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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護妻勒斃賊判有罪是恐龍?李茂生:有人不用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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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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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護妻勒斃賊判有罪是恐龍?李茂生:有人不用腦

2016-09-07 10:34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何姓男子為保護妻兒壓制小偷致死,遭法院判刑確定。 聯合報系資料照

何姓男子為保護妻兒壓制小偷致死,遭法院判刑確定。 聯合報系資料照

何姓男子為保護懷孕妻子,壓制闖入家中的小偷致死遭判刑,引發熱烈討論,部分網友痛罵「恐龍法官」,何男律師也表示,本案恐造成寒蟬效應,造成往後民眾面對相同情況不知該不該有防衛動作,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則在臉書發表看法,舉例力挺法官判決。

何男在法庭上說明,與妻子返家撞見竊賊,因不確定對方是否持有凶器,加上擔心他攻擊剛懷孕的妻子,於是與歹徒扭打,將他壓制在地後緊抓其衣領,未注意到他呼吸困難,直到警方抵達後放手,此時竊賊已臉色發黑,送醫不治,因而遭一、二審法官皆認定防衛過當,高院6日依過失致死罪判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定讞。

對此判決,李茂生說何男的正當防衛沒問題,但在竊賊失去反抗能力後未鬆手,還跟警方說「他快死了」,已是完整的自白,「如果這是考題,標準答案或許是未必故意的殺人」。李茂生指出,當正當防衛成功後變成「過剩防衛」,就會符合民法149條的「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他直言「不是法律不夠白話,更不是恐龍當法官,而是就是有人不用大腦。」

他接著舉出自認「不太妥當但更易懂」的比喻:一個頑童擾亂秩序被老師罰站,他安靜下來後,卻又被盛怒中的老師揮了一巴掌,老師這樣的行為對嗎?

何姓男子在判決出爐後受訪時表示,雖然緩刑不必坐牢,但勢必影響竊賊家屬的數百萬元民事求償案,他無奈的說:「以後別人來你家偷東西,就給他偷好啦!你要殺人,就給你殺好啦!」李茂生也指出,畢竟是一條人命,「幾萬元是逃不掉的。」

竊賊張男(左)戴口罩入屋行竊,被恰巧回家屋主何男發現,張遭何壓制在地,窒息昏迷,...

竊賊張男(左)戴口罩入屋行竊,被恰巧回家屋主何男發現,張遭何壓制在地,窒息昏迷,送醫不治。 資料照/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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