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告3名嘴第一庭就「降溫」 雙方不排斥和解
2019-04-25 18:22聯合報 記者
王聖藜╱即時報導
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認為政論名嘴對她評論不公,日前遞狀自訴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媒體人張友驊、謝寒冰3人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分案;法官今天首度審理陳菊告吳子嘉案,法官詢問雙方有無和解意願,兩造都沒有排斥和解的可能性,法官排定下月14日讓雙方調解,16日再開準備庭。
今天庭審只進行30分鐘左右即結束,主要程序是確認雙方對另開調解庭的意向。吳子嘉於庭畢表示,陳菊是當朝的權貴、府的秘書長,她接受媒體監督是理所當然的事;吳還說,記者對公共領域的評論是基於天職,他沒有侮辱陳菊的意思,「要談和解,也沒有什麼不能談的。」
陳菊自訴指出,吳子嘉在今年1月16日、1月23日中天電視台「新聞龍捲風」、1月24日東森電視台「關鍵時刻」2個節目中談氣爆、輕軌等事件,指高雄氣爆案律師費過高、指高雄輕軌後續建設有問題,涉及加重誹謗罪。
陳菊今天委由律師李勝琛、游琦俊出庭,李勝琛說,陳菊提告是因認為自己名譽、清白被質疑,不得已才訴訟,如果吳子嘉可以對社會釐清,還陳菊清白,可以和陳菊研究是否和解;吳子嘉的律師陳振東也當庭表示有意願調解。
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認為政論名嘴對她評論不公,日前遞狀自訴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媒體人張友驊、謝寒冰3人加重誹謗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吳子嘉被陳菊自訴加重誹謗罪,吳今天出庭。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