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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關說摘不摘「主任」烏紗帽? 法務部長批「再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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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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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關說摘不摘「主任」烏紗帽? 法務部長批「再酌」

2020-08-05 19:35 檢察官

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因接受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公訴檢察官施壓,彭事後調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但他是否還適合擔任二審主任,基層質疑聲不斷;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對彭警告、檢審會追認,法務部職期審查會也討論彭的職務是否更動,但公文送法務部長蔡清祥後,蔡批「再酌」。

蔡清祥批示人事建議案「再酌」後,職期審查會何時再開會討論「彭案」,目前無定論,這起受矚目的檢察人事案,尚未塵埃落定;法務部長蔡清祥說,他認為職期審查會考慮不周、與外界期待有落差,希望能重新討論。但彭的職務也因此暫時不會更動。

職期審查會功能在審查一、二審主任檢察官適任與否,一、二審主任檢察官在任內被「拔官」的次數,鳳毛麟角,審查委員則包括政務次長、常務次長、檢察司長、檢察總長,高檢署檢察長、高分檢檢察長等,屬檢察體系最高層。

事實上,職期審查會去年曾討論「彭案」,不過,有委員認為關說疑案「案發時」彭是檢察長,但委員應僅就「主任檢察官」職務審查,「彭案」不適格。

不過,在檢評會、檢審會先後建議、作成彭坤業警告處分後,職期審查委員認為,彭到底該不該當二審主任檢察官,有討論必要,於是開會審查,但第一次建議內容沒有通過蔡清祥的許可。

彭坤業被指關說事件發生在去年,事發後,彭調台灣高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靜候行政調查,但檢察圈、政界都對人事安排一直有雜音。

檢審會去年第一次審議彭坤業時,彭自請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今年二月決議不彈劾彭,之後,檢評會決議建議檢審會對彭記警告處分,檢審會買單。

依台灣高檢署作成的調查報告,彭坤業與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處理稅法有關的認罪協商陳情案,關說基層檢察官,報告認定,邱太三先接受陳情,轉告彭坤業,彭指示襄閱主任檢察官以降,要求檢察官配合,報告同時認定彭的做法「難認周延妥適」。

彭坤業對捲入風波曾說,他依法糾正錯誤,卻被建議懲處,並以「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佐證,稱自己依照條文要求走完協商程序,有何不對?彭還認為,公訴檢察官一開始同意要認罪協商又反悔,才影響司法公信力。

法務部長蔡清祥。記者侯永全/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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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坤業關說被拔主任竟搶先退休 法務部檢審會不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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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坤業關說被拔主任竟搶先退休 法務部檢審會不予審議

2020-08-25 15:27 檢察官
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彭坤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因接受法務部前部長邱太三關說、對公訴檢察官施壓,調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但他是否還適合擔任二審主任,基層質疑聲不斷。法務部今加開檢審會審議彭拔主任案,但彭提早於本月21日退休,已非現職人員,非檢審會審議對象,今不予審議。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對彭警告、檢審會追認,法務部職期審查會二度開會後決議拔掉他主任職務,調二審檢察官,因檢察官職務調整需經檢審會,法務部今日上午加開檢審會確認。

據了解,上周日發出會議通知時,彭尚未退休,原訂是本月27日退休,後來才知變更日期,且經高檢署報請銓敘部核准通過,已生效。依審議規則第3條,檢審會審議對象是現職檢察官、主任檢察官,而彭非現職人員,不是公務人員,沒辦法對其做這個審議。

檢審委員、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痛批,「真是變成一個荒謬的笑話!」倘若當初都不要拖延,怎麼會變成這樣?既然已經變成這樣,該做的程序還是照做,還是對於本案作出審議,否則檢審會豈不變成在幫助彭坤業背書,幫助這樣拖延的事情背書。

林達認為,今天被突襲,當初如果不要這樣拖延,也不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至於非現職人員能否審議要不要大家表決?這是法規,也不是甚麼大家表決的問題,我們都是法律人,我也不會無理的要求。

這是一個案例,有兩層意義,一是確立了對於擔任主任之前的事情,在主任任期內是可以拔掉的,二是部長有無核定權?這方面如果確認了部長有核定權,或者是否已經清楚?如果已經清楚,當然就不用修法,如果不清楚,為避免爭議,是否還是要修法讓他清楚。

主席、法務部政次陳明堂指出,部長的核定,其實後續還有送達的問題,所以也不是說部長核定就生效,因為還有正當法律程序,例如送達的程序等等,但這部分若有一些法規上的疑義,後續就交由檢察司去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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