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口「那你就活該」 遭免除職務女法官再惹議
2019-09-25 15:17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即時報導
桃園地院前女法官俞力華在開庭時出言不遜,說出「那你就活該」、「想要多開幾庭,等於浪費司法資源,我會認為犯後態度不佳,量刑上就無法對你寬待」、「你是個男人就要敢做敢認!」等話語,民間司改會2015年具狀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法評會今決議由司法院交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俞力華2008年8月19日起擔任法官,去年10月1日離職,她先前因辦案遲延遭監察院彈劾,上個月職務法庭判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這回俞女遭評鑑,原因出在「問案態度」。
民間司改會主張,俞力華在6件案件中說出「我現在到底是在跟幾歲的人講話?」等情緒性用語,濫用訴訟指揮權、公開心證,沒法保持公正、客觀、中立、耐心、有禮聽審等行為,違反刑事訴訟法、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官倫理規範。司改會請求評鑑時,因其中一件涉及原住民的案件仍在審理中,法評會決議暫停評鑑,直到她去年離職,再續行評鑑程序。
法評會勘驗開庭錄音光碟,發現俞力華對被告說出「在進審理之前承認的話,刑度是我一個人可以操控的」、「再進審理的話,那個時候,你的承認就會變得比較廉價」、「如果我現在調卷出來,給妳看之後,妳是騙我的喔,我刑度一定會考量的」,違反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也有未審先判疑義。
俞力華也脫口「你感受不到,我真的是見鬼了」、「你發誓去廟裡發啦」、「再扯一點好嗎?」等語句,法評會也認為這與法官倫理規範要求法官「有禮聽審」等規定不符,涉法官法「嚴重違反辦案程序規定或職務規定」、「違反法官倫理」。法評會認為俞女已遭職務法評懲戒,本案非出於明顯惡意,無懲戒必要,但仍依法報由司法院交付人事審議委員會,給予適當處分。
已離職的前桃園地院女法官俞力華,因問案態度惹議,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她非出於明顯惡意,無懲戒必要,但仍依法報由司法院交付人事審議委員會,給予適當處分。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