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松齡╱高雄報導】高雄縣大寮鄉劉先生投訴,他積欠聯邦銀行卡費兩萬多元,經銀行催收,已在6月21日清償,但銀行仍會同法院在8月2日到他家查封房子。聯邦銀行理財貸款部科長林小姐坦承銀行的確有疏失。鼎禾律師聯合事務所律師盧世欽說,民眾只要能舉證名譽受損,可向法院提精神賠償訴訟。
名譽受損可求償
劉先生說,聯邦銀行及高雄地方法院查封人員把封條貼在他家騎樓柱子上,鄰居看到封條議論紛紛,讓他父母十分難堪。雖然銀行發現錯誤後,當天就派專人到他家道歉,「但對我們家造成傷害難以彌補。」
聯邦銀行林小姐說,劉先生因欠卡債,所以該行向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清償訴訟,法院並通知他出庭說明,但他當天未出庭,而是到聯邦鳳山分行清償欠款,且事後也未向法院提出說明,因此才會執行查封。不過,林小姐也坦承,銀行內部未確認是否清償完畢就執行,「銀行也有疏失」,會再和劉先生協商賠償問題。
律師盧世欽說,民眾已清償欠款,銀行仍執行查封,程序有瑕疵,若造成名譽受損,民眾可向法院提出「回復名譽」、「精神賠償」訴訟。
案號:C060080704
2008.08.10 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