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低落 許宗力:負面報導僅兩成批評正確
2018-11-23 17:09聯合報 記者
賴佩璇╱即時報導
台灣大學創校九十周年,法律學院邀請諸多傑出校友返校與學生座談。司法院前後四任院長今下午一同回母校,就「司法與人民」主題分享經驗。近年來因外界批評致法官士氣低落,前任院長賴浩敏建議鼓勵多於責備、稱讚多於懲罰。現任院長許宗力則說,平均每月有一則負面司法報導,但八成是報導有問題,僅兩成批評正確,是法官必須反省的。
談及司法公信力低落。賴浩敏指出,曾帶日本來台的朋友參觀法院,他說法官非常認真、程序很嚴謹。很遺憾,特別是政府高層、媒體及一般民眾好像對司法評價沒那麼高。這些輿論都傷了司法官的心並打擊士氣。
他承認改革有空間,改革是永續、無止盡、止於至善的,不能怠惰。「我時常勉勵法官,他們是國家重要的人才,但特權不是天下掉下來的,是人民託付的,行使生殺予奪大權要有良心。」
奧地利的法學家說過:「正義的保障除了法官的人格之外,沒有任何保障。」行使司法權最重要的就是審判獨立,沒有審判獨立的司法就是沒有靈魂,法院是人民委託司法院開的,不是某黨開的。要時時注意權利是人民託付,要盡心盡力去做,但是要保障審判獨立。有一陣子批評很嚴重,恐龍法官、恐龍判決,法官是疾風中的勁草,要忍耐下去,忍辱負重。
社會對司法了解多少?大家講說恐龍法官,因為有些判決被認為不符合人民期待,重大爭議案有多少?統計出來一年平均不到12。我任內民國(民國99年就任)100年有5件、101年有8件、102年有11件、103年有7件、104年有23件、105年有13件,平均一年12件。
他反問,「一年360萬件案子裡面出現12件,這嚴重嗎?」要從一個比較合理的去談,更何況有爭議的案子,不一定法官有錯,人民法感情民粹式的。這樣想的話,就知道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比起空氣污染沒做好,交通安全沒做好,許許多多第一線,我們司法壞到哪裡去?請各位公平看待五權運作,是不是司法最壞?真的沒有像外界批評那樣壞,請給司法官公道。
許宗力說,上任後看到司法現狀是法官士氣非常低落,但工作負擔非常重。民眾對於司法信賴,每一年統計處都有做調查,大概十年來,民眾對司法公信力,幾乎都是在四成上下,甚至低到三十點七八。比較歐洲研究,歐盟各國人民對司法公信力調查,發現百分之四十在歐洲排在後段班,與我國差不多的是西班牙、葡萄牙、義大利。
公信力低原因很多,未必是怪罪法官,個人認為很多是屬於系統性因素。華人社會文化欠缺對於司法信賴傳統,第一,可能跟宗教有關。為何西歐北歐公信力高?基督教新教文化是強調自我反省倫理,人都有一個原罪,信仰是自我要求,進法院像進教堂,敗訴不會怪法官不公平。但華人是一種交換式的信教,一定有所祈求才拜神,成功就供俸,不成功就毀神。
他個人觀察,這種交換式宗教,到法院去也是交換式,勝訴有救,敗訴怪法官。第二,崇尚應報文化及重刑,如果沒判死刑,媒體就會說恐龍法官,例如媽媽嘴、台大宅王事件、小燈泡案,非常多慘絕人寰的沒判死刑,輿論不會支持。
第三,還有一個原因是藍綠政治對抗,讓法官碰到跟政治有關的案件,敗訴一方一定說不公正。即使判決有道理,不同陣營的民眾就會說法官是藍色、是綠色,法官根本無法對抗政治激情的民眾用這種角度去批評他。
他表示,過去威權時代,司法不夠獨立,可能三十年前風紀不好,可能有錢判生有錢判死,相信現在99.9%的法官,都是風紀好。司法行政絕對不會影響審判獨立,司法院長及各法院長沒有人敢干涉審判,否則就要下台。審判獨立是珍貴資產,民眾不信任是三十年前陰影、遺毒,要讓現在法官承受是不公平的。
司法院統計媒體只會做負面報導,報導與人民法感有距離的判決。每月平均有一則司法報導指一個判決有問題,批評的大概八成是媒體報導有問題,可能有二成是批評正確,是法官必須要反省的。在這情形之下,民眾天天看報紙電視,問卷調查司法信賴度徘徊四成毫無意外。
司法的確要改革,要提升裁判品質。司法有兩端,一端是審判獨立,另一端審判權是人民賦予的,要對人民負責,可咎責性。我們非常講究審判獨立,而可咎責性被批評是不夠。可咎責性表現在法官人事任命、升遷,有民意基礎的政治部門可否參與?另外,法官裁判品質不佳,人民難道不能咎責嗎?現在有法官評鑑,監察院如果認為有問題可以彈劾。有風紀問題的法官,司法院也會把害群之馬揪出來。
司法院長許宗力今下午參與台大法學院座談會,分析司法公信力低落原因。記者賴佩璇/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