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前檢察長彭坤業因接受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公訴檢察官施壓,彭事後調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但他是否還適合擔任二審主任,基層質疑聲不斷;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對彭警告、檢審會追認,法務部職期審查會也討論彭的職務是否更動,但公文送法務部長蔡清祥後,蔡批「再酌」。
蔡清祥批示人事建議案「再酌」後,職期審查會何時再開會討論「彭案」,目前無定論,這起受矚目的檢察人事案,尚未塵埃落定;法務部長蔡清祥說,他認為職期審查會考慮不周、與外界期待有落差,希望能重新討論。但彭的職務也因此暫時不會更動。
職期審查會功能在審查一、二審主任檢察官適任與否,一、二審主任檢察官在任內被「拔官」的次數,鳳毛麟角,審查委員則包括政務次長、常務次長、檢察司長、檢察總長,高檢署檢察長、高分檢檢察長等,屬檢察體系最高層。
事實上,職期審查會去年曾討論「彭案」,不過,有委員認為關說疑案「案發時」彭是檢察長,但委員應僅就「主任檢察官」職務審查,「彭案」不適格。
不過,在檢評會、檢審會先後建議、作成彭坤業警告處分後,職期審查委員認為,彭到底該不該當二審主任檢察官,有討論必要,於是開會審查,但第一次建議內容沒有通過蔡清祥的許可。
彭坤業被指關說事件發生在去年,事發後,彭調台灣高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靜候行政調查,但檢察圈、政界都對人事安排一直有雜音。
檢審會去年第一次審議彭坤業時,彭自請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今年二月決議不彈劾彭,之後,檢評會決議建議檢審會對彭記警告處分,檢審會買單。
依台灣高檢署作成的調查報告,彭坤業與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處理稅法有關的認罪協商陳情案,關說基層檢察官,報告認定,邱太三先接受陳情,轉告彭坤業,彭指示襄閱主任檢察官以降,要求檢察官配合,報告同時認定彭的做法「難認周延妥適」。
彭坤業對捲入風波曾說,他依法糾正錯誤,卻被建議懲處,並以「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佐證,稱自己依照條文要求走完協商程序,有何不對?彭還認為,公訴檢察官一開始同意要認罪協商又反悔,才影響司法公信力。
法務部長蔡清祥。記者侯永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