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毀國父遺像判刑 高雄律師:就是要毀損侮辱國父
2018-12-11 14:15聯合報 記者
林伯驊╱即時報導
律師郭憲彰今年兩度到高雄地檢署門口毀損國父遺像。記者林伯驊/翻攝
高雄律師郭憲彰今年3月及6月兩度到高雄地檢署大門口,涉嫌撕破國父遺像,另次涉將國父遺像剪成條狀燒燬,皆由同行友人當場告發。高雄地院依犯損壞國父遺像罪,共處郭拘役30日、易科罰金3萬元。郭透露已上訴,最終目標要聲請釋憲,他說「期待快判有罪定讞,該關的我不會逃避」。
郭憲彰去年12月還燒國旗被判拘役20天,已於二審審理中。他表示,不是針對中華民國的國旗或國父孫文,不論國家何時會改變,一個民主、法治的國家,不該立法規範國旗、國父遺像不能碰。他認為,燒國旗凸顯違反言論自由、燒國父遺像則強調違反平等權、言論自由。
一般提上訴都盼獲無罪,郭憲彰反而說「期待趕快判有罪定讞,該關的我不會逃避」。郭憲彰解釋,他以身試法,為了改變不合理的刑法160條,待走完一切法律程序,才能聲請釋憲。
郭在偵訊期間坦承犯行,更主動強調「主觀上就是要毀損、侮辱國父」,他說,不讓法官有任何解釋的空間判他無罪,若真的被判無罪,他就要告法官枉法裁判。郭憲彰涉燒國旗案本周五高雄地院將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