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中性詞?金溥聰批高院混淆是非
2017-04-06 13:43
聯合晚報 記者陳洛薇/台北報導
前親民黨立委劉文雄在政論節目指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出關用特權,到了機場用特權」,金溥聰提告求償100萬元,登報道歉。一審判劉賠40萬元,高等法院昨逆轉改判金溥聰敗訴。金溥聰今天發出聲明說,高院對特權通關的見解,混淆是非、誤導社會價值觀事大,他無法茍同,將提起上訴。
金溥聰三點聲明指出,他卸任公職後,民國104年4月4日與家人赴日旅遊,出境時與一般國民的自動通關程序一樣,遭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劉文雄誣指濫用特權通關,接受官員服務處理私事,連續數日於政論節目中詆毀痛斥,嚴重損害他的名譽。
對於高等法院的逆轉判決,金溥聰表示,台灣高等法院張競文、曾部倫、何君豪三位法官,推翻本案一審判決,認定耍特權是中性字眼,不足以引起外界負評,如果照這個邏輯,卸任官員耍特權通關係中性行為,不該批評,現職官員或民代過去或未來耍特權,也無任何可議之處。
金溥聰說,他個人二審官司被判敗訴事小,高院對本案的見解,混淆是非、誤導社會價值觀事大,將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