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董介白/台北報導】
2014.07.22 02:58 pm
前聯勤司令部少將參謀長劉黎宗將海軍艦艇匿蹤塗料研發技術,輾轉交給中科院研究人員運用,檢察官懷疑劉洩漏給對岸,依外患罪嫌起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劉黎宗犯下洩密,以及交付秘密兩項罪名,判1年10月徒刑。由於劉黎宗認罪,合議庭以他犯後態度良好,一併宣告他緩刑4年。
劉黎宗退伍前,涉嫌將海軍艦艇匿蹤塗料檢討報告書交給屬下後,再流入中科院研究人員的手中,讓研究人員運用在自己的研究計畫上。
高檢署懷疑相關資料是重要的軍方技術,屬於國防上應秘密事項,認為劉黎宗涉嫌洩漏國防秘密罪,去年5月間,依照外患罪嫌,將劉黎宗以及兩名軍官提起公訴。
案經高等法院審結,合議庭認為,劉黎宗確實洩漏相關機密,給予中科院兩名研究人員運用,但因為相關技術並非國防機密,劉黎宗行為非觸犯外患罪,而是涉犯刑法上的洩漏國防以外的秘密,以及交付國防以外秘密兩項罪名,判他有期徒刑1年10月。
合議庭考量劉黎宗在審理中認罪,高院宣告他緩刑4年的自新機會。至於本案中的中科院陳姓研究人員,也涉犯交付國防以外秘密罪,因認罪除獲判1年10月徒刑外,也獲緩刑4年宣告,另名未認罪的研究人員則未獲緩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