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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騒擾女助理輕判 法官協會:不應有任何的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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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法官騒擾女助理輕判 法官協會:不應有任何的讓步

2018-03-10 22:36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職務法庭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騷擾女助理案件再審改判罰薪一年,餘波盪漾,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今晚發出聲明指出,無論司法院職務法庭就此案判決結果的輕重如何,法官協會堅信法官群體對於法官自身行為自律、自省的要求,不應該有任何的讓步與妥協,期許所有法官不容有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並期盼職務法庭日後審理時,除審慎審酌個案情節,作成得以兼顧國民期待的妥適判斷外,亦能藉由判決向外界宣示法官群體重視自律自省的價值

法官協會表示,反對在職場上利用職務關係對部屬為任何形式的騷擾,或違反對方意願,要求配合與工作無關的行為,並認為法官職司審判、臧否他人,行為應更為自律,於基於個人行為道德操守或職場倫理所應遵循之行為規範,絕不能有模糊曖昧的空間。而法官要以更高標準約束自身言行,對於他人權利之尊重、職場倫理之遵循,不能有任何的讓步與妥協,且應時時自我警惕,相互要求以提升對權利價值的體悟。

法官騒擾女助理輕判 法官協會:不應有任何的讓步。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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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蒙羞?色法官改輕罰 抗議遍地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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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蒙羞?色法官改輕罰 抗議遍地開花

2018-03-12 10:02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職務法庭再審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案,廢棄原「拔官」判決改罰俸1年,社會民主黨認為判決凸顯「官官相護、自律無能」。記者王宏舜/攝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以「祈禱、感動」為由,性騷擾女助理2年,陳原遭職務法庭拔除法官職務,他提起再審,職務法庭在婦女節當天廢棄原判決,改罰1年薪俸。判決不僅讓輿論譁然,陪席的高院女庭長謝靜慧也憤而請辭。風暴擴大,民間司改會、社民黨上午分別到監察院、司法院陳情,民進黨立委也呼籲司法不可自損威信。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尊重獨立審判」。本案受命、基隆地院法官陳志祥上午接受「蔻蔻早餐 」節目專訪時,則認為判決公允,他說「法官不會是笨蛋」,本件根本不是性騷擾,也不是利用法官職權脅迫女助理,陳的行為雖不對,但處罰應注意罪刑相當、比例原則。陳志祥認為「法官是人不是神」,過錯未重到須剝奪法官身分;不迎合輿論的判決才是法官偉大的地方。

已婚的陳鴻斌自2012年起,在辦公室多次以祈禱或感動名義跟女助理握手、擁抱,女助理因工作中曾兩次出錯獲陳力挺過關,不敢拒絕。2014年6月醜聞曝光,法院高層曾要求陳自請退休,但因退休金少了1、2百萬元,遭陳妻反對;前年職務法庭判陳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詎料,新的職務法庭以當時的合議庭組成不合法為由,准許再審,並以懲戒事項「從8項減為3項」而減輕懲戒,還指陳「素行尚佳、深具悔意」。

陳除了曾強吻女助理外,還警告她如果不能和其他已婚男性「出遊逍遙」,否則不會原諒,暗示只能和他往來。但包括在辦公室內「短暫擁抱」等情事,被職務法庭認定不構成懲戒事由。而職務法庭認為陳具悔意的關鍵,竟是幫女助理介紹了美國名校畢業、在加州執業2年的律師當男友。

婦女新知基金會質疑,陳介紹助其他男性讓女助理交往,是一種持續干預與騷擾她私生活的行為,怎能說是「有悔意」。

法官協會前天深夜緊急聲明,反對在職場上利用職務關係對部屬做任何形式的騷擾,並認為法官職司審判、臧否他人,行為應更為自律,基於個人行為道德操守、職場倫理,都不應有模糊曖昧的空間。法官改革司法連線也批評陳的行為明顯違反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公正、客觀、中立形象倫理規範,陳已婚卻對受他指揮監督的女助理性騷擾,讓人無法接受,大多數的法官也都不希望有這種同事。但外界質疑「聲明能拿他怎樣?」。

社民黨上午到司法院前抗議,認為這樣的判決完全缺乏性別敏感度,忽視了性騷擾的事實,簡直是「官官相護、沙豬現形」,質疑司法無法自律,司改也將成空談。

職務法庭屬一級一審,判決或裁定後,即告確定,不得上訴或抗告。陳鴻斌案之所以能獲再審,是因職務法庭認為當時的陪席法官黃國忠依法應自行迴避卻未迴避,違反「依法律或裁定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情形。

高院法官林孟皇指出,民眾有「官官相護」的印象存在,司法院目前推動「國民法官」新制,也有民間團體主張職務法庭也該引進參審制度,由非法官身分的人與法官共同參與審判,這一天是否到來,也許就在法官的一念之間。有法界人士認為,職務法庭應以公審會委員長為審判長,再審法院的組織有不合法疑義,監察院應提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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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性騷案 呂太郎:再審判決不符社會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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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性騷案 呂太郎:再審判決不符社會期待

2018-03-12 14:08聯合晚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被控疑涉性騷擾女助理,職務法庭先判決免職後再審判決減俸,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表示,再審判決結果的確不符合社會期待。 記者林伯東/攝影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被控疑涉性騷擾女助理,職務法庭先判決免職後再審判決減俸,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表示,再審判決結果的確不符合社會期待,法官的言行應該有更高的標準才對。

陳鴻斌被控與女助理有異常互動,遭監察院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2016年10月判決陳免除法官職務,經陳聲請再審獲准,職務法庭本月8日廢棄原判決,改判陳鴻斌罰款新台幣216萬元,判決出爐,引發再審程序、實體判決理由相關爭議。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法案時,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對判決質詢呂太郎,呂太郎表示,他對於個案不宜評論,但坦言這份判決結果不只社會上很多社團不認同,也有許多法官不認同,「可見這樣的判決結果不符合社會期待」;呂還說,判決內涵與司法院要求法官言行有更高的標準也不符。

黃國昌進一步追問呂太郎,職務法庭的案子只有監察院能夠提出再審,司法院會要求監察院提出嗎?呂太郎回應說,司法、監察兩院職權彼此獨立,他不便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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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職變罰薪!法官涉性騷擾案 改判風暴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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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職變罰薪!法官涉性騷擾案 改判風暴擴大

2018-03-12 13:42聯合晚報 記者賴佩璇王宏舜/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上午到監察院陳情。 記者楊萬雲╱攝影

司改團體分別到監察院、司法院陳情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以「祈禱、感動」為由,性騷擾女助理2年,原遭拔除法官職務,他提起再審,司法院職務法庭在婦女節當天廢棄原判決,改罰1年薪俸,陪席的高院女庭長謝靜慧憤而請辭,判決也讓輿論譁然,風暴擴大。民間司改會、社民黨上午分別到監察院、司法院陳情,民進黨立委也呼籲司法不可自損威信。

職務法庭受命法官陳志祥今接受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主持廣播節目「蔻蔻早餐」邀請,上節目談論三八婦女節當天,改判風波,質疑「難道是要鼓勵法官性騷擾?男法官官官相護?」陳志祥認為判決公允,他說,「法官不會是笨蛋」,本件根本不是性騷擾,也不是利用法官職權脅迫女助理。

陳志祥解釋,憲法有比例原則、刑法有罪刑相當原則,法官逾越分寸要受處罰,但陳並非利用職權,也非性騷擾,「法官是人,會犯錯,犯輕錯給予輕度懲罰,犯重罪給予重度懲罰。」

受命法官陳志祥:判決不用迎合社會

陳志祥認為,陳鴻斌是「試圖發展婚外情」,但並未成功,情節也沒嚴重到必須剝奪法官身分。「如果要迎合社會輿論的話,就維持原判決,我也不用勞累寫判決書。」強調「法官可貴之處,就是不用迎合輿論,要迎合的話,就不必設法官,輿論審判就好了嘛!」

周玉蔻質疑,「判決會有什麼影響?難道會鼓勵男性只要符合這樣行為,就能免除在司法上可能受到的懲處?」陳志祥回答,判個案時無法考慮到後來的問題,「當然知道這樣判會被罵,但罵是不同角度思維,我們表示尊重,但判決必須罪刑相當,符合憲法比例原則。」

他說明,「公務員會比一般人自由來得少、受規範較多,法官又比公務員受規範更多,但不會因此失去人性尊嚴。」

身為該案受命法官,認為本案「根本不是性騷擾」,閱讀相關資料後,發現原判決認定事實有誤,八件錯誤行為,經重新認定後僅成立三件,依「罪刑相當原則」,無必要剝奪法官身分。

此外,陳志祥對於陪席法官謝靜慧請辭職務法庭法官,表示尊重,不予置評。

已婚法官陳鴻斌4年前擁抱、強吻一名女助理,女方在臉書抒發心情使全案曝光,法官評鑑委員會建議免除陳的法官職務,並將其送監察院彈劾,司法院職務法庭在2016年判決免除陳的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職務定讞,他成為國內首位因性騷擾而被免職的法官。

陳鴻斌以司法事務官身分退休後,提起再審,司法院職務法庭認定全案是辦公室戀情,戀情終止後,陳騷擾女助理,但未達性騒擾程度,今年3月8日廢棄先前免除法官職務之判決,改判裁罰陳任職時一年薪水2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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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法界「#MeToo」 一開始就「被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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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法界「#MeToo」 一開始就「被結束」

2018-03-12 14:15聯合晚報 本報記者賴佩璇

去年,好萊塢女星艾莉莎米蘭諾(Alyssa Milano)在推特發起「#我也是」反性騷擾(#MeToo)運動,於網路上打破沉默文化,讓被害人勇於挺身而出,大聲向社會控訴加害人惡行,行動透過網路串連,效應遍及全球。

就在這股「#MeToo」運動風起雲湧之際,我國職務法庭卻蹦出個破天荒判決,在三八婦女節當天,將因涉嫌性騷擾女助理,原遭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身分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改判罰一年薪,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不只引起司法界軒然大波,更狠狠打了女權團體的臉。

蔡政府的司法改革正如火如荼進行,盼望能透過大改造,重拾民眾對於司法的信賴,但此時讓司法信任度驟降者,卻是體制內的資深法官與毫無性別意識的判決理由—「陳幫忙助理找對象,可見已懸崖勒馬,並非原判決所稱無反躬自省之心,反而可以推知已經深具悔意,而試圖緩和或彌補。」

外界不免質疑,官官相護的陋習再現,否則顯而易見的過度追求行為,竟然翻盤變成不構成性騷擾,真是匪夷所思。尤其這次改判,讓陳能以法官身分退休,更能獲得退休金、退養金,豈不是圖利同袍?

性騷擾案件不易認定,不僅是因證明不易,更在於被害人「不敢講」,害怕事後遭報復因而忍氣吞聲,尤其是在職場、校園中雙方保有特殊權利關係的狀態下,被害人擔心反抗會對自身狀況更不利,只好隱忍狼爪。雙方上對下關係,應該要特別被關注。

台北地院上月的模擬法庭,審理一起家暴陸配案件,六名國民法官僅有一名女性(男女比為五比一)、三位專業法官只有一名女性(男女比為三比一),最後判決是家暴殺人未遂定讞的案子,卻改以違反保護令定罪(有利被告)。

對照本次風波,也只有唯一一位身為女性的法官謝靜慧,力主陳鴻斌的行為構成性騷擾,應維持原判決免除法官職務,顯見男女對於此議題價值標準差異極大。

「判決可受社會公評。」法界應該加強司法官性別尊重觀念,並在類似性別案件的合議庭,能考慮男女性別比例均衡,避免判斷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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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騒擾女助理案 審判長林文舟:歡迎監院提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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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官騒擾女助理案 審判長林文舟:歡迎監院提再審

2018-03-12 20:08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即時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騒擾女助理案,職務法庭再審改判罰薪一年,各界抨擊不斷,再審案職務法庭審判長林文舟顯得情緒低落,說起話不再如同以往聲音宏亮,但一聽到監察院要提再審,他馬上說,「非常歡迎,法律爭議,法律解決」,肯定所有依法律進行的救濟程序,大家理性討論。

陳鴻斌再審有沒有輕判?林文舟表示,從前審到再審案,陳鴻斌都沒有被認定是性騒擾,只認定是行為不當,而女助理在案件調查時,曾經自承與陳出遊等互動,是想「討好」他,而陳鴻斌也提出證據,女助理寄電子郵件、寄照片,甚至送陳CD,盒子上還寫些「曖昧的話」,再審案合議庭因此認定兩人有來有往,並非陳藉著職務權勢性騷擾。

林文舟表示,陳鴻斌被認定三件行為不當的事實中,有一件較為嚴重,就是陳本來約女助理到台大散步,女助理說停車不方便,要陳到政大河堤散步,兩人在政大河堤牽手散步半小時後,回到車上頭靠頭聊天,陳再親吻女助理,女助理說「這是我男朋友才能做的事」,陳即表明「我誤會了」,隨即送女助理回家;整個過程看起來是先有一段情境發展,才有後來的親吻,但在女方表明是男朋友才能做的事之後,陳並未再繼續。

林文舟強調,免除法官身分是最嚴重的懲處,合議庭並非認為陳不該罰,而是陳的行為確實不當,但不必是最重的懲罰,依照法令規定及比例原則,比免職稍輕的處分就是罰薪,合議庭決定罰最高額度的一年薪資,「我們已經盡可能判重了,何來坦護之心」。

林文舟表示,這個案子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自律委員會決議處分、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監察院調查、司法院公懲會職務法庭審理、再到職務法庭再審,歷經四年,陳鴻斌可以說是「無地自容」,根本是名譽掃地了。

至於再審案合議庭的組成是否違法,林文舟說,「壓力這麼大,我怎麼會喜歡做審判長?」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是在三月五日判決前三天才問他,是不是要開法官會議討論,他問合議庭其他三位法官的意見,他們都認為「案子早就辯論終結,受命法官都快寫好判決書了,要宣判了,能夠換法官嗎?」不同意更動審判長,他在這個結骨眼上很為難,但合議庭多數決是不同意換審判長,他也只能同意。

「我幹嘛搶案子,把自己累死」,林文舟說,依照事務分配規則,案子既然分給他,他不能推責任,好好審下去;他也澄清,和陳鴻斌只是都在行政法院系統下工作,他和陳並不熟識。

前法官騒擾女助理案 審判長林文舟:歡迎監院提再審。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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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法官改輕判 職務法庭女法官憤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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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法官改輕判 職務法庭女法官憤請辭

2018-03-10 00:17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賴佩璇/台北報導

性騷擾女助理,前法官陳鴻斌再審從免職改判罰薪一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騷擾助理案,新的職務法庭將原本免職改判罰薪一年,引起各界關注,高院庭長謝靜慧也為此請辭職務法庭法官。不少法界人士並質疑,新職務法庭所組的合議庭,程序有爭議,合法性恐有問題。

法界人士指出,合議庭的審判長應由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擔任,結果卻由法官林文舟擔任。對此石木欽坦言,當初他也認為有問題,但林文舟認為沒有,「總不能把案子搶回來吧?雖然我認為有違法性問題」。

請辭的高院庭長謝靜慧,是新的職務法庭合議庭的一員,擔任陪席法官。前晚陳鴻斌性騷擾案的改判結果出爐,即請辭職務法庭法官,她說,「要讓被害人知道,不是所有法官都是同樣看法」。

據了解,謝靜慧請理由是「能力不足」。謝靜慧請辭職務法庭法官後,未來將由司法院的法官遴選委員會重新選出新的職務法官替代。

針對判決結果,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也表示,無法接受,指陳鴻斌若續擔任法官,不相信人民會接受。司改會對職務法庭有無足夠性別意識審理存疑,目前尚在確認是否有程序瑕疵,希望職務法庭說清楚。

法官論壇也炮聲隆隆,有法官質疑,職務法庭認定陳鴻斌三件騷擾行為尚屬輕微,與審判無關,「這是輕微的性騷擾,那什麼才叫嚴重的性騷擾?什麼性騷擾行為是跟審判有關?」

有關審判長程序爭議的問題,據了解,謝靜慧就曾提出過去法官會議決議,建議應由新接任的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擔任審判長,但未能說服合議庭,「連法官會議都有決議了,審判庭竟不埋單」。

去年十二月廿日接任公懲會委員長的石木欽說,依法官法規定,公懲會委員長是職務法庭的當然審判長,他接任公懲會委員長後,發現本案合議庭組成有問題,曾找林文舟法官詢問,但林說沒有問題。

石木欽說,「既然他們討論作出決議,我也只能尊重」、「總不能把案子搶回來吧?雖然我認為有違法性問題,但他們就是認為沒必要由我任審判長」、「我已盡力和他們溝通組織是否合法的問題」。

林文舟表示,去年因公懲會代理委員長林堭儀聲請迴避,才由他擔任再審案的審判長,後來石木欽接公懲會委員長, 「但能夠中途換法官嗎?社會觀感會如何?」

林文舟說,再審案合議庭的組成是不是合法,屬見仁見智的問題,目前職務法庭的事務規則沒有規定。

針對程序是否合法的爭議,法界人士指出,當初本案是監察院彈劾,如今引發爭議,監察院也有權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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