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母檢察官質疑立委段宜康干預司法 段宜康提告又撤告
2017-03-20 15:43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針對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在臉書發文指控「段姓立委」施壓食藥署,讓無水石膏合法化,干預司法,段宜康前年11月在新北地檢署對黃孟珊提出加重誹謗告訴,並在台北地檢署對轉貼文章的前立委蔡正元提出公然侮辱、加重誹謗告訴;案經段宜康雙雙撤告,北檢已將蔡處分不起訴,今天新北檢也將黃處分不起訴。
2015年10月30日,無水石膏案承辦檢察官黃孟珊在臉書貼文,指「段姓立委為替大老闆解套,經一年的奔走,不斷向食藥署施壓,成功讓無水石膏納入標準,『身為承辦檢察官真的感到痛心及無奈』。」
文中提及,該名立委在她偵辦過程,即透過備詢法務部的機會,向基層檢察官施壓,「在我忙得不可開交之際還要應付來自法務部的傳真。」
段宜康隨後在臉書回應,去年接獲周家人陳情,指無水石膏在國外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在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他才找周家人和食藥署科長、科員及技正來開會;等會議結束,他建議永昌化工盡速提出申報,就沒有再管過這件事。
當時段宜康指出,他做的只是接獲陳情,幫忙找食藥署來開會;黃孟珊指控他利用質詢時向法務部施壓,並要求釋放周姓負責人,根本是無的放矢,應拿出證據。
同年10月31日,黃孟珊又在臉書指出,她只是對於偵辦過且偵結起訴的案件發表言論,沒有任何政治立場,希望不要因此被政治操作;她身為基層檢察官,只希望對於社會治安或食品安全能有一點貢獻,如果段宜康要提告,她虛心接受。
黃孟珊表示,最重要的是,民代無論基於何種理由,都不應該介入偵辦中或審理中的司法案件,否則何來三權分立?
黃受訪時則說,政府應該保護百姓健康,而非為特定財團修改法條;身為母親,她對自己孩子、及台灣下一代,可能因此繼續暴露在食品不安全的環境下成長,感到氣憤與無奈。黃表示,臉書原本只想給好友看,沒注意到文章隱私設定公開,輾轉流出很意外。
黃孟珊在臉書爆料後,前立委蔡正元轉貼文章並稱段宜康為「可恥的段姓立委」;2015年11月10日,段宜康委託律師提告,指出所謂「向檢察官施壓,及一年多來不停奔走向食藥署施壓,讓非法東西合法化等」並非事實,要求檢察官提出證據,同時也對蔡正元提告。
案經段宜康雙雙撤告,檢察官均作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