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法院…酒駕累犯 曾以「幸未肇事」輕判
2016-08-06 02:39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酒駕撞死人判多重? 圖/聯合報提供
曾因酒駕獲緩起訴並吊照的男子徐暐傑,兩年前酒駕撞死大學生林育寬,訴訟期間又第三次酒後騎機車被逮,不過法院以「幸未肇事」判刑三月,讓林育寬的父親林國輝質疑「如此輕判,正義為何越離越遠?」
徐暐傑(廿六歲)被控酒駕撞死高雄海洋科技大學生林育寬案,最高法院以徐曾因公共危險罪獲處分緩起訴仍醉茫上路害命,使林姓夫妻驟失獨子,刑罰本來就是要罰當其罪、實現應報正義,判刑七年四月定讞;徐暐傑於上月七日入監。
「我很害怕郵差來送信。」林國輝說,每次接到法院通知書,總覺得正義又離他們遠了一步,唯一的孩子過世後,他身心俱疲,不再開計程車。他說,對方一直向法官說有悔悟之心、願和解,但每次開庭對方連正眼都不瞧他們夫妻一眼,怎麼談原諒?
二○一四年三月,當調酒師的林育寬,騎機車行經高雄市左楠路時,遭徐暐傑駕駛的白色轎車從後方追撞;機車卡在轎車保險桿下,林彈上擋風玻璃再摔落地上,重傷不治。
徐暐傑撞人後躲到對街,員警接獲路人提醒,三度詢問徐「是不是你撞的?」他才俯首承認;徐酒測值零點五一,也涉嫌肇事逃逸,被依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檢方訊後後命徐廿萬交保。
網友起底發現,徐暐傑酒駕撞死人前七個月才因酒駕被逮吊扣駕照,並獲高雄地檢署處分緩起訴,群情激憤認為交保是檢方「輕縱」,成立臉書專頁替林育寬不平。
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酒駕致死、肇事逃逸罪重判徐十年有期徒刑,附帶民事賠償死者雙親一○○五萬元,雖創下國內酒駕撞死人案件被判最重刑紀錄,但徐兩手一攤表示只能拿出三百萬元,並繼續上訴。
高雄高分院後來改判徐暐傑七年四月徒刑,徐上訴最高法院獲發回,但更一審維持七年四月刑度;徐再上訴稱法院請雙方和解,死者家屬不願接受,還稱不能因林姓夫妻痛失愛子就認為他「無悔悟之心」,「案發時我才廿四歲,剛出社會。」認為判刑太重。
「有悔悟之心?」林國輝感到狐疑。徐暐傑前年三月撞死林育寬,去年十一月又在酒後騎機車被逮,林國輝愣得一度說不出話,憤慨說:「守法很難嗎?」並向最高法院陳報「徐根本沒有收斂、繼續酒駕!」最高法院今年五月駁回徐的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