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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鐵警、弒母案無罪譁然 司法精神病院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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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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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鐵警、弒母案無罪譁然 司法精神病院有譜

2020-08-21 00:35 行政院
梁姓男子(左二)前年吸毒後持菜刀砍死母親還將頭顱從十二樓往下扔,高院昨判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記者邱德祥/攝影

嘉義殺鐵警案、弒母剁頭案的無罪判決,群情譁然,也引發社會安全網補漏討論,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司長諶立中昨天表示,我國首間司法精神病院預計在兩個月內設置,目前只等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定奪。

桃園梁姓男子因吸毒後弒母,還剁下母親頭顱丟下樓,被台灣高等法院認定行凶時因欠缺辨識行為能力,依刑法十九條判無罪,成為繼鐵路警案後,另一起因精神狀況犯下重大殺人案件獲判無罪的爭議判決,也再掀社會安全網的討論,對於精神疾病或吸毒後犯罪者的處置,如何讓民眾免於恐懼。

卡在由誰主責、人力問題

嘉義殺警犯判無罪後,社會各界關注高度暴力傾向、反社會人格者的行為,目前療養院精神病床不足,沒有足夠的能力可以給予安置,催生出「司法精神病院」,但判決迄今超過三個月,法務部、衛福部聯手勘察七個適合的院所評估,但對於該由誰主責僵持不下,醫護人力、戒護人力也仍未解決。

依照統計每年被判需要監護處分的人數約二百多人,其中具有高暴力傾向、反社會人格者占少數。

心口司:已選定一處地點

行政院跨部會意見認為,如採取「新建」方式處理,將籌措相對多的經費,且工程耗時也不符合人民期待,傾向盤點由現有院舍改裝完成。

法界人士指出,針對精神病患犯罪後的監護處所是否要設專門醫院,討論已久,過去也有軍方願提供場所,但往往消息一曝光,就會引來附近居民抗議,擔憂影響住家附近安全與品質。

諶立中表示,設置司法精神病院一案,日前由政委林萬億主持,國內第一間司法精神病院設置地點,目前初步決定一處,最快二個月內定案。

監護處分年限 擬修法延長

此外,目前監護處分以五年為期,各界認為五年對於高暴力傾向的患者,仍舊不足,法務部已提案修法,延長監護處分的年限,未來可能終生都必須要執行監護處分,修法草案也已送行政院。

吸毒者如有其他犯罪之虞,檢察官在刑事偵查階段,可聲請觀察勒戒、聲請強制戒治及命戒癮治療等多重處遇,如毒品人口脫離審判系統或自矯正系統復歸社會,由地檢署觀護人室與毒危中心個案管理師接手,就其身、心、家庭狀況聯繫並留意。

諶立中表示,這類社會案件發生後,皆會引發社會的恐慌,並談論司法精神病院的設置,但即使設置司法病院,仍無法消弭國人的疑慮,社會大眾應增加對於精神疾病的瞭解,不是每位精神疾病患者都有攻擊性,大多數精神疾病患者反而是害怕人群。

諶立中表示,精神疾病者即使傷人被判無罪,通常都需要被安置到醫院或是療養院中治療,民眾不需太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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