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表示,國安局今年已完成與國內十一大情報機關相關召集會議,共同研討反制境外敵對勢力對我攻堅滲透,以及策進內部反情報工作相關事項,以維護國家情報工作的整體安全。
國安局表示,依據「國家情報工作法」第3條第1項第1款,情報機關為國家安全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及國防部電訊發展室;另第2項規範,包括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等機關,於其主管有關國家情報事項範圍內,視同情報機關。
國安局說,為統合指導、協調、支援各情報機關辦理相關反情報工作,每年均依「國家情報工作法」,邀集各情報機關召開「台灣地區安全情報協調會報」、「國家情報督察工作協調會報」等會議,已與各情報機關建構協調聯絡機制,加強蒐報影響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資訊,以及策進防制境外敵對勢力滲透破壞等工作重點,持續發揮反情報工作整體成效。
國安局表示,今(110)年1月國安局已與各情報機關完成召會,共同研討反制境外敵對勢力對我攻堅滲透,以及策進內部反情報工作相關事項,以維護國家情報工作的整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