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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鄭小康收富商翁茂鍾12件襯衫 監院通過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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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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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鄭小康收富商翁茂鍾12件襯衫 監院通過彈劾

2021-09-14 15:18 監察院

監察院今天表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因涉及收受富商翁茂鍾贈送的襯衫且未迴避審理翁茂鍾所涉案件,遭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監察院審查會今天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施錦芳提案,彈劾鄭小康。

監察院指出,經調查,鄭小康於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期間,自95年1月起至104年9月止,無端、私下多次收受翁茂鍾所餽贈之襯衫,期間曾審理2件翁茂鍾所經營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訴訟案,鄭小康於受理案件前,曾與翁茂鍾3次飲宴、4次收受襯衫,卻未迴避仍予審結,且於宣判後主動與翁茂鍾聯繫、說明,其後又持續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有損法官之公正、中立、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

彈劾案文指出,鄭小康曾於94年6月、95年3月、97年農曆春節前後,三度與翁茂鍾等人飲宴餐會,鄭自稱與翁茂鍾並無深交,卻於餐會後提供自家地址,自95年1月起至104年9月止,於節慶日(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前後,無端私下收受翁茂鍾餽贈之襯衫,合計達12件。

彈劾文指出,鄭小康曾於97年擔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判長,審理2件翁茂鍾公司行政訴訟案,判決雖未對翁茂鍾有利,但未迴避仍予審結,且於宣判後主動與翁茂鍾聯繫、說明,之後並持續收受翁茂鍾餽贈襯衫,行為顯屬不當。上開事實有台北地方檢察署搜索扣押物「翁茂鍾記事本」及「襯衫管制表」可稽,鄭小康於監察院調查時雖稱收襯衫不超過9件,但鄭小康於司法院政風處訪談時坦承,翁茂鍾在97年後每年都會寄個1或2件襯衫,於監察院詢問時坦承97年打電話給翁茂鍾前,已經收了3、4件襯衫。因此鄭小康95年1月至104年9月共收受12件襯衫應為事實。

監委林國明、施錦芳表示,鄭小康雖於監察院詢問時稱「襯衫價格低廉,符合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怡華公司行政訴訟案件無法定迴避事由」。但依「法官社交及理財自律事項」第6點及「法官倫理規範」第8條第1項至第3項及第22條等規定,法官收受餽贈、參與飲宴應酬、社交活動或與他人財物往來,不得損及司法或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之形象。

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涉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司法院今將他移送監察院。記者王宏舜/攝影 王宏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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