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周靜妮1年曠職314小時,開庭時要求少年自己掌嘴23下,還恫嚇收容少年「去少觀所跟人家捅屁眼」,苗院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法評會今認為周女命少年搧巴掌、下跪磕頭、恫以進少觀所將遭性虐待,脅迫少年參與特定宗教活動嚴重侵害人格尊嚴、憲法基本權利,決議請求成立,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周靜妮的丈夫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前研究員曾建元,法評會去年12月10日請周女到會陳述意見時,他以輔佐人身分陪同。周靜妮2009年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轉任苗栗地院法官。周女因逾期收容一名少年13天,前年度法官職務評定結果「未達良好」,遭書面警告。不過,此前與她有關的最大風波,是2012年1月間在宿舍「燒炭」。
去年3月間,周靜妮又被指在2019年間曾要求一名毆打父親的少年自己「掌嘴」。法評會調查,2019年10月5日周女審理少年保護事件時,當庭要少年自己掌嘴5下,她嫌少年打太輕,說那麼小力,來用力,你自己用力」、「不夠大,再大,用力點,把他打紅,這不用爸爸媽媽動手,你自己去懺悔,你用力的打,用力打,你試用力的打一下把臉打紅」、「很好,再來一次」、「再來右邊、左邊、左邊」、「不夠用力,不夠,不夠」。
少年自打23下耳光後,周靜妮喝令少年跪下來向爸爸、媽媽道歉,而恐嚇少年說「爸爸媽媽如果說要帶你去訪貧,或去禮佛的時候,你要跟著去,你知道嗎?你沒跟去的話,我就跟法官說,把你收容起來,讓你去少觀所跟人家捅屁眼,你不要覺得很好笑耶,你這種肥肥胖胖的進去都會被人家捅屁眼,你知道嗎?」
「我不是在恐嚇你喔,我很多小孩就被捅屁眼耶,很糟,你知道嗎?被捅屁眼,捅的那個人當然也犯罪,但被捅之後,他一輩子身心都受創,你都不知道怎麼愛你了,或是在裡面被人家毆打,還有在裡面被強迫自慰,每天要3次,還有強迫含人家雞雞,你自己選擇」周女這般對少年「勸戒」。
苗院法官自律委員會調查後,認她確實有審案言行不當侵犯當事人尊嚴、因被陳情案聯繫社工不當施壓等情事,且情節重大,建議院長以法院名義請求法評會個案評鑑。
法評會認為周靜妮命令少年掌摑、下跪、以言語恫嚇、性羞辱少年、以權勢逼迫少年為自己撰寫陳述書、對媒體揭露少年隱私、以權勢逼迫書記官、法官助理為自己調印自律案件卷證資料、以差假批核脅迫法官助理撰寫自白書、在承辦的各案件中有諸多如判決當然違背法令、逾期裁定收容、造假判決等重大違反法定程序或強行規定的違誤、為處理私務或無故恣意取消庭期,還在2020年單一年度曠職高達314小時而達一次記二大過並免職的標準等情事,屬嚴重違背法官倫理規範、各項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作為,不再適任法官。
法評會指周靜妮坐領公帑高薪卻心存以私害公的態度任職,難讓全國納稅人接受,不僅不適任法官,也不應擔任公務員其他任何職務,因此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
苗栗地院少年法庭法官周靜妮因審案違失,苗院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法評會今決議請求成立,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不得再任用為公務員。資料照片。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