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不滿被壹電視「年代向錢看」政論節目主持人陳凝觀指為「紅媒」、「狗腿」,2次向檢察官提告妨害名譽都不起訴,蔡再興訟,對陳凝觀聲請交付審判,台北地方法院認陳的言論不具善意,裁准聲請。
法官裁准的範圍,是2019年6月27日陳凝觀稱「郭台銘繼前一次嗆了蔡衍明是向國台辦邀功之後,昨天再嗆他是國台辦的狗腿」;「國台辦的狗腿為什會影響到2020台灣內部的選戰,國台辦的狗腿到底多狗多腿」。
以及,陳凝觀2019年7月3日稱「中國旺旺在香港掛牌,得到的來自中國的補貼,金額也很天價,我們整理追蹤到財報上看到的數字,過去十年來補貼的金額,至少有40億港幣,這是港幣,換算起來大約一百多億的台幣」。
事實上, 蔡衍明自2019年6月6日起對陳凝觀、節目製作人、名嘴提告,台北地檢署2020年4月29日先作不起訴處分,蔡5月15日向台灣高檢署再議,6月1日獲發回北檢續查。
不過,北檢第2次偵辦,仍認為陳凝觀犯罪嫌疑不足,2020年12月23日再次作不起訴處分,蔡衍明2021年1月19日收到不起訴書,第2天向台灣高檢署提再議,2月1日再議案被駁回。
蔡衍明2021年2月5日收駁回再議處分書,司法救濟「由檢轉院」。蔡2月17日對陳凝觀聲請交付審判,他認為,檢方偵查未曾傳喚陳凝觀,即指陳是「依個人價值判斷而為的意見表達」,有調查未盡之違法。
蔡衍明還認為,陳凝觀除指涉他集團的財報,更指他有其他所得利益,且此一利益是屬於「對台統戰補貼利益」,已非客觀評論,而是惡意捏造不實。
法官認為,陳凝觀利用郭台銘曾以「國台辦狗腿」抨擊蔡衍明為引子,故意藉此前提詆毀蔡,在無提出證據下,即以肯定句斷言蔡配合中國大陸大外宣、統戰。
裁定說,媒體無論立場、觀點為何,都應不走偏鋒、不挑弄情緒、不濫行謾罵,才符合「第四權」的角色,因此,指摘某人經營媒體有收受特定政治團體的金錢,即為對某人、某媒體最大的負評,顯然損人名譽。
裁定說,目前掌控大陸統治權的中共,甚至有冀圖消滅中華民國存續的心態,於台灣民眾的心中,多數會認為收中共金錢援助的人應予譴責。
裁定因此認為,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台灣高檢署檢察長認為旺旺集團是否收受中國大陸地區補貼,為可受公評,不過,陳凝觀直接斷定蔡衍明經營的媒體是「紅媒」,並指蔡衍明是國台辦的「狗腿」,評論不適當。
至於陳凝觀所稱「中國旺旺得到的來自中國的補貼」等,法官則認為,陳凝觀無非直指蔡衍明的集團有財報上看不到的利益,蔡經營的媒體為「紅媒」等,不能認定是出於善意的評論,陳有相當犯罪嫌疑,裁定交付審判。

旺中集團董事長蔡衍明。記者季相儒/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