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王炳忠父帳戶500萬挨告洩密 周玉蔻:荒謬!
2018-05-24 17:03聯合報 記者
賴佩璇╱即時報導
媒體人周玉蔻。記者賴佩璇/攝影。
媒體人周玉蔻爆料,新黨發言人王炳忠之父王進步帳戶內,有新台幣500萬元外匯存入,暗指王家接受中資,遭王氏父子自訴洩密、誹謗,台北地院今開庭,王炳忠和周玉蔻在法庭激辯。
周玉蔻多次向法官強調有消息來源,「北檢的新聞稿也寫得很清楚,證明這是存在的事實」,請駁回「荒謬的自訴」。但王炳忠認為,周女並非基於求真或公共利益,而是帶有特定立場,至今不交代消息來源,顯然是故意誹謗。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 報系資料照/記者陳正興攝影
王炳忠今年1月9日向法院遞狀控告周玉蔻,求償148萬7000元。王認為,周玉蔻上政論節目說他「是共產黨的線民、是第五縱隊」、「為中共在台發展組織」、「所主持的學會與中共有關」、「和周泓旭是共諜共犯」、「為大陸買通軍人」、「與周泓旭互寫計畫書報帳分贓」、「父親帳戶有單筆500萬元匯入」,全是不實指控。
法官請周玉蔻提出新新聞雜誌副社長陳東豪的陳述內容,周女表示,陳當天在政論節目提及,「那Coco姐講到500萬的事情,我今天問了一下,相關單位無人否認,也沒人願意承認。那你就要問了,有一筆錢從海外進來,稿費全都是王家父子的,有流向,這就是關鍵。」
周女翻頁繼續說,「那筆稿費算起來,看起來滿好的,後續還會有進度,如果照這程序來走,因為我和Coco姐沒有串通……,我純判斷未來應該會有人被收押。」她強調,報導都是事實,也從北檢周泓旭案偵查終結的新聞稿得到證實。王炳忠、王進步也涉國安法,以被告身分遭限制出境,「何來誹謗之有?」
王炳忠反駁,北檢1月2日的新聞稿完全沒有提到500萬,周女斬釘截鐵地作出不實指控,應提出自以為真的證據,才可解除應負起的相關刑責;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檢方未查出父親帳戶超過500萬元,王反指周女涉洩密,「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洩漏不得公開之秘密,就構成刑法132條。」
周玉蔻在開庭過程屢次向法官表示「好荒謬!胡搞!」、「不想跟對方無謂糾纏,請駁回自訴。」她說,消息來源並非偵查人員,「絕對不是檢察官」,所謂偵查不公開是檢察官不能公開,媒體有報導權利、有責任讓各界知悉真相,「王炳忠被約談還開直播咧!」
王炳忠認為,周女並非基於求真或公共利益,而是帶有特定立場,至今不交代消息來源,顯然是故意誹謗。周玉蔻則直呼,「我有消息來源,全世界重大新聞都要保護他!」
王炳忠的委任律師陳麗玲請求法院調閱王進步所有銀行帳戶,以示沒有所謂的「500萬」。法官庭末諭知下次進行言詞辯論,並先函調帳戶資料,全案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