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2 工商時報 李亮萱/台北報導
臺北市國稅局表示,自八月十一日起派員進駐萬華區「西門商圈」、中正區「台北車站站前一帶商圈」、大安區「SOGO商圈」及士林區「天母商圈」,查核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情形。
該局指出,如查獲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短開銷售額者,除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補徵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一倍至十倍罰鍰。一年內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達三次者,並處停止營業十日之處分;在一年內第二次被處停止營業處分,其停業期間將延長為二十日;第三次以後其停止處分期間將大幅延長為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