過,三房李寶珠的委任律師宋耀明回應,「(家譜)這些都是枝微末節的東西,重點是法律到底怎麼訂」。他說,過去的婚姻成立要件就是要有公開儀式、兩人以上見證者,這才是法律上判斷的依據;王文洋提的「證據」,根本無關法院判決。
王文洋昨天臨時組成台灣的「法律發言團」,搬出民國五十六年編製的「王長庚(王永慶父親)家譜」,指三娘李寶珠爭取為王永慶合法配偶,是「偏離事實的訴訟破壞」。
代表王文洋的律師李永然表示,依三房十多年來在台塑集團的實力,如果李寶珠有合法配偶身分,怎麼可能一直沒有變更戶籍、配偶欄等「證明」?而且三房的女兒如王瑞華等,也是由王永慶以「非婚生子女」申報認領,沒有列名在家譜上。
王文洋提示民國五十六年二月編製的家譜顯示,王永慶的子女,僅按照出生順序列出二房楊嬌的五位子女,包括王貴雲、王雪齡、王文洋、王雪紅、王文祥;但當年李寶珠與王永慶所生的大女兒王瑞華已經八歲(民國四十八年出生),「家譜上面卻沒有她們(三房子女)的名字」。
王文洋還透過律師指出,在王永慶的戶籍裡,李寶珠不是「配偶」而是「家屬」,因王永慶生前是堅持「一夫一妻制」,所以李寶珠才沒有「配偶」的位子。
若無法驗明身分 將不利三娘
【聯合報╱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09.09 04:26 am
李寶珠希望透過訴訟取得王永慶的合法繼承權身分,資深會計師說,只要法院判決李寶珠勝訴,即可在這樁遺產爭奪戰立於不敗之地。
財稅官員也表示,國稅局核定遺產稅,都只承認法定配偶的權利,李寶珠如果不爭取或爭取不到「合法配偶」身分,未來遺產分配對她相當不利,甚至可能無法參與分配。
某資深會計師則說,在民國七十四年民法修正以前,只要前婚配偶未在一定期限內聲請撤銷後婚配偶效力,兩段婚姻就都有效;而且後婚配偶經前婚配偶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亦屬有效婚姻。
他說,也就是說,民法原本規定重婚是「得撤銷」,到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後才將重婚改為「當然無效婚」;如果王永慶的元配王月蘭未在期限內撤銷王永慶和二、三房的婚姻關係,或已同意、宥恕,二、三房也算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享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及繼承權。
會計師說,李寶珠應是在與律師深入研究後,才會強調她與王永慶在四十六年八月舉行婚宴,是合法有效的婚姻,有權以配偶身分參與分配遺產。
會計師表示,法院只要認定李寶珠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勢必影響元配王月蘭能夠分到的遺產數額,原來王月蘭可以獨享的一半遺產,須與李寶珠均分。
這位會計師說,過去不常遇到類似的爭產狀況,他印象中只有一起個案,但大房和二房後來並未對簿公堂;雙方談好後,由大房以法定配偶身分繼承遺產,但大房分得的遺產再與二房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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