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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三讀 國民法官2023年元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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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三讀 國民法官2023年元旦上路

2020-07-22 09:41 司法院
立法院臨時會挑燈夜戰,上午持續審查「國民法官法」,在二讀通過後,民進黨立委在議場內拍照合影慶祝。記者曾學仁/攝影

立法院臨時會今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為蔡政府推動司法改革踏出一步,確定未來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故意犯罪造成死亡者,應行國民參與審判,組成國民法官法庭。而國民法官自2023年上路後,新法也規定,自施行起六年,由司法院組成評估委員會,每年評估成效。

蔡英文總統於五二○就職演說中宣示,國民法官制度未來4年一定要上路,立法院也動起來,臨時會本周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歷經連兩日挑燈夜戰,上演朝野表決大戰,終於更名為「國民法官法」,並在今日三讀通過新法。

新法第5條規定,除少年刑事案件及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案件之外,所犯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者,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且由地方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案件,應行國民參與審判。

第一條則明定,國民法官法庭由法官3人及國民法官6人共同組成,就應行國民參與審判案件,共同進行審判的合議庭。

而為防有預斷的情形發生,也避免法官與國民法官產生資訊落差,第43條也規定,國民參與審判案件,當檢察官起訴時,應向法院提出起訴書,不得將卷宗及證物一併送交法院。

針對有罪認定,第83條則說明,須包含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決定;未獲該比例人數同意,則為無罪判決,或判有利於被告的認定。

有關科刑事項的評議,以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過半意見決定;在死刑的部分,則必須是以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否則不得為之。

新法並規定,所犯本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自2026年1月1日起行國民參審;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者,則自2023年1月1日起行國民參審。

而自2023年起6年,司法院應成立「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委員會」,進行調查研究,並於每年就前一年度制度施行的成效,提出評估報告。

立法院臨時會挑燈夜戰,上午「國民法官法」在院長游錫堃(右)敲槌下通過,民進黨立委舉牌高喊「司法改革、向前邁進」。記者曾學仁/攝影國民法官司法院立法院蔡英文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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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只是披著參審的外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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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眼/只是披著參審的外衣?

2020-07-23 00:52 刑事訴訟
立法院臨時會挑燈夜戰,昨天上午「國民法官法」在院長游錫堃(右)敲槌下通過。記者曾學仁/攝影

新通過的「國民法官法」有兩個值得注意的關鍵,一是刻意與陪審制作出區隔,二是相關配套實質上涉及對既有刑事訴訟程序的改變;以前者而言,新法刻意讓國民法官有詢問被告與證人的權力、可與法官溝通並從事法律適用與量刑決定,此為陪審制所沒有的特色。

就後者來看,不僅要求檢察官起訴時不得一併移送卷宗與證物,避免法官過早形成心證,更強化審判前的準備程序,要求審理計畫且要證據開示,原則不得於上訴審要求調查新證據,二審法院要撤銷經國民法官參與審判的判決,只能以違反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為限。

凡此,固然都是對既有制度長期以來造成弊端後的反省與改革,但這樣的制度設計也給了陪審制的支持者口實:如果陪審制不合國情,原因真的是陪審團僅負責事實認定,以決定是否有罪、無庸撰寫附理由的判決書、且原則禁止上訴這三大原因嗎?

甫通過的國民參與審判模式,沒有任何法律基礎的國民,如何真正與職業法官進行法律適用與量刑決定?有可能讓國民法官撰寫判決書嗎?如果最後還是要仰賴職業法官,儘管人數比職業法官多,但雖稱為參審制,不過是披著國民參與審判的外衣罷了。

至於配套的卷證不併送、證據開示、上訴與覆審制脫勾等重要改變,實際上何嘗不是在既有的刑事程序下,拼裝的「一法兩制」?例如現行法起訴後律師可閱卷,不就等於是證據開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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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批民進黨不負責任改革不是真改革 會續推陪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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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批民進黨不負責任改革不是真改革 會續推陪審制

2020-07-22 12:01 民進黨
「國民法官法」三讀通過後,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與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三個在野黨在立法院大門舉行聯合記者會,譴責民進黨倉促立法。記者蔡佩芳/攝影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立法,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譴責民進黨悖離黨綱、主流民意,立法方式荒謬,一個不負責任的改革不是真改革。他說,民間司改會仍會繼續推動陪審制落實在台灣這塊土地上。

「國民法官法」三讀通過後,陪審參審一併試行推動大聯盟與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三個在野黨在立法院大門舉行聯合記者會。林永頌表示,聯盟有超過180個團體,在立院靜坐24天。雖然靜坐將結束,但他們的努力不會結束,會繼續監督司法院配套措施及將來參審的實施,有沒有真的增加人民信賴度同時也會繼續推動陪審制。

林永頌說,雖然民意反應對陪審制支持高於參審,民進黨仍悖乎黨綱、原來的主張、民意,強行通過參審制。偵查最怕遇到疲勞訊問,立法院則是疲勞立法,這是一種很荒謬的立法,對於民進黨的不負責任的改革,他要提出譴責。他也感謝三個在野黨在不斷電立法過程中,非常認真的表達參審制問題、陪審制的需要,雖然票數不敵民進黨,但仍留下紀錄。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也說,壞事才會在晚上做,規避民眾監督,重大法案應讓人民、公民團體參與辯證。民進黨對自己推動的參審制有信心,更應該讓全民檢視。他對民進黨提出嚴厲譴責,也對立法院長游錫堃感到失望,游錫堃沒有居中協調,而是當民進黨的院長,民進黨過去以理服人,現在投票服人,終究會被譴責與下台。

全程參與院會審查並發言的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他不知道民進黨究竟在急什麼,今晨5時多他發發言時,聽到台下委員打呼聲,望下去台下清醒的沒有幾人。這不是第一次,4月委員會審查到半夜12時,在場也已經沒有幾人。這讓他非常震驚、失望,重要的議事堂,品質卻是這樣。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說,民進黨沒有心溝通,臨時會審議可排除公聽會,透過24小時不斷電表決,最短時間清理戰場,讓爭議不見、風向不見。不是顏色對,做的事情就一定對,民進黨拿到800萬民意支持,卻被棄主流民意,會付出代價。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表示,在野黨要繼續合作,結合民間團體推動正確的事情。這次修法是個司法重要的里程碑,卻在臨時會倉促通過,現在社會才要回頭重新認識參審制、陪審制與國民法官,民間團體今起有更重的使命,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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