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陳梅欽,被檢舉收受律師賄賂及接受招待買春,檢廉懷疑他跟妻子名下帳戶7年內有1537萬200元不明現金存入,他今天出庭喊冤「像是國王的新衣,沒有被硬說有」;檢廉還查出他不實申報加班費,他的辯護律師庭中解釋,是誤寫加班日期。
陳梅欽遭控2012年起多次私下接受律師招待買春、收受賄賂,2017年法務部廉政署立案調查,彙整陳梅欽及他妻子的帳戶,發現兩人名下帳戶7年內有178筆來源不明現金匯入,共1537萬200元。
陳梅欽在偵訊時解釋,這178筆現金包括幫別人刷卡買錶,對方匯款給他,因他是LV會員,每年都有家族折扣;還有短期借貸、別人償還給他的現金、母親過世白包、每月租金、胞兄每月匯款的租金、賣酒的錢等。
陳梅欽今天出庭,他喊冤稱起訴寫他財產來源2010至2018年間增加1537萬元,但他查了銀行明細,郵局只增加1萬餘元,台銀增加6萬餘元,合庫增加7萬餘元,他反問1537萬元在哪裡?這像是「國王的新衣,沒有硬要說有!」
陳梅欽批評,法官不加班,處理的完工作量嗎?司法高層知道法官的工作量嗎?只管未結案的數量,有管法官負荷超重嗎?該死的還是基層法官。他本來不打算請律師,因為事實就是事實,沒有的東西,怎麼掰都掰不出來,直到昨天才跟律師見面閱卷。
陳梅欽辯護律師說,陳是誤寫加班日期,沒有詐欺犯意,財產來源不明罪也罪證不足。法官庭末諭知,由於被告無罪答辯,審查程序完畢,移由審理庭審理。
陳梅欽1995年開始在澎湖地方法院擔任候補法官,2000年後到士林地方法院擔任法官至2018年。
前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陳梅欽(左)針對遭控財產來源不明罪出庭。記者蔡翼謙/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