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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明日之星」遭訴強制猥褻女同事 律師: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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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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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明日之星」遭訴強制猥褻女同事 律師:不合理

2021-02-05 11:30 廣告

調查局前台北市調處外事站歐美組長陳秀銘,涉去年7月間餐敘、續攤廣告影音公司練唱室唱歌時,趁獨處機會將女調查官壓制沙發上強吻摸胸,女方奮力掙扎致脖子擦傷。女方就醫驗傷蒐證後申訴並經性平會函送偵辦,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陳秀銘委任律師呂朝章表示,被害人離開大樓時還跟陳秀銘一同搭乘電梯,而且還有說有笑,甚至被害人離開時,還打包現場的剩菜,顯然與一般被強制猥褻後急於逃離現場的行徑明顯不同,而且不合理,希望未來法院可以公正審判,還當事人公道。

檢方調查,去年7月20日晚間,陳男到六張犁「大富貴獨門料理」餐敘,之後赴某影音廣告公司練唱室續攤。事後,女方向調查局性平會申訴被性騷擾。性平會馬上立案調查,經兩次會議決議性騷擾成立,並將他調離主管職。

由於性平會認定成立,函送北檢偵辦。檢方查出,7月21日清晨,眾人到忠孝東路四段的廣告影音公司練唱室續攤,他趁其他人陸續離去,只剩他與女方獨處機會,抓住女方肩膀、壓在沙發上強吻。

女方用手擋住陳男嘴巴並用力推開,陳男還不死心,再次壓制女方,一邊從女方衣領伸手進去摸胸,一邊再次索吻。女方奮力抗拒,只親到脖子,過程中女方頸部、右手都有擦挫傷。離開後馬上驗傷並向友人抱怨、接受心理諮商治療。

陳男否認犯行,辯稱在晚餐後大夥一起續攤,自己有喝酒但意識清醒,結束離開時兩人搭電梯離開,自己找不到手機,女方還幫忙找,當時沒有異常情況,「就是真的沒有發生這種事情!」

事後,陳秀銘急著找女方道歉,聲稱自己喝醉斷片,女方則向同事說:「一個男的一直急著找一個女的,你應該知道有發生事情。」檢方根據證人證詞及相關資料綜合判斷,認為女方說詞較為可信,今依法起訴。

調查局前台北市調處外事站歐美組長陳秀銘,涉去年7月間餐敘、續攤廣告影音公司練唱室唱歌時,趁獨處機會將女調查官壓制沙發上強吻摸胸。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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