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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逼傳播妹性交還搜刮現金 法官批:分明是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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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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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逼傳播妹性交還搜刮現金 法官批:分明是白嫖

2021-12-28 11:01 恐嚇

「入珠男」曾佑麟約傳播小姐到汽車旅館,卻拿出氣槍、開山刀「展示」,傳播妹嚇哭,曾恐嚇「乖乖的我不會對妳怎麼樣」,強迫對方為他口交。傳播妹照辦,曾又說「老闆要我出來搶劫」,要求女方給錢讓他交差,得手2萬4千元與手表、項鍊。女方事後報警,曾遭起訴,一審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恐嚇取財罪判8年徒刑;曾上訴遭駁回。

33歲的曾佑麟僅國中肄業,平時在市場幫媽媽賣菜。2020年9月16日晚上,曾帶著開山刀和空氣槍到新北市一家汽車旅館後,便透過LINE與傳播公司聯繫,表示要找小姐陪唱歌、喝酒。被害人接到公司通知後,晚間9點赴約,卻經歷惡夢般的一夜。

曾落網時雖坦承恐嚇取財,但否認強制性交,辯稱他沒有拿出開山刀或空氣槍威脅口交。曾說,原本性交易的價格是6千元,但對方卻要價1萬2千元,他提出質疑後才降價;傳播妹看到他生殖器有入珠,又拒絕上陣,因此雙方沒有性行為。

但傳播妹的說法則南轅北轍,指她看到空氣槍、開山刀時很害怕,不敢有反應,曾命她口交也只好配合。一開始,傳播妹用「69」姿勢口交,曾佑麟有舔舐她外陰部,她還因此尖叫,曾咬她大腿內側問「為什麼不可以?」她看到曾背部刺青、生殖器有入珠。

傳播妹表示,事後對方還說「老闆叫我來搶劫」,要求她配合演出、事後會給她10萬元酬金,但她根本不相信,結果是她被迫轉帳2萬4千元,連手表與身上的飾品也一併交出。她說,兼職傳播的工作範圍是陪客人唱歌喝酒,不包括性行為,陪唱、喝酒工資1小時1200元。

被害人的朋友證稱,那是被害人第一次當傳播妹,沒想到被迫口交還被搶錢,之後她情緒不穩、不敢亂跑,還得靠安眠藥助眠。新北地方法院考量曾賠3萬元給被害人,判他8年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曾佑麟「沒有錢」卻前往旅館開房間、叫傳播妹,顯然是蓄意「白嫖」,他攜帶開山刀、空氣槍犯案,進一步恐嚇取財,犯後避重就輕。高院指一審已從輕量刑,曾依舊否認加重強制性交罪而要求輕判,因此駁回上訴。

男子曾佑麟約傳播小姐到汽車旅館,卻拿出氣槍、開山刀「展示」,不僅強迫對方替他口交,還收刮對方金錢財物。示意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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