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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改革 司改國是會議遺珠之憾
2017/09/03 11:37 瀏覽996|回應1推薦0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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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改革 司改國是會議遺珠之憾

2017-09-02 23:04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將來採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搭配擴大律師強制代理、辯護,但如何提升律師法律素養、強化律師倫理、建立律師淘汰機制,及資訊透明,維持律師整體水平,卻成為本次司改遺珠之憾。

律師扮演在野法曹,與法官、檢察官形成司法鐵三角,並非單純服務業,是具有公益色彩,但其懲戒機制不彰,長久以來受法界詬病。

司改總結會重點議題包括「落實律師懲戒功能」,分組決議律師法應明定設置獨立於理監事會外的「律師倫理風紀委員會」,受理對於律師違反倫理風紀案件申訴,委員會成員應有一定比例外部委員,以建立具公信力獨立調查機制,並調和律師自治、自律及他律。

落實懲戒的詳細方式卻未明定,「懲戒結果即時通報與資料統計」及「律師公益服務制度改革」沒通過,最後僅決議律師資訊查詢系統,應公開受懲戒資訊;除停止執行職務及除名的懲戒處分,應公開至受懲戒人死亡時為止,其餘在執行五年後不公開。

贊成律師服公益者,認為基於律師職業壟斷性及公益性,律師每年應提供五十小時的公益服務,違反者應列入懲戒事由;此外,懲戒結果應即時通報院檢,以避免懲戒期間有違處分,並可建立完整統計資料,供其他律師以免重蹈覆轍,可讓民眾作為選擇參考。

此外,目前法務部建置「律師資格資料查詢系統」,僅顯示該名律師的律師證號、姓名、性別、生日、登錄法院及登錄各地方公會,民眾挑選律師是依賴坊間口耳相傳及知名度,並無法倚賴現有公開資訊;有委員建議,為便利民眾查詢、運用,應包含個人學經歷(專長)、專業背景、承辦案件、懲戒資料、報酬、評價等。

「一般民眾需要法律協助,該透過何種管道找尋適合律師?」第四分組委員、Opendata計畫負責人張維志曾提案,欲建立「民眾可獲得律師市場資訊的公開管道」,尤其是「口袋可能要準備多少錢?」

他認為,「促進律師市場資訊透明公開,讓律師市場回歸正常的市場機制。而要有一個正常的市場機制,資訊揭露,避免資訊不對稱就是最重要的事情。」因此應有一個收費基準、價格範圍以供參考;遭在場律師以尊重律師自律自治及收費隱私為由反對,最後決議由律師全聯會建置資訊公開系統。

討論此提案時,李念祖律師反對公開收費價格,認為公權力不能要求律師公開這樣的資訊,他強調,律師不喜歡被用價格標籤化,這牽涉到職業尊嚴問題,律師跟商品不同,不是用價錢賣的,「律師的價值是在於與當事人間的信賴,金錢不是最重要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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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4532&aid=570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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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市場競爭大 收入呈M型化
2017/09/03 11:51 推薦0


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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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市場競爭大 收入呈M型化

2017-09-02 23:03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外界普遍對於律師印象為高知識、光鮮亮麗、收入報酬豐厚,事實上卻並非每位皆如此,人數增加衍生出必須想辦法瓜分訟海,在激烈競爭中,口碑、能力、知名度皆會影響案源,受雇律師相較於某些大型事務所或打著「司法官牌」的知名大律師,按件、按時計酬,動輒一場官司下來賺飽上百萬,薪水有M型化趨勢。

律師分成實習、受雇、合署、主持,實習和受雇的薪水固定,且恐怕與工作量不成正比,實習月薪大約兩萬五至三萬,受雇月薪約五、六萬元,若渴望獲優渥薪水,可能得受雇3至5年再自行開業。

有年輕律師說,開業會面臨「尋找案源」挑戰,像與市議員配合法律諮詢服務、法扶、靠口碑,都很吃信任感,還有去政府機關提供民眾法律諮詢,甚至去管理委員會發名片、參加交際活動,以求建立人脈、擁有更多管道。

有律師分析,市場飽和對於高知名度律師影響不大,因為薪水取決於案源,知名度會導致收入極端差距,頂尖大所通常處理法人的非訟事務,若顧客的公司涉刑事官司,事務所傾向於納入司法官轉任的紅牌大律師搭擋,高階市場已非常飽和,律師人數增加,僅會造成中階段律師市場受到擠壓,開始運用各種方式拉抬聲勢,網紅、網美律師紛紛登場。

法律系學生通過國考後,還要「律訓」才能正式取得執照,首先由全聯會基礎訓一個月,再自行找事務所實務訓5個月。年輕律師苦笑說,找實習全看「個人造化」,能否進入大所必須看學歷及語言能力,進入小所也端看指導律師,「運氣差碰到不負責任,會把狀紙都丟給你寫,掛他名字送出去,卻不會教導該怎麼擬狀、修改方向,行政工作也都給你做,只差出庭不能請你去。」

曾進入大型事務所實習的律師指出,所內工作分工精細,分成「訴訟組」、「非訟組」及「專利組」,學習到的內容較專精;曾在小所實習的律師則認為,若想要全面學習,適合找最小型的事務所,因為行政跟法務兩種工作,都得親力親為,對往後自行開業很有幫助。

談及找實習經驗,一名律師畢業適逢2011年國考大變革,律師人數增加,律師界對於實習人數暴增並無相應容量,便會要求學歷較高,中大型所要求碩士畢業,後來轉找中小型事務所。

他說,實習的事務所是一位律師搭配一位實習,「除了要做行政助理,也要做法務助理,這種訓練很紮實」,譬如說老闆所有的草稿會由我研擬,甚至負責寄信工作,從接電話、寄信、跟法院聯絡,當時法院還沒限制實習律師不能去法庭當副代理人,所以也會出庭。

想獲得律師執照,必須通過激烈競爭,為了開放更多錄取名額,二○一一年考試制度變革,採擇優錄取,一、二試都是依照應考人成績高低順序,選考科目為全程到考人數百分之三十三就及格。(錄取率約10%,沒有最低分數限制。)

我國每年律師考試約通過九百人,但今年錄取制度再度翻新,考選部一月以「法界質疑現行制度是否能衡鑑律師執業基本專業能力」為由,舉辦律師考試改制公聽會,5月9日公告修正草案,從擇優制改為及格制,將縮減錄取人數,引起學生一陣反彈,高喊世代不正義。

改制勢必使人數降低,對於先進者有利,有年輕律師抱怨,通過門檻不應設太高限制,律師資格只是一張「入場卷」,篩選出有一定的法律知識,但後續都要靠個人努力,實際上執業所面臨狀況又是另一層次挑戰。

多名律師均認為,「律師人數過多、市場恐趨近飽和問題,應回歸市場機制自由競爭、淘汰,而非限縮錄取門檻。」有年輕律師認為「律師靠的是魅力」,魅力來源有很多,可能是個人外表、態度、能力,甚至是「司法官」光環加身,倘若魅力足夠當然可以生存下來,「在飽和的情況下,只要你自己夠強,就沒什麼好怕。」

司改國是會議有關「法律專業人才的養成及進用」部分,未來會朝向多合一的考試制度來修正,通過後有機會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甚至法制類公務人員,國家還要提供一年期的共通培訓,並加強相關實務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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