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收頂新獻金 馬英九堅持吳子嘉要登4大報道歉
2017-07-26 11:15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右圖)認為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應為不實言論登報道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2014年撰文稱「馬團隊在總統競選期間,曾收了頂新魏家逾十億的政治獻金」、「一次出手就是逾十億的政治獻金」,前總統馬英九提告求償300萬、登報道歉,台北地院以吳未合理查證,判賠180萬元、在聯合等4大報報頭下道歉。
高等法院今準備程序終結,吳主張只須在電子報上道歉,但馬認為對方以不實報導讓他名譽受損,應正式登報道歉。
吳子嘉2014年10月15日在美麗島電子報上發表標題為「吃頂新黑錢,馬英九準備坐牢?」文章,內容稱「根據監察資料顯示,馬吳競選總部在2012年總統選舉的政治獻金,總收入為4億4千多萬,那麼,就算整場選舉就只有頂新魏家捐款,那中間的差額跑去哪了?馬團隊為何沒申報?消失的數億鈔票,誰拿走了?這如果不是貪污,什麼才是貪污?正因為馬團隊收受頂新鉅額黑心錢的消息被放出,就不難理解為何近年來,馬政府總是一再的對頂新大開綠燈。」。
馬英九認為根本沒收過頂新魏家違法政治獻金情事,遑論收受高達逾10億,吳的文章屬可證明真偽之事實陳述,而非表達評論意見,不能以「可受公評」免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求償300萬元並要求登報致歉。
高院法官整理3爭點,包括吳子嘉的言論是否盡合理查證義務?是否不法侵害馬英九名譽權?如吳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馬的180萬慰撫金與登報道歉請求是否合理?
雙方今都委託律師出庭,吳子嘉律師表示,當時的言論是在電子報上發表,因此道歉方式應該在電子報上聲明即可,但馬方律師主張政治人物言行雖應被放大檢視,但不能捏造事實,吳的不實報導嚴重侵害馬名譽,應登報致歉以回復他名譽。
前總統馬英九(右圖)認為美麗島電子報副董事長吳子嘉應為不實言論登報道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