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販賣海洛因 重判25年
2016-11-29 02:36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賴佩璇/台北報導
水電工黃慈生被控販賣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犯後態度欠佳,依販賣第一、二級毒品與轉讓、幫助施用、施用毒品等罪重判有期徒刑廿五年。有檢察官表示「能判這麼重很不容易!」,直言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度雖高,但實務上多輕判。
黃慈生(四十六歲)綽號「小忠」,是毒品案累犯,曾受過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和徒刑等處遇。台北市刑大接獲販毒線報,長期監聽,去年到淡水黃家搜索,當場查扣安非他命和吸食器;黃不諱言曾在電話中和朋友談及海洛因、安非他命等字眼,但矢口否認販賣海洛因,堅稱「我只是免費提供他們用」。
黃的販毒手法並不特別,買家都是透過手機與他聯繫,再約定交貨地點。但是黃擔心遭監聽,電話中的內容小心翼翼,曾有高姓買家談到毒品,在交貨時遭他訓斥「我已經被監聽了」。
士院合議庭認為治安機關嚴查毒品,媒體也再三報導政府掃毒的決心和行動,海洛因、安非他命「物以稀為貴」價格水漲船高,若無利可圖,怎麼會甘冒刑事追訴風險將價格昂貴、取得不易的毒品無端供應他人施用。
合議庭指出,毒品將導致個人精神障礙、性格異常,社會秩序將潛藏相當程度危害,海洛因成癮將造成血管破裂、心臟與肝腎臟受損,安非他命也影響施用者判斷力與精神狀態,認定黃明知故犯。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法界人士表示,黃既吸毒也販毒,又是累犯,不坦承犯行,判廿五年並不為過。
此外,台北地檢署執行「無毒防護網」專案,指揮北市刑大偵三隊破獲以綽號「唐芸」為名的販毒集團,起獲新興毒品「毒郵票」,並查扣販毒用汽車三部。檢方指出,為更加確認車輛用於販毒,特別向財政部關務署調度「Angel」、「Hedy」兩隻拉布拉多緝毒犬,借助牠們靈敏嗅覺,細緻蒐證以鞏固犯罪事證。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漢章日前指揮警方在嘉義縣查獲詹姓男子自國外運輸大麻種子入境,還研讀自學以照明燈具、錫箔紙、空氣清淨機、營養劑、培養土、遮光布等設備當起「自耕農」,自產自銷,現場共查扣大麻植株十二株、種子廿八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