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蹺班尋歡 送監院議處
2018-02-07 00:30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台北報導
司法院將言行不檢的台中高分院朱姓法官、曾姓前法官移送監察院審查。 記者王宏舜/攝影
台中高分院民事庭朱姓法官遭檢舉操守問題,司法院移請廉政署查無不法而簽結,不過司法院仍以他上班時間多次出入「不正當場所」疑似蹺班尋歡召妓,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規定,依法官法將朱送監察院議處。
朱姓法官為司法官訓練所第十六期結業,是司法院長許宗力的台大法律系同學。據了解,朱姓法官都是一人去尋找歡樂,「自己花錢」,而非接受招待,但司法院依法官法規定,「所涉刑事、懲戒情節重大者」,停止朱的法官職務並移送監院議處,若監察院彈劾,將由職務法庭審理是否免除法官職務。
另外,去年七月退休的台中高分院民庭曾姓法官,在擔任一件案件的陪席法官時,礙於舊識而未拒絕其中一造當事人到他辦公處拜訪,司法院認為曾違反法官倫理規範「不得與當事人或關係人溝通、會面」規定,且情節重大,也提案送監察院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