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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偷拍女法官電腦 建議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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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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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偷拍女法官電腦 建議撤職

2021-03-31 02:36 司法院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蔡政佑誤以為同辦公室曾姓女法官婚外情,用手機偷拍曾女電腦裡與巫姓男友對話及照片,向院長邱瑞祥檢舉,事後才知誤會一場,檢方依二個妨害秘密罪嫌起訴,桃園地院明天宣判。不過,法官評鑑委員會昨天決議,蔡政佑由司法院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蔡政佑。本報資料照片

法評會指出,蔡政佑以手機偷拍曾女電腦螢幕,取得曾女非公開LINE對話,院長依職權調查已有結果,蔡政佑無自為調查必要,更沒自行蒐證權限,卻再次藉職務之便任意瀏覽曾女與他人對話訊息,拍攝廿多張照片,嚴重侵害曾女秘密通訊、隱私權利,行為難謂符合法官公正、中立、正直要求。

法評會認為,蔡政佑行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不得有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之行為」、「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廉潔自持,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等規定。

蔡政佑未能謹慎自持,侵害他人隱私權甚鉅,有損法官職位尊嚴及職務信任,嚴重損及人民對司法信賴,破壞司法威信,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審酌蔡的行為應予嚴懲,因此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撤職。

蔡政佑和曾女原同一辦公室,蔡介紹巫姓友人給曾女認識,不清楚二人後來交往;去年五月廿五日下午二點多,蔡獨自在辦公室,發現曾女電腦跳出LINE視窗,是巫姓男子傳送訊息,稱她「老婆」。

蔡當時以為曾女、巫男各有配偶,感到震驚,無正當理由偷看電腦裡的LINE對話,並拿手機翻拍男子傳照片給曾、彼此對話訊息,當晚告知法院院長邱瑞祥。

邱約談曾女,曾女才驚覺被偷拍,告知邱目前無婚姻關係,與巫男非婚外情;她為了追查,在辦公室電腦架設微形攝影機,去年六月十七日下午四點多,拍到蔡再偷拍她電腦訊息,對蔡提告妨害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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