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毆名律師葉建廷還當車手 高院法官驚:地院竟緩刑
2018-02-07 18:56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即時報導
男子黃晨銨不滿律師葉建廷幫財團打官司,夥同友人陶彥誠、蔡逸晟以甩棍、鐵槌攻擊葉,檢察官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台北地院認為他們沒有致葉於死的動機,依傷害罪判黃男子10月徒刑,陶、蔡共犯各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今開庭,黃的律師卻缺席,法官指責「有責任感的律師應該來」;她也發現黃在傷人後,還與陶一起當詐騙集團車手,但北院竟讓黃緩刑,提醒「你的緩刑可能會被撤銷」。
前年6月22日上午7時,黃事先準備棒球帽,戴口罩遮掩容貌,埋伏台北市新生南路、辛亥路口的建國高架橋橋墩,等待葉建廷現身,8時33分葉步行經過,3人尾隨他到台大綜合體育館外側的人行道上,聯手持器械攻擊,打人後搭車離去。
葉建廷說自己從不接黑道、毒品案,不知道招惹了誰,甚至懷疑「他們是要殺死我嗎?」。葉前額撕裂傷、左上臂鈍傷、第4肋骨骨折,警方調閱監視器錄影帶緝凶,6月24日,3嫌向大安分局投案。
夜店公關黃晨銨(本名黃郁豪)認為刑度太重,檢方則認為3人應是犯殺人未遂而不是傷害,皆提上訴。高院今續行準備程序,但黃的委任律師竟缺席,致訴訟程序延宕。
黃向法官求情「不想入監」,法官反問「你在下手前沒想過後果嗎?你在光天化日之下挑釁社會治安,至今還沒說出幕後指使者。」。黃則說,沒想過後果,並表示無人唆使,他是在「吃完藥後看電視」,興起毆打葉建廷念頭。
陶彥誠、蔡逸晟都承認犯行,請求法官駁回檢察官上訴。蔡的律師以台語「鬼牽牽著走」形容蔡義氣相挺,才鑄錯。
黃晨銨與陶彥誠去年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角色,陶被台北地院判刑4年6月,而黃因屬「最外圍」,雖被判刑1年6月,但「情堪憫恕」緩刑3年。
高院法官詢問黃晨銨還有無施用毒品,在翻閱前科資料時,發現黃涉詐,感慨「怎麼不珍惜緩刑的機會?」,但仔細核對日期,發現他當車手是在圍毆葉建廷之後,提醒「你的緩刑可能會被撤銷」。
黃晨銨夥同友人陶彥誠、蔡逸晟以甩棍、鐵槌攻擊名律師葉建廷,黃聲稱無人指使,純粹是「吃了藥、看電視」而興起打人念頭。檢察官認為3人涉案殺人未遂罪,台北地院卻依傷害罪論斷,上訴高等法院。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