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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陪酒25% 牛郎店5% 營業稅率 有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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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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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稅法也有性別歧視?台北市國稅局本月起將對八大行業展開夜間查稅,但意外發現稅法不公的問題。女性陪侍的酒店營業稅率二十五%,男性陪侍的「牛郎店」卻只能課徵五%或十五%的營業稅,因為稅法只規範「女性陪侍」,未規範「男性」。

對此,台北市國稅局認為,未來須修法解決;但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還沒有修法計畫。

台北市國稅局副局長陳文宗指出,一般商店的營業稅稅率是五%;夜總會、有娛樂節目之餐飲店,營業稅率十五%;酒家及有女性陪侍的茶室、咖啡廳、酒吧等,營業稅率則是二十五%。但很多特種行業卻未按規定稅率繳納營業稅,或是以餐廳、冰果室等行業登記,實際上卻做為夜總會、酒店之用,以此規避較高的營業稅。

因此,陳文宗表示,台北市國稅局本月起將會同台北市商業管理處及警察局,針對台北市的八大行業展開夜間現場稽查作業,查核八大行業是否有低報或漏報營業稅的情況,若發現有逃漏稅情況,將依規定追繳稅款並罰鍰。

不過,台北市國稅局要對八大行業大查稅,卻發現一個稅法上問題,根據營業稅法第十二條規定:「酒家及有女性陪侍之茶室、咖啡廳、酒吧等之營業稅稅率為二十五%。」即稅法只規範「女性」,未規範「男性」,因此,同樣是陪酒,有男性陪侍的「牛郎店」卻可適用五%或十五%的營業稅。

陳文宗表示,營業稅法第十二條是二十年前訂定的,當時還沒有所謂的「牛郎店」,因此,稅法只規範「女性陪侍」。但「時代進步得很快」,「牛郎店」越來越多,未來可能得修法,將「女性」兩個字拿掉;對此,財政部賦稅署官員卻表示,以前財政部並未就此提出修法,目前也沒有這個計畫,可能等到以後營業稅法要修正時,再一併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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