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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到了!施明德聲請交付「綠法官」開庭光碟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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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到了!施明德聲請交付「綠法官」開庭光碟被駁回

2019-09-20 15:25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即時報導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主席、前立委施明德日前臉書PO文,指台北地院法官呂政燁開庭嗆他「我是綠色法官」,台北地院否認,施為證實說法,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11年前法庭開庭錄音光碟,台北地院審理,認為施聲請與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規定不合,裁定駁回。可抗告。

本月10日,施明德在臉書指控呂政燁承審「97年度易字第1586號」妨害名譽案時,嗆他「我是綠色法官」,審理中對他勸諭和解,曾說「我是綠色法官,你如果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貼文11日經媒體轉載,台北地院同日回應說,呂政燁問案態度懇切,施所述與事實不符。

本月14日,施明德再度PO文指稱,當年,呂政燁在法庭中的7分鐘「政治訓話」,都在形容自己是如何地「墨綠」、而非「綠色」而已;施稱,整個台北地院大法官們竟然聽不懂呂政燁在説什麼,這些大法官們的智力真的令人咋舌!否則就是官官相護。

在這篇「請台北地院直接公布錄音光碟」PO文中,施還預告中秋之後,台北地院還不敢公布,將邀請國人一起看一場「審判實境秀」,為此,他向台北地院聲請交付呂政燁開庭的錄音光碟。

不過,法院裁定指出,刑事訴訟法、法院組織法規定,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相關法律規定,得聲請法院許可交付法庭錄音或錄影內容者,僅限當事人及依法得聲請閱覽卷宗之人,所謂當事人指的是檢察官、自訴人、被告。

裁定指出,施明德聲請交付2008年6月13日開庭光碟,但該誹謗案的被告台北市議員王世堅是由檢方起訴,施是告訴人,「非本院97年度易字第1586號誹謗案件的當事人」,也不是告訴代理人,所提聲請不符法律規定,不應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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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北院稱說謊 施明德:聲請法庭錄音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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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北院稱說謊 施明德:聲請法庭錄音光碟

2019-09-21 20:23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即時報導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 聯合報資料照

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日前在臉書表示,北院法官呂政燁開庭時稱,「我是綠色法官,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北院則表示,經調閱錄音查無此事,施明德所述與事實不符。

施明德在臉書提到,「幾年前,關於王世堅毀謗我的案子一審時,我就曾碰到一個呂政燁法官在稱讚我對台灣民主化自由化的重大貢獻後,吞一口口水竟然說:『我是綠色法官,你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果然,早上才開第一次庭下午他就判我敗訴。」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珮禎日前舉行記者會表示,經調閱開庭錄音查明,承審法官勸諭和解時,並無施明德所述言論,審理程序透明、公開,問案態度懇切,施明德於臉書所述內容與事實不符,請社會大眾勿再以訛傳訛。

黃珮禎指出,民國101年1月6日法官法施行後,北院法官均已遵照法官法規定退出政黨,未參加政黨活動,以保持審判的公正與中立。

對此,施明德表示,為揭露真相,他已向法庭聲請錄音光碟,質疑北院慎股97年度易字第1586號的案於2008年6月13日開庭發生什麼事?法官講過哪些話?該發言的目的為何?所指涉為何事?語言所暗示的內容為何物?裁判權力象徵加上話語的魔術達成了什麼效果?

他認為,雖已事過境遷,然拉開距離,更能讓人一目瞭然,更加需要交付給曾經是「當年的未來」的今天做出歷史的審判。

施明德表示,他援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一條「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增進人民對公共事務之瞭解、信賴與監督,並促進民主參與」,鄭重要求北院秉持著法院恢復正義與揭露真相的天職與義務,交付2008年6月13日的開庭錄音光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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